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国号
- 2 地理环境
- ▪ 气候
- ▪ 地貌
- ▪ 水系
- ▪ 生态
- 3 历史
- ▪ 新莽大乱
- ▪ 东汉建立
- ▪ 光武中兴
- ▪ 明章之治
- ▪ 永元之隆
- ▪ 戚宦之争
- ▪ 曹氏代汉
- 4 疆域
- ▪ 疆域变化
- ▪ 行政区划
- ▪ 统治方式
- ▪ 内地统治
- ▪ 边疆统治
- 5 人口
- ▪ 人口数量
- ▪ 人口聚集地
- ▪ 人口迁徙
- 6 内政
- ▪ 统治指导思想
- ▪ 选举制度
- ▪ 官僚制度
- ▪ 财政制度
- ▪ 赋税制度
- ▪ 徭役制度
- ▪ 货币制度
- ▪ 教育制度
- ▪ 军事制度
- 7 经济
- ▪ 庄园经济
- ▪ 农业
- ▪ 对土壤的认识
- ▪ 官府管理
- ▪ 农业恢复与发展
- ▪ 王景治河
- ▪ 与西汉时期的对比
- ▪ 手工业
- ▪ 染织业
- ▪ 冶金业
- ▪ 漆器业
- ▪ 制盐业
- ▪ 酿造业
- ▪ 造纸业
- ▪ 商业
- ▪ 商业发展
- ▪ 城市
- 8 文化
- ▪ 文字
- ▪ 文学
- ▪ 思想
- ▪ 雕塑
- ▪ 舞蹈
- ▪ 宗教
- ▪ 建筑
- ▪ 科技
- 9 外交
- ▪ 匈奴
- ▪ 西域
- ▪ 东北
- ▪ 乌桓
- ▪ 鲜卑
- ▪ 羌族
- ▪ 西南
- ▪ 南方
- ▪ 朝鲜半岛
- ▪ 日本
- ▪ 欧洲
- 10 社会
- ▪ 社会强势群体
- ▪ 外戚
- ▪ 官僚
- ▪ 宦官
- ▪ 富商
- ▪ 游侠
- ▪ 贱民制度
- ▪ 社会特殊群体
- ▪ 老人
- ▪ 儿童
- ▪ 人民生活
- ▪ 服饰
- ▪ 饮食
- ▪ 出行
- 11 君王
- 12 正统性争议
- 13 注释
- 14 参考资料
东汉(公元25-220年),是西汉之后,刘秀建立的封建大一统王朝,国号为“汉”,史称“东汉”或”后汉”。
国号
编辑东汉的国号是“汉”,这是刘秀对西汉王朝的恢复。西汉的国号是“汉”,这源于汉朝的创建者、汉高祖刘邦在鸿门宴之后被“西楚霸王”项羽封为“汉王”,所以国号也被定为“汉”。
史学界上为了和刘邦建立的“汉”王朝区分,将刘秀建立的“汉”王朝称为“东汉”、后汉、中汉。
地理环境
编辑东汉王朝是以农耕文明为主,地理环境对农业十分重要的,所以将从气候、地貌、水文、土壤、生态五大方面进行介绍。
图集出自北京市中国测绘科技馆地图厅的古今对照疆域图展示区(共22幅),出自华林甫主编的《中华文明地图》
气候
东汉建立初期,天气有趋于寒冷的趋势,有过几次大的严寒,但是总得来说东汉的严寒天气不是很多,只是相较于西汉时期气候变得寒冷起来,另外东汉中后期,异常天气增多,史书中常记载:“夏大暑而寒气交错”“当温而寒”等。
地貌
与西汉政权一样,东汉政权所处的地貌仍然是以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所灌溉的盆地为主,这些地区被山脉所割裂。
