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革命军,全称中华民国国民革命军,简称“国军”,“国民党军”,是由国民党领导的军队,是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的主要军事力量。
组建背景
编辑1911年孙中山在广州以新军为主要力量,发动“三·二九”黄花岗之役,给清政府以沉重的打击。同年10月,武昌起义一举成功,推翻了中国封建统治。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提请袁世凯任总统10年,专练精兵五百万,袁世凯任总统后便裁减革命军队,扩充自己的兵力。1913年,孙中山为保卫革命胜利果实,发动了二次革命,兴兵讨袁,最终因军队被裁撤无兵可调而失败。1917年七月,孙中山率领海军南下,军政府除海军外,无其他部队可用,因武装力量匮乏又失败,孙中山认识到非得强大之海陆军不可。1922年,孙中山依靠陈炯明第二次在广州建立了革命政权,孙中山在桂林准备督师北伐,陈炯明发动叛乱。这一次孙中山深切认识到掌握武装,建立以自己的政纲为指导的军队。
为了组建革命军队,孙中山主持创办了黄埔军校,借鉴苏联红军,先在军校建立党代表制度。1924年6月,黄埔军校正式开学,蒋介石为校长,廖仲凯为党代表。10月,孙中山将大元帅府所属各路“讨贼军”改为“建国军”,他们分别为:许崇智建国粤军,谭延闿建国湘军,杨希闵建国滇军,刘震寰建国桂军,沈鸿英广西建国军,樊钟秀建国豫军,何成浚建国鄂军,李明扬、董开福建国赣军,路孝忱建国山陕军,唐继尧云南建国军,熊克武建团川军,唐继尧云南建国军,方声涛福建建国军,朱培德建国第一军,柏文蔚建国第二军,卢师谛建国第三军,黄明堂建国第四军,吴铁城建国警卫军,邓彦华大本营警卫部。此外,还有海军舰艇10余艘。11月,建立了黄埔军校教导团,12月又建立了第二团,并建立了独立营,组成了黄埔校军。
历史沿革
编辑建立初期
1924年底黄埔军校组建的军校教导团,1925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以黄埔军校教导团为基础,以第一、二两教导团成立国民党陆军第一旅之后又在广州成立了教导三团,归属第一旅。1925年6月1日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整饬军队决议案》,议案指出:整顿中国要先从整顿军队入手,要做到军事统一,民政统一,财政统一,军需独立,各军要受党政治的训练。
国民政府成立后,1925年7月,成立军事委员会,它受中国国民党直接指导及监督,管理和统帅境内海陆军、航空队以及关于军事各机关事务。军事委员会决定,国民政府所属军队统一命名为国民革命军,简称为国军。同年 8 月,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决定取消其辖下的以地方称谓命名的军队名称,统一称为“国民革命军”,简称“国军”。第一旅和原建国军的基础上,组建了新的国民革命军,共辖 5 个军: 即由第一旅和部分粤军编成第一军,第一军军长由蒋介石担任。由谭延闿的建国湘军组成第二军,由朱培德的建国第一军改编为第三军,由李济深的建国粤军第一师改编为第四军,以李福林的粤军第三军为基础扩编为第五军 。这也是中国国民党创设的第一支主力部队。这是组建国民革命军的基础。同年11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以程潜的援鄂军为基础,扩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六军。
1926年1月,冯玉祥将倒戈的奉军第三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四军,两广统一会议在广州召开,广西接受国民政府统辖,李宗仁、黄绍竑的定桂讨贼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七军,李宗仁任军长。1926年6月,湘军唐生智的第四军归顺国民政府,被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军,唐生智任军长。到北伐战争前夕,国民革命军共有8个军,是大革命时期国民革命军的主力。
