土耳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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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语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学科门类文学,专业类别外国语言文学类,修业年限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将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同时,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基础上,增补了近年来批准增设的目录外新专业,形成了最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土耳其语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学科门类文学,专业类别外国语言文学类,修业年限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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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将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同时,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基础上,增补了近年来批准增设的目录外新专业,形成了最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其中土耳其语专业于2017开设,专业代码050235。

培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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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土耳其语听、说、读、写、译基本技能,掌握对象国和地区语 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社会等相关知识,能从事外交、外经贸、文化交流、新闻出 版、教育、科研等工作的德才兼备、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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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语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设计课程体系。课程体系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培养方向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五个部分。课程设置应处理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语言技能训练与专业知识教学、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外语专业课程与相关专业课程、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突出能力培养和专业知识构建,特别应突出跨文化能力、思辨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课程调整机制。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内容

主要课程

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核心课程

基础土耳其语、高级土耳其语、报刊选读、土耳其语口语、土耳其语写作、翻译理论与实践、语言理论、语言学概论

参考资料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环节旨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主要包括专业实习、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国际交流。专业实习旨在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专业应根据培养方案制订实习计划,确保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详细的内容和步骤、专业的指导和考查。创新创业实践旨在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各专业应制订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实践计划,开展学科竞赛、学习兴趣小组、学术社团、创新创业项目等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旨在帮助学生了解民情和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各专业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制订社会实践计划,开展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支教等社会实践活动。国际交流活动旨在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能力。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特色和自身条件,有计划地开展国际夏令营、短期留学、国内外联合培养等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活动。

毕业写作

毕业论文旨在培养和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研究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写作应符合学术规范,可采用学术论文、翻译作品、实践报告、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除翻译作品外,一般应使用所学外语撰写。各专业应制定毕业论文选题、开题、写作、指导和答辩等相关规定,明确指导教师职责、毕业论文写作过程和质量规范,指导过程应以适当形式记录。

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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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造方向

土耳其语本科专业毕业后,可以选择继续深造,专业有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以从事翻译行业从事笔译、口译、策划翻译等工作,在企业、政府机构、媒体等领域担任翻译或传译师,外贸行业担任进出口公司的客户经理、业务员、采购员等职务,处理与土耳其有关的商务活动,教育行业成为中小学土耳其语教师、大学土耳其语教师或者留学公司的土耳其语培训师,文化行业在文化机构、博物馆、图书馆等场所从事土耳其相关文化研究、推广和展示等工作,旅游行业在旅游公司、酒店、景区等从事土耳其旅游宣传、接待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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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类专业应有一支合格的专任教师队伍,形成教研团队。教师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应合理。有条件的高校应聘请外籍教师。应用型专业应聘请行业指导教师。各专业专任教师应不少于6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非通用语种专业专任教师不少于3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比例不低于30%。各专业生师比不高于1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履行相关义务;具有外国语言文学类学科或相关学科研究生学历;具有丰厚的专业知识,熟悉外语教学与学习的理论和方法,对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有一定了解;具有扎实的外语基本功、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课堂组织与管理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手段的应用能力,以及教学反思和改革能力;具有明确的学术研究方向和研究能力。外籍教师的聘任应根据岗位需要,达到上述条款中所有适用标准。

教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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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场地和实践场所在数量和功能上应满足教学需要,并配备专职人员对教学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本科专业设置的要求,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一般不小于9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低于3000元;每百名学生教学用计算机不少于10台,每百名学生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数不少于7个。

开设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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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

开设院校

北京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北京语言大学

上海

上海外国语大学

广东

广东外语外贸学院

陕西

西安外国语大学

天津

天津外国语大学

浙江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浙江外国语学院

重庆

四川外国语大学

参考资料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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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a]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教育在线

[b]

数据来源:阳光高考、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

参考资料

编辑

展开[1]土耳其语.中国教育在线. [2023-05-02].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册). 2022-01-14: 100-105.

[3]专业知识库.阳光高考. [2023-05-16].

[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育部网站.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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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目录
  1. 专业发展
  2. 培养标准
  3. 课程体系
  4. 课程设置
  5. 实践教学
  6. 毕业写作
  7. 发展方向
  8. 深造方向
  9. 就业方向
  10. 师资队伍
  11. 教学条件
  12. 开设院校
  13. 注释
  1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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