黄河流域的中部高原以风积黄土为主,这种土壤很疏松,使用简单木制农具就能够进行耕种。虽然年降雨量只有250-500毫米,但是足以种植粟米、小麦等农作物。同时,由于气候干旱,这种多孔隙的土壤不会被降雨冲刷侵蚀,并且能够持续肥沃并保持其碱性。此外,高原上堆积成山的黄土,能够有效防止洪水的漫延。
在东部的大平原地区,黄河水携带的泥沙在这里沉积下来。虽然使得此处的土壤比黄土更加肥沃,但沉积性泥土也更容易产生洪水泛滥和盐碱化问题。70%的降雨集中在8月份,春季和初夏的降雨量较少。在农作物最需要水分的生长旺季,黄河的水位较低无法用于灌溉,农民一般依靠于自挖的水井或者富户开挖的水井。
长江以南地区地势崎岖,地形大多都是高山或者陡峭的山丘。只有在河流谷地、三角洲以及沼泽地这些地形,才有可能发展农业。
水系
东汉时期,主要水系有渭河、黄河、汉江、淮河、长江等,但是这些水系都是东西走向,在南北方向上没有天然适合航行的水系交通枢纽。另外,由于滥耕造成的水土流失,使得黄河在上游冲刷大量的泥沙并在下游沉降,造成黄河多次溃堤,给沿岸的民众造成重大损失。东汉中后时期,北方一些湖泊逐步消失或缩小。
生态
东汉时期,北方边境地带出现了沙漠地区,这是因为大量汉人进入之后,出现了滥耕的现象,随着社会的动荡,汉人又逐步退出边境地带,造成了田野荒废,没有植物来固定土壤,在风力作用的加持下,尘土飞扬,形成了沙漠。南方地区仍处于荒蛮的状态。
历史
编辑新莽大乱
王莽当政之后,进行了改制活动,但是改革不但没有缓解社会矛盾,反而激起了绿林军和赤眉军起义,部分地主贵族也组建起反莽义军,这其中以刘縯、刘秀兄弟和刘玄为代表。新莽政权与多个反莽势力进行了多次大战,在昆阳之战后,新莽政权丧失了大部分主力部队,战争的失败与王莽所实行的政策激起了长安民众的反抗,不久王莽死于反抗的长安群众之手。刘玄的更始政权得以建立。
昆阳之战形势图(红色汉军,绿色王莽军)
东汉建立
更始政权建立后,统治阶级迅速的腐化,更始帝刘玄本人贪图享乐,原封不动的接收了未央宫的宫女并十分宠幸韩夫人,不理朝政。在处理更始军与赤眉军的关系上,更始帝只赏赐了赤眉军首领樊崇,而对广大农民军置之不理,使得想要归附的樊崇返回了农民军阵营。更始政权中的一些势力也开始脱离更始政权谋求自立,这其中以刘秀为代表。
后来,赤眉军围攻长安,刘玄投降于赤眉军后被勒死,更始政权覆灭。赤眉军在占领长安之后,没有拿出建立政权的纲领,反而迅速的腐化,并破坏了长安城。
刘秀则在河北发展自己的势力,趁着更始军与赤眉军火并的时候,占领了河南,壮大了自己的势力。公元25年6月(东汉,建武元年),刘秀在鄗县登基,建立东汉。
光武中兴
刘秀登基时,东汉还只是一个偏安一隅的政权,在十多年后,才勉强消灭了各农民军与地方割据势力,完成国家的统一。面对东汉初年,久经战乱的局面,刘秀开始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轻徭役;发展农业,修水利;发布解负令;进行度田,查清地主豪强的土地数量,让百姓有田可耕;裁撤官吏,惩处贪官污吏等。经过多年恢复,刘秀末年的的时候,东汉百姓恢复到两千万左右。