北伐时期
1926年7月至1927年7月,第一次北伐期间,国民革命军八个军约有10万人,任命蒋介石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军事总顾问加伦,李济深为参谋长、白崇禧任参谋次长,邓演达为政治部主任。一至八军军长及党代表分别为:何应钦、缪斌;谭延闿、李富春;朱培德、朱克靖;李济深、廖乾吾;李福林、李朗如;程潜、林伯渠;李宗仁、黄绍竑;唐生智、刘文岛。国民革命军开始北伐,北伐军分三路进军。第一路为第四、第七、第八进攻湖南、湖北,以消灭吴佩孚为目标,第二路为第二、第三、第六军,进攻江西,以消灭孙传芳为目标,第三路为第一军,进入福建再向浙江进军,第二、第五军一部,掩护主力集中。北伐之后的国民革命军由八个军扩大到40个军。
1927年7月至1928年7月期间,国民革命军第二次北伐。阎锡山受冯玉祥的影响,通电表示服从国民政府领导。1928年五月,第二次北伐之后,国民革命军实现统一,整编为第一、二、三、四集团军,分别由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及李宗仁任司令,蒋介石为总司令。其中,第一集团军辖4个军团、1个预备队,共15个军,另加1个南京警备区;第二集团军辖9个方面军共26个军;第三集团军辖3个军团共11个军,另加1个直辖师;第四集团军共有12个军、2个独立师。除这4个集团军外,还有1个第八路军,辖5个军。至6月4日,张作霖撤退到沈阳时,被日本关东军在皇姑屯炸死。6月8日,阎锡山部进入北京,12日接收天津,第二次北伐完成。同年12月,张学良宣布东北改旗易帜,东北军接受南京国民政府的改编,纳入国民革命军战斗序列,1929年初,国民革命军陆军包括中央直辖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集团军,第八路军及其他川、滇、黔、东三省各部队,总兵力达180万人。
1927年,杨树庄率海军起义,归附国民革命军。杨树庄为海军总司令,陈季良为第一舰队司令,陈绍宽为第二舰队司令,陈训泳任练习舰队司令,曾以鼎为鱼雷游击大队司令。海军舰艇统共44艘,排水量计30201吨。海军各舰队成立后,在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指挥下,参加了北伐、西征讨唐诸战役。1928年度海军舰艇统共50艘,排水量34361吨。1929年度海军舰艇统共49艘,排水量计34951吨。1930年度海军舰艇统共51艘,排水量36461吨。
西北军空军,在1924年收编直军飞机10余架,在张家口成立西北航空外,王乃模为处处,邓建中为副处长,1926年补充美国飞机12架,苏联飞机3架,参加南口大战。1927年第二集团军在西安和洛阳俘获飞机2架,在洛阳设航空学校,邓建中为校长,1929年冯玉祥任军政部长,购买了7架飞机后第二集团军心得组为西北军航空处,辖两个大队,第一大队孙昭明为大队长,第二大队刘中檀兼任大队长,参加中原大战,中原大战失败后,山西航空处取消。
新军阀混战和内战期
北伐结束后,国民党中央为削弱各地方实力派兵力,整理全国军事,召开了编遣会议,提出编遣方案。编遣会议上成立了编遣委员会,最高领导为委员长,由陆海空军总司令蒋介石兼任,委员由各集团军总司令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担任开展编遣工作。编遣委员会职现:拟定全国兵额、编制及饷章,划分卫戍区域;拟定全国军费;规定现有各部队官兵裁留标准;规定接管现有各军队之程序;厘定军官佐任免、调补各项办法;点验及校阅全国现有陆海空军;筹办编余官兵之分遣、安置事宜;关于编遣经费之经理事项等。蒋介石计划对国民革命军名义下的近300个师,在全国只保留50个师,每个师1.5万人,共保留80万人,分12个军区按比例编遣。此后先后发生蒋唐战争、蒋冯战争、蒋桂战争、中原大战等多场新军阀内战,加上对共产党“围剿”及用兵,编遣计划没有实施。蒋介石将所有的军队整顿,统一军制,以军为直辖单位,共70个军。整个军事集体由九大派系组成,即中央军系、西北军系、晋阎系、桂系、东北军系、粤系、川系、滇系、黔系,他们之间互不信任,相互掣肘。
