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专区(乐平专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在1949年至1950年间设立的一个已撤销的专区,专员公署最初驻地为乐平县。该专区在设立时辖有景德镇市及七个县,后因行政区划调整而更名和迁移。
历史沿革
编辑乐平专区成立于1949年9月6日,当时隶属于江西省人民政府,专员公署设在乐平县。1950年,乐平专区更名为浮梁专区,并将专员公署迁至景德镇市。在此之前,乐平县在民国时期曾隶属于江西省第四行政区和第五行政区。1952年10月,乐平县划归上饶专区。1983年7月,乐平县被划归景德镇市管辖。1992年9月21日,乐平县撤销,设立乐平市(县级),由景德镇市代管。
行政区划
编辑乐平专区在1949年时辖有1市7县,包括景德镇市和浮梁、婺源、乐平、德兴、鄱阳、万年、余干等县。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调整。
参考资料
编辑展开[1]叶义银主编, 婺源县志编纂委员会编. 婺源县志[M]. 北京: 中国档案出版社, 1993.1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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