董萱被光武赐“强项令”
明章之治
刘秀死后,汉明帝、汉章帝先后继位,他们父子执政的三十多年里,均实行宽厚的政策,兴修水利、奖励耕织、惩治贪官等,同时也十分勤政,使得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吏治清明。此时期被史家称为“明章之治”,班超治理西域、王景治河就是在这个时期。
永元之隆
汉章帝死后,汉和帝继位。汉和帝继位之后,联合宦官扫清了窦氏外戚,将权力收回到皇帝手中,汉和帝开始亲政。汉和帝亲政后十分勤奋,并且多有建树,经济上,减免税费,扶持小农经济;政治上,任用廉吏;对外,任用班超做西域都护,派窦固痛击北匈奴;人口也恢复到五千多万。汉和帝执政时期,被史家称为“永元之隆”,这也是东汉的最后一个盛世。
戚宦之争
汉和帝虽然开启了“永元之隆”,但是也开启了东汉宦官摄政的先风。东汉晚期,皇帝一般年幼,为巩固皇权,不是靠宦官清除外戚,就是靠外戚清除宦官,而一些官僚为维护东汉朝局的纯净和自己的出路,与外戚、宦官之间爆发出激烈的冲突,这其中比较有名的是“党锢之乱”。
党锢之乱有两次,一次发生于汉桓帝,一次发生于汉灵帝,两次党锢之乱,导致了不少的正直官员被宦官清除,大量官员被禁锢终生,这位东汉灭亡埋下伏笔。
曹氏代汉
公元184年(甲子年,汉灵帝中平元年),太平教领袖张角率领信徒起义,以“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为口号,史称“黄巾起义”。东汉虽然很快的平息了“黄巾起义”,但是许多的官僚通过镇压黄巾起义壮大了自己的势力,中央政府无法有效控制地方与地方军队。
公元189年(东汉中平六年),汉少帝刘辩继位,此时权力由宦官把持,何太后和哥哥大将军何进也逐渐掌握权力,双方便爆发出了剧烈的冲突。在冲突中,何进被宦官杀死,大权由董卓接手,后来董卓吞并了何进、洛阳的军队,位至司空。后来董卓废刘辩,立刘协为帝,是后来的汉献帝。
董卓后来被司徒王允、尚书仆射士孙瑞、义子吕布所杀,董卓死后各地官僚脱离中央控制,东汉也由此进入群雄割据时期。公元196年,东逃的汉献帝被曹操掳走,成为曹操的傀儡。公元220年,曹操之子曹丕逼迫汉献帝禅让,刘协被封为山阳公。至此东汉灭亡。
疆域
编辑疆域变化
在东汉历经光武帝刘秀和汉明帝刘庄两代人,才将疆域恢复到西汉时的疆域范围。光武帝刘秀在建武七年开始对割据政权进行统一,先后征服了隗嚣和公孙述的政权,完成了对郡县区域的统一。通过招降隗嚣的部将王遵和牛邯,以及击败隗嚣的大将周宗等,最终完成对隗嚣政权的统一。而公孙述割据政权通过军事行动未能被征服,最终在东汉王朝派遣吴汉、臧宫等将领进攻下灭亡。卢芳割据政权是最后一个被统一的,经历了多次反叛和失败,最终被匈奴收买并抛弃。除此之外,东汉王朝还对乌桓和南蛮等边疆民族进行统一行动,成立护乌桓校尉和征南大军等职位。经过明帝时期的经营,东汉王朝最终统一了西域地区,使疆域达到了西汉鼎盛时期的水平。