东北空军1930年改组为东北航空司令部,张学良为司令,张焕相为代理司令,徐世英为副司令,陈海华为参谋长。空军部队1930年抽调广东空军—部参加中原大战,时计有航空5个队、侦察1个队。航空第一队队长张有谷,第二队队长张廷孟,第三队队长刘芳秀,第四队队长杨官宇,第五队队长田曦,侦察队队长毛邦初。2月第二队进驻济南,第三队进驻徐州,第—队出发襄樊,第四、第五队担任平汉线作战。1930年湖南省主席兼第四路军总指挥何键派黄飞筹备航空处,购买可塞机2架、费尔却机2架、林可克机2架、莱茵机2架、摩斯机6架,其中林可克机运至上海后,被国民党中央接收。山东空军1931年6月成立派遣总队,以陈鸿远为总队长,金恩心为第一队队长,沈永祥为第二队队长。1932年3月增购摩斯机8架、司摩斯机2架,次年6月又购华可机1架。
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
1931年,“九一八事变,国民革命军第一次对湘赣红军“围剿”失败,3月第二次对红军“围剿”再次失败,6月时蒋介石至南昌行营任“剿共军”总司令对湘赣红军“围剿”还是以失败告终。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开始,同年4月,何应钦为赣粤闽边区“剿匪”总司令,对湘赣闽红军进行第四次“围剿”,至1933年,国民革命军第五十二师被红军歼灭,第五十九师被歼灭一部,第十一师大部和第九师一部被歼灭,国民革命军第四次“围剿”失败。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临时西迁至洛阳,是全国最高军事机关,蒋介石任军事委员长。国民政府特任蒋介石、冯玉祥、李宗仁、李烈钧、张学良、陈济棠、陈铭枢、阎锡山为军事委员会委员。
1934年底,在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进行战略转移,而各地军阀经过整合后,形式上大多服从国民政府的指挥,中国局势暂时处于平息状态。国民政府在德国军事顾问的建议下,预定将体制混乱、编制五花八门的各类师团作统一化调整,配发新式武器装备,实行德国军事化训练,来强化战斗力。1935年1月国民政府召开全国军事整理会议,3月,成立陆军整理处,负责对军队进行整编。计划从1936年起用三年时间调整、整理各60个师。但到1937年6月止,仅调整了15个师,整理了24个师,对川系军、粤系军和东北军只进行了初步整理和调整。后因抗战爆发而中断调整和整理。
广东空军辖9个队,有飞机100余架,飞行员300余人。1936年7月“两广事变”发生后不久,由黄光锐率领北飞投降蒋介石。广西空军部队1933年成立飞机第一队,下辖3个分队,1934年参加对红军作战。1935年成立飞机教导队,下辖驱逐、轰炸、侦察三个队,每队均有3个分队。在四川境内对红军的轰炸中,被红军击落飞机4架,击毙飞行员8名。1936年5月将全国空军划分为6个军区;先在南昌成立第三军区司令部,毛邦初为司令官,而将空军教导总队取消。两广事变后成立空军司令部,1937年,成立第五路飞机教导大队,下辖4个中队,每个中队又有3个分队。第一、第二、第三中队均为驱逐队,第四中队为轰炸队。抗日战争爆发后,广西派邓堤率1个队飞机入粤协助防空,9月全省空军归并国民党中央空军建制。第一、第二队编为中央空军序列第七、第八队,第三、第四队编为中央空军序列第三十二、第三十四队,驻南宁武鸣,参加对日作战。
海军1931年海军舰艇共有54艘,排水运计36243吨。1932年海军舰艇共52艘,排水量36868吨。1933年海军舰艇统共54艘,排水量计39935吨。1934年海军舰艇统共56艘,排水量计39263吨。 1935年海军舰艇统共54艘,排水量计38473吨。 1936年间,诚胜、公胜2艘巡防艇改隶测量队,景星、庆云2艘测量艇同月废置。1936年海军舰艇统共52艘,排水量计38213吨。