行政区划
东汉郡县设置
刺史部 | 郡县 |
司隶校尉部 | 【京兆尹】治长安(今陕西长安三桥) 领10县:长安、长陵、阳陵、霸陵、杜陵、新丰、蓝田、郑县、上雒、商县 【右扶风】治槐里(今陕西兴平) 领15县:槐里、茂陵、平陵、鄠县、武功、美阳、郿县、雍县、杜阳、陈仓、渝麇、汧县、漆县、栒邑、安陵 【左冯翊】治高陵(今陕西高陵) 领13县:高陵、池阳、云阳、祋祤[duìyǔ]、频阳、万年、莲勺、重泉、临晋、郃阳、夏阳、衙县、粟邑 【河东郡】治安邑(今山西夏县禹王) 领20县:安邑、闻喜、猗氏[yī]、大阳、河北、蒲坂、汾阴、皮氏、绛邑、临汾、襄陵、杨县、平阳、永安、北屈、蒲子、端氏、濩泽、东垣、解县 【弘农郡】治弘农(今河南灵宝北黄河南岸) 领9县:弘农、陕县、湖县、华阴、卢氏、黾池、新安、宜阳、陆浑 【河南尹】治雒阳(今河南洛阳东北) 领21县:雒阳、平县、平阴、谷城、河南、新城、梁县、偃师、缑氏、巩县、成皋、荥阳、卷县、原武、阳武、中牟、开封、苑陵、新郑、密县、京县 【河内郡】治怀县(今河南武陟西南大虹桥南) 领18县:怀县、武德、平皋、州县、温县、河阳、野王、波县、轵县、沁水、山阳、修武、获嘉、汲县、共县、朝歌、荡阴、林虑 |
豫州刺史部 | 【颍川郡】治阳翟(今河南禹州) 领17县:阳翟、阳城、轮氏、郏县、父城、颍阳、襄城、昆阳、舞阳、定陵、郾县、临颍、颍阴、许县、新汲、鄢陵、长社 【汝南郡】治平舆(今河南汝南射桥) 领37县:平舆、上蔡、灈阳、吴房、西平、定颍、召陵、濦强[yīn]、西华、征羌、汝阳、南顿、阳安、郎陵、北宜春、安城、慎阳、安阳、新息、弋阳、期思、原鹿、富波、褒信、新蔡、鲖阳、固始、项县、宜禄、新阳、宋国、思善、城父、山桑、细阳、汝阴、慎县 【陈国】治陈县(今河南淮阳) 领9县:陈县、新平、宁平、武平、苦县、柘县、阳夏、扶乐、长平 【梁国】治睢阳(今河南商丘县城) 领9县:睢阳、蒙县、宁陵、鄢县、谷熟、虞县、下邑、砀县、薄县 【沛国】治相县(今安徽濉溪张集) 领21县:相县、萧县、杼秋、丰县、沛县、临睢、太丘、建平、酂县、谯县、郸县、铚县[zhì]、竹邑、蕲县、符离、谷阳、洨县、虹县、向县、龙亢、公丘 【鲁国】治鲁县(今山东曲阜) 领6县:鲁县、汶阳、卞县、驺县、蕃县、薛县 |
兖州刺史部 | 【陈留郡】治陈留(今河南开封县陈留) 领17县:陈留、雍丘、尉氏、扶沟、圉县、襄邑、己吾、考城、外黄、济阳、东昏、小黄、浚仪、封丘、平丘、长垣、酸枣 【东郡】治濮阳(今河南濮阳庆祖北) 领15县:濮阳、白马、燕县、顿丘、卫国、东武阳、阳平、东阿、范县、谷城、临邑、乐平、发干、聊城、博平 【济阴郡】治定陶(今山东定陶城西北) 领11县:定陶、冤句、乘氏、句阳、成阳、鄄城、廪丘、离狐、成武、单父、己氏 【山阳郡】治昌邑(今山东巨野昌邑) 领10县:昌邑、巨野、金乡、东缗、防东、方与、高平、湖陆、南平阳、瑕丘 【任城国】治任城(今山东微山鲁桥) 领3县:任城、亢父、樊县 【东平国】治无盐(今山东东平宿城) 领7县:无盐、寿张、须昌、富城、章县、东平陆、宁阳 【济北国】治卢县(今山东长清马上附近) 领5县:卢县、茌平、蛇丘、刚县、成县 【泰山郡】治奉高(今山东泰安范镇) 领12县:奉高、博县、梁甫、巨平、茌县、嬴县、牟县、莱芜、盖县、南武阳、费国、南城 |
青州刺史部 | 【平原郡】治平原(今山东平原饮马店附近) 领9县:平原、高唐、般、鬲、祝阿、乐陵、湿阴、安德、厌次 【济南国】治东平陵(今山东章丘枣园西北) 领10县:东平陵、土鼓、历城、台县、著县、菅县、东朝、邹平、梁邹、于陵 【乐安国】治临济(今山东高青高城镇) 领9县:临济、高苑、千乘、乐安、博昌、利县、寥城、寿光、益县 【齐国】治临菑(今山东淄博临淄区齐都) 领6县:临菑、西安、昌国、般阳、广县、临朐 【北海国】治剧县(今山东昌乐尧沟镇) 领18县:剧县、东安平、平寿、营陵、朱虚、安丘、昌安、平安、高密、夷安、淳于、都昌、下密、胶东、即墨、壮武、挺县、观阳 【东莱郡】治黄县(今山东龙口黄城集) 领13县:黄县、牟平、惤国[jiān]、曲成、掖、当利、东牟、昌阳、卢乡、长广、黔陬、葛卢、不其 |
徐州刺史部 | 【琅邪国】治开阳(今山东临沂北戴城子) 领13县:莒县、东安、东莞、姑幕、诸县、东武、琅邪、海曲、阳都、临沂、开阳、即丘、缯国 【东海郡】治郯县(今山东郯城城北) 领13县:郯县、襄贲、兰陵、丞县、阴平、戚县、昌虑、合乡、祝其、利城、赣榆、朐县、厚丘 【彭城国】治彭城(今江苏徐州) 领8县:彭城、留县、广戚、傅阳、武原、吕县、梧县、甾丘 【下邳国】治下邳(今江苏邳县古邳) 领17县:下邳、徐县、僮、睢陵、下相、淮阴、淮浦、盱台、高山、潘旌、淮陵、取虑、东成、曲阳、司吾、良成、夏丘 【广陵郡】治广陵(今江苏扬州城北) 领11县:广陵、江都、高邮、平安、凌县、东阳、射阳、盐渎、舆、堂邑、海西 |
冀州刺史部 | 【魏郡】治邺县(今河北临漳邺镇) 领15县:邺县、内黄、黎阳、繁阳、阴安、魏县、元城、馆陶、清渊、平思、斥丘、曲梁、梁期、武安、涉国 【清河国】治甘陵(今山东临清东北) 领7县:甘陵、贝丘、灵县、鄃县[shū]、绎幕、广川、东武城 【安平国】治信都(今河北冀县) 领13县:信都、扶柳、堂阳、南宫、陉县、武邑、观津、下博、武遂、饶阳、安平、南深泽、阜城 【巨鹿郡】治廮陶(今河北宁晋东陈附近) 领15县:廮陶、杨氏、鄡(qiāo)县、下曲阳、南䜌[luán]、任县、平乡、南和、巨鹿、广平、曲周、广宗、广年、斥章、列人 【赵国】治邯郸(今河北邯郸) 领5县:邯郸、易阳、襄国、中丘、柏人 【常山国】治元氏(今河北元氏殷村) 领13县:元氏、高邑、都乡、南行唐、房子、平棘、栾城、九门、灵寿、蒲吾、井陉、真定、上艾 【中山国】治卢奴(今河北定州) 领13县:卢奴、安熹、汉昌、蠡吾、安国、毋极、新市、上曲阳、望都、唐县、蒲阴、北平、广昌。 【河间国】治乐成(今河北泊头千户屯附近)。领11县:乐成、弓高、成平、中水、武垣、束州、东平舒、高阳、鄚县、文安、易县 【渤海郡】治南皮(今河北南皮常庄) 领8县:南皮、东光、重合、高城、阳信、修县、浮阳、章武 |