抗战时期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共双方协同合作,抗击日本侵略军。国民党大本营和军事委员会为抵御日寇,将全国划分若干战区,战区以下以集团军、军团来统辖各军、师。此时国民革命军总兵力约 170 万人,抗战爆发后,国军大幅扩编,由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整编为八路军(后称第十八集团军)和新四军。1938年,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武汉行营会议决定,取消各路军,以师为战略单位为以军为战略单位。至1938年11月全国先后曾设有 9个战区、33个集团军、38个军团,兵力有建制军104个、骑兵军5个、步兵师228个、骑兵师12个、炮兵团22个。1939年春到1940年冬,国民政府对部队进行了整编。
1941年冬,军事委员会制定《陆军调整大纲实施办法》,1942年开始调整,共调整了92个军、245个师。至1944年底,全国正规部队已发展到120个军、354个师及31个旅、150个团、15个营,近600万人 。由于财力、物力日渐不足,1945年国民政府以“减少小单位,充实大单位”的原则,使各部队各裁并三分之一。到 1945年底,紧缩步兵为89个军、2个骑兵军、253个步兵师。至抗战结束,国民党共收编伪军24个军、64个师和13个旅,合计兵力68万余人,加上正规军、后勤机关和军事院校,共有兵员 590万人。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到同年底,海军在抗战中损失惨重。1938年1月1日军事委员会决定裁撤海军部,海军业务并入海军总司令部办理。海军部部长陈绍宽改任海军总司令海军部于1月31日结束。1937年海军舰艇余34艘,计19920吨.。1938年1月海军各舰艇改组,裁撤练习舰队和测量队,改为第一、第二两舰队,武汉失守后,中山舰在金口被炸,大小舰艇损失20艘,剩余14艘,排水量计8666吨。1942年英、美两国赠送炮舰4艘,1944年9月法民族解放阵线赠送炮舰1艘,英、美政府接洽赠舰,美国赠送有护航驱逐舰2艘、布雷艇4艘、驱潜舰2艘,总共8艘。1946年,抗战胜利后,长江中下游各布雷队遂改为扫雷队,清扫雷区.恢复航路。
1937年之前,空军拥有飞机600架,其中作战飞机305架,共编成9个大队。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设立空军前敌总指辉部,以周至柔为总指挥。同年南昌第三军区司令部撤销,在南京设第一军区司令部,任命沈德燮为司令官。淞沪失陷,第一军区司令部撤到兰州,增编空军第三十一至第三十五队。并设三路空军司令部,第一、第二、第三路分别以张廷孟、刘芳秀、田曦任司令官。1940年中国空军剩各式飞机61架。1943年中美空军混合团正式成立,中国方面以第一、第三、第五大队加入,美方加入单位也使用相同番号。
陆军死亡、受伤、失踪共计321万1914人(其中37年抗战爆发至40年末,损失约230万人,41年-45年损失接近100万人),空军阵亡(包含失踪)4321人(其中包括地勤),负伤347人,军机损失2468架,海军近乎全体自沉。加上因病减员等非战场损失,国军总损失400多万人。在抗日战争中,共计有204位将军战死沙场。
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
1944年全国陆军部队为120个军,354个师,31个旅,112个团,15个营。至1945年底缩编为89个军,2个骑兵军,253个步兵师,计划裁减34个军,110个师,21个旅,83个团,10个营(所余之旅、团、营均编入各步兵师)。1946年经国民党、共产党、美国三方决定整编全国军队的基本方案,国民党对军队分期整编,从1946年3月开始,第一批先整编陇海路沿线驻军,计27个军、67个师为27个整编师、67个整编旅,至4月底全部完成。第二期为长江以南部队,计29个军、80个师整编成29个整编师、80个整编旅,后又继续整编。至1948年整编成68个整编师。