荆州刺史部 | 【南阳郡】治宛县(今河南南阳) 领37县:宛县、冠军、叶县、新野、章陵、西鄂、雉县、鲁阳、犨县、堵阳、博望、舞阴、比阳、复阳、平氏、棘阳、湖阳、随县、育阳、涅阳、阴县、酂县、邓县、山都、郦国、穰县、朝阳、蔡阳、安众、筑阳、武当、顺阳、成都、襄乡、南乡、丹水、析县 【江夏郡】治西陵(今湖北新洲城河西岸) 领14县:西陵、邾县、鄂县、蕲春、下雉、沙羡,安陆、南新市、云杜、竟陵、西阳、轪国[dài]、鄳县[méng]、平春 【南郡】治江陵(今湖北江陵) 领17县:江陵、华容、州陵、枝江、夷道、夷陵、当阳、鄀国、编县、宜城、邔国[qǐ]、中卢、襄阳、临沮、秭归、巫县、佷山 【长沙郡】治临湘(今湖南长沙) 领13县:临湘、攸县、荼陵、安城、酃县、湘南、连道、昭陵、益阳、下隽、罗县、醴陵、容陵 【武陵郡】治临沅(今湖南常德) 领12县:临沅、沅南、汉寿、作唐、孱陵、零阳、充县、酉阳、迁陵、沅陵、辰阳、镡成 【零陵郡】治泉陵(今湖南永州 领13县:泉陵、营浦、营道、泠道、重安、湘乡、昭阳、烝阳、夫夷、都梁、洮阳、零陵、始安 【桂阳郡】治郴县(今湖南郴州) 领11县:郴县、汉宁、便县、耒阳、阴山、临武、南平、桂阳、曲江、浈阳、含洭 |
扬州刺史部 | 【九江郡】治阴陵(今安徽凤阳周圩西南) 领14县:阴陵、西曲阳,寿春,当徐、下蔡、平阿、义成、钟离、成德、合肥、浚遒、全椒、阜陵、历阳 【庐江郡】治舒县(今安徽庐江桂元西) 领14县:舒县、临湖、襄安、居巢、皖县、寻阳、龙舒、六安、安丰、灊县[qián]、雩娄、阳泉、寥县 【丹阳郡】治宛陵(今安徽宣州) 领16县:宛陵、芜湖、春谷、溧阳、丹阳、石城、秣陵、湖熟、江乘、句容、故鄣、于潜、泾县、陵阳、黟县、歙县 【吴郡】治吴县(今江苏苏州) 领13县:吴县、娄县、无锡、毗陵、曲阿、丹徒、阳羡、乌程、由拳、海盐、余杭、钱唐、富春 【会稽郡】治山阴(今浙江绍兴) 领14县:山阴、余暨、上虞、余姚、句章、鄮县、鄞县、诸暨、剡县、乌伤、大末、章安、永宁、东冶 【豫章郡】治南昌(今江西南昌) 领21县:南昌、余汗、鄱阳、鄡阳[qiāo]、海昏、历陵、柴桑、彭泽、艾县、建昌、建城、新淦、宜春、平都、石阳、庐陵、临汝、南城、雩都、赣县、南野 |