1946年6月底全面内战爆发时,国民党军的总兵力约430万人,其中正规军陆军86个整编师( 军)248个旅( 师)约200万人,特种兵36万人,另有空军16万人、海军3万人、后方机关和军事院校等 101万人、非正规军74万人。通过两年的作战,国民党军的总兵力由战争开始时的430万人下降为373万人,其中正规军由200万人减少到150万人。1948年初,国民党军总兵力已下降为365万人,正规部队104个整编师( 军) 、279个旅( 师) ,总计181万人。内战三年之后,国民党军在大陆和台湾剩有陆军大约60余万人、海军3.5万人、空军8.5万人。
后续发展
1947年国民党“行宪”前,蒋介石将国民革命军改名为“中华民国国军”,也简称“国军”。 1949年4月20日,随着国民党政府拒绝在和平协定上签字,解放军第二、第三野战军和四野一部发起渡江战役,一举突破长江防线,至6月2日,相继解放了南京、武汉、上海、杭州等诸多大城市。各战略方向上的解放军根据朱德总司令“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向盘踞在西北、西南、中南、华东地区的国军残余部队发起攻击,至1950年6月,除台湾、西藏和沿海部分岛屿之外,大陆上的国军部队全部被歼灭,四年累计歼灭807万人,逃到台湾的部队只有58万人。1987年台湾实现“民主化”的背景下,国民党残余部队收归台湾当局统辖。
组织机构
编辑领导机关
军事委员会
军事委员会是国民革命军领导机构。军委会若干委员组成,推举其中1人为主席。下设政治训练部、参谋团(后改部)、海军局、航空局、军需局、秘书厅、兵工厂等机构。1927年,增设主席团、主席团办公厅、审计处和兵站总监部并将原军务厅、海军处、航空处合并为军政厅。1928年军事委员会被撤销,设立参谋本部、军政部、训练总监部和军事参议院等掌管军事委员会的职位,1932年恢复军事委员会,设委员长1人,委员若干人,下设办公厅和第一至第三厅,并在北平(今北京)、武汉、南昌、重庆等重要地区设“行营”进行指挥。1937年,国民政府决定以军事委员会为抗战最高统帅部,对党政军统一指挥。军事委员会除设委员长外,还设副委员长、参谋总长、副总参谋长等。下属机构有委员长侍从室、委员长办公厅、军令部、军训部、兵站总监部、政治部、军事参议院、海军总司令部、航空委员会、宪兵司令部、铨叙厅、军法执行总监部、外事局、军事调查统计局等后来又增设了许多机构。抗战开始后取消了常委和副委员长,只设委员长1人,由国民政府主席兼任,统率陆海空军。1946年军事委员会撤销,所辖各部、厅、会改为国防部各司、厅、局,所掌业务亦转国防部各司、厅、局接办。
军事部
军事部是一个中央军事机构,与军事委员会共同对国家重大军事问题负责,设部长1人,兼有国民政府委员及军事委员会委员双重身份,在对外军事关系中代表国民政府。在军事委员会中,有关军事文件及命令等,须由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军事部部长共同署名。1925年底取消军事部,以军事委员会代替。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
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是北伐时成立的中央军事指挥机构。总司令由国民政府特任并兼军事委员会主席。统辖国民革命军之陆、海、空军。政治训练部、参谋部、军需部、海军局、航空局、兵工厂等各军事机关均直属于总司令部。综理军事、经济、政治、外交、直辖各路军总司令与指挥,以及各军长和独立师长,可以直接越级指挥军队。总司令部设参事厅以参谋长、总参议、高等顾问若干人组成。1931年12月随蒋介石辞职结束。
总司令部组成
机构 | 部门 | 办事处 |
总司令部 | 战时政务委员会 | 各部 |
政治训练部 | ||
参谋总长 | ||
参谋次长 | 经理处 | |
军法处 | ||
陆海处 | ||
联合办事处 | ||
海军总司令 | ||
各路军总司令 | ||
各路军总指挥 | ||
军长、独立师 | ||
空军司令 | ||
要塞司令 | ||
兵站总监部 | 野战交通处 | |
野战兵器处 | ||
野战卫生处 | ||
宪兵司令 | ||
警卫司令 |
地方机关
行营行辕
国民党政府行营也称行辕,是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指挥地区军事而设立的军事机构。最早设置的行营是1928年设置的北平行营,最后设置的是1946年的国民政府主席行辕。据初步统计,以地名设置的行辕有18个行营,以设置次数来算有29个。蒋介石设临时办公的行营不计算在内的黄埔行营和归德行营。行营行辕的名称变化也随蒋介石的职务变化相适应。
国民革命军的行营是蒋介石作为军事最高统帅或国家元首在地方上设置的派出机构,作用不同。第一种是用来对付国民党内其它军阀,帮助蒋介石巩固统治的行营,按此作用设置的行营有:北平行营、徐州行营、武汉行营、广州行营、重庆行营、西昌行营、成都行营。第二类是用来对付中国共产党的,这类行营有重庆行营、武汉行营、南昌行营、武昌行营、宜昌行营、西安行营。第三类是用来对付日军的行营,这类行营有:武汉行营、保定行营、天水行营、桂林行营、赣州行营。第四类是用来安抚和笼统一些得要人物的作用,有昆明行营、汉中行营。
国民政府主席设置行辕, 行辕的综合作用是一 方面恢复国民党的统治,指挥所辖地区军政事宜,另一方面对人民解放军作战。这些作用的行辕有:北平行辕、重庆行辕、武汉行辕、广州行辕、西北行辕、东北行辕。
绥靖机构
绥靖公署是1930年开始设绥靖督办公署和“清剿” 督办公署,国民政府为“剿共”而在绥靖区设立的跨省性地方军事组织。国民政府先后将全国划分为若干绥靖区,在各区中心城市设绥靖公署主管辖区内军政事宜。曾设有豫鄂皖边区绥靖督办公署、豫陕晋边区绥靖督办公署、江苏绥靖督办公署等。各署设督办、参谋长等,下置参谋、副官、经理、军法各处分管各项业务。后来又相继设立驻赣绥靖公署、驻闽绥靖公署、驻黔绥靖主任公署、驻豫驻鄂特派绥靖主任公署、冀察绥靖公署等。抗战胜利后,1946年废除八个战区,建立徐州、衢州、川黔湘鄂边区、西安等绥靖办公室。1948年后撤去武汉、西北、广州各行辕,改设为绥靖公署、川甘边区绥靖公署,长沙绥靖公署、西北军政长官。1949年设东南军政长官公署,是为了和谈设立的。
战区设置
战区是区域性地方军事机构,主要负责一个战略方向及有关省区的作战指挥事宜。它是美国军制,但蒋介石使用战区军制与美国不同,美国的战区长官只管军事不问政治,而在国民革命军中,战区内的找官综理战区内的党政军各方面,有中国传统色彩。战区有的是跨省机构,设司令长官、副长官、参谋长等,下置参谋、军务、军需、副官等处和政治部、干部训练团、特务团。1937年至1945年,先后建立12个战区。解放战争时期,战区长官司令部改为“剿匪总司令部”,设总司令、副总司令、参谋长、副参谋长等下置总司令办公室及若干业务处。
集团军总司令部
集团军总司令部是国民政府在战区司令部下设立的作战指挥机构。设总司令、参谋长及参谋、军务、军需、副官等处。集团军下辖军或独立师,所指挥的部队不固定,一般在两个军以上。
军种和兵种
编辑陆军
陆军兵种分为步兵、炮兵、工兵、骑辎兵、宪兵。抗战前,国民革命军陆军有步兵师183个师(番号以次一至一七七排列),独立步兵旅 60旅,独立步兵团43团,骑兵师9师,骑兵旅5旅,骑兵团3团,炮兵旅4旅,炮兵团18团,炮兵营15营,工兵团2团,交通兵团3团,通信兵团2团,宪兵团11团3营,官佐共136000余员,士兵1893000余人,合计2029000余人。上述军队分散全国,实际能用于战场者,步兵仅80个师,9个旅,骑兵9个师。炮兵2个旅,又16个独立炮兵团,总计尚不满一百万人,而且编制复杂,武器种类制式,各不相同,装备器材缺乏。抗战爆发后,1937年至1938年,初充约270万人,1939年共招募壮丁120万余人,1942年征募壮丁107万余人。至1945年日本投降,全国共计征募壮丁14050521人,实际补充到战区的共计12038194人。1937年伤亡占总人数的11.4%,半年时间内损失367362人,1938年伤亡占总人数的22.8%。1939年、1940年这两年也有较大的伤亡。
海军
国民革命军成立之初,便成立了海军总司令部,至1929年成立海军部。海军部下辖舰队分为第1、第2舰队和上个练习舰队。下辖单位有鱼堙游击队、海道测量局、海岸巡防处、要港司令部、编译处、海军学校、引水练习所、夏门造船所、舰空处、海练营、鱼雷营、军械所、医院、湖口养病所、东沙观象台、上海无线电台、各地煤栈等。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先后组成海防第1、第2舰队及江防舰队,运输舰队和10个炮艇队。第1、第2舰队共辖舰艇23艘(3.66万吨)江防舰队辖舰艇17艘(7946吨)运输舰队辖舰艇16艘(3.7万吨)10个炮艇队共有炮艇330艘。至1949年,国民革命军逃往台湾时海军仅3.5万人,舰艇约50艘。
空军
国民革命军成立后,黄秉衡被任命为南京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航空处长,下辖军事和经理两科及航空队两队,原武汉国民政府航 空队人员大部投奔南京;9月,宁汉合流后,航空处又改组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航空处,辖军事、训练和总务三科,并设作 战主任及政治主任 。航空处编制人员合计972人。1928年,航空行政机构改组,增加空军的常备额,计划1935年有飞行人员四千人,常备飞机两千架。在北伐等几场战役中,空军损耗较大。抗战前训练航空队,增购飞机 ,收编各省航空队,至1936年,航委会将全国划为六个空军区,全国飞机总数约600余架,飞行人员(包括学生)共3000余人,机场262个。
军衔制度
编辑1934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制订《陆海空军官佐任命暂行条例》,1935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了《上将任官旅行条例》正式确立上将分为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整 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其中将字分为五级: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1936年,国民政府公布《陆军中将加衔暂行条例》,实行陆军中将加上将衔制度,加上将衔的陆军中将相当于准二级上将,陆军中将加上将衔简称陆军上将衔。上将分为五级,即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上将、加上将衔。
由于战事频繁,军队扩充,军人晋升迅速,军衔和职务相差太多,不利部队指挥和管理。于是,各部队在委任职务时会授予相应的军衔级别,如中将军长、中将师长等,佩带相应的军衔标志,但不受正式叙任军阶限制,实行的是职务军衔制度。职务军衔与正式军衔的区别表现在称谓上,在着装和薪金方面没有区别,军衔加职务就是职务军衔,如少将旅长。军(兵)种加军衔就是正式的铨叙军衔,如海军少将。职务军衔是临时性的军衔,职务和军衔是一体的,随职务变更而变更,职务军衔不能带着走,正式叙任军衔可以带着走。
军队标志
编辑军旗
1925 年,广东国民革命政府规定“青天白日红旗”为国民革命军陆军军旗。1928 年 11 月,中华民国政府确定“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国旗。同时规定,海军舰首旗为“国民党党旗”,即“青天白日旗”,舰尾旗为国旗,即“青天白日满地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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