益州刺史部 | 【汉中郡】治南郑(今陕西汉中) 领9县:南郑、沔阳、褒中、成固、安阳、西城、锡县、上庸、房陵 【巴郡】治江州(今四川重庆) 领14县:江州、垫江、安汉、宕渠、宣汉、汉昌、充国、阆中、涪陵、枳县、平都、临江、朐忍、鱼复 【广汉郡】治雒县(今四川广汉) 领11县:雒县、新都、什邡、绵竹、涪县、梓潼、葭萌、臼水、郪县、广汉、德阳 【广汉属国】治今甘肃文县 领3道:阴平道、甸氏道、刚氏道 【蜀郡】治成都(今四川成都) 领8县3道:成都、广都、江原、临邛、郫县、繁县、广柔、蚕陵、绵虒道[sī]、汶江道、湔氐道 【蜀郡属国】治汉嘉(今四川芦山东北) 领4县:汉嘉、徒县、严道、旄牛 【犍为郡】治武阳(今四川彭山城江东)。 领9县:武阳、南安、牛鞞[bēi]、资中、汉安、江阳、符节、南广、僰道 【犍为属国】治朱提(今云南昭通) 领2县:朱提、汉阳 【牂牁郡】治且兰(今贵州贵定县东) 领16县:且兰、毋敛、鄨县、平夷、夜郎、淡稿、谈指、漏卧、漏江、同并、毋单、甸町、宛温、镡封、进乘、西随 【越巂郡】治邛都(今四川西昌东南) 领14县:邛都、遂久、灵关道、台登、青蛉[líng]、卑水、三缝、会无、定莋[zuó]、阐县、苏示、大莋、莋秦、姑复 【益州郡】治滇池(今云南橙江晋城) 领17县:滇池、俞元、胜休、律高、贲古、毋棳、建伶、谷昌、牧靡、味、昆泽、同濑、同劳、双柏、连然、梇栋、秦臧 【永昌郡】治不韦(今云南保山板桥) 领8县:不韦、博南、巂唐、比苏、柴榆、邪龙、云南、哀牢 |
凉州刺史部 | 【武威郡】治姑臧(今甘肃武威市凉州) 领14县:姑臧、张掖、武威、休屠、揟次、鸾鸟、扑擐、媪围、宣威、仓松、鹯阴[zhān]、祖厉、显美、左骑千人官 【武都郡】治下辨(今甘肃徽县江洛镇西) 领7县:下辨、河池、故道、沮县、上禄、武都道、羌道 【陇西郡】治狄道(今甘肃临洮) 领11县:狄道、安故、大夏、枹罕、白石、河关、首阳、鄣县、襄武、临洮(驻南部都尉)、氐道 【汉阳郡】治冀县(今日肃甘谷) 领13县:冀县、望恒、阿阳、略阳、勇士、成纪、陇县、豲道、兰干、平襄、显亲、上邽、西县 【安定郡】治临泾(今甘肃镇原东南) 领8县:临泾、高平、朝那、乌枝、三水、阴盘、彭阳、鹑觚 【北地郡】治富平(今宁夏吴忠西南) 领6县:富平、廉县、灵州、参䜌[luán]、泥阳、弋居 【金城郡】治允吾(今甘肃水清县平沟) 领10县:允吾、枝阳、金城、允街、榆中、浩亹[mén]、令居、破羌、安夷、临羌 【张掖郡】治觻得[lù](今甘肃张掖临泽县) 领8县:觻得[lù]、昭武、屋兰、删丹、氐池、日勒、番和、骊靬[líqián] 【酒泉郡】治福禄(今甘肃酒泉) 领9县:福禄、安弥、会水、乐涫、表氏、玉门、延寿、干齐、沙头 【敦煌郡】治敦煌(今甘肃敦煌城河西) 领6县:敦煌、龙勒、效谷、广至、冥安、渊泉 【张掖属国】治候官 领5县:候官、左骑、千人、司马官、千人官 【张掖居延属国】治居延(治今内蒙古额济纳旗东南) |
并州刺史部 | 【上党郡】治长子(今山西长子) 领13县:长子、泫氏、高都、阳阿、陭氏[yī]、潞县、壶关、屯留、谷远、铜鞮、襄垣、涅县、沾县 【太原郡】治晋阳(今山西太原晋源) 领16县:晋阳、界休、榆次、中都、于离、兹氏、狼孟、邬县、盂县、平陶、京陵、阳曲、大陵、祁县、虑虒[sī]、阳邑 【西河郡】治离石(今山西离石) 领13县:离石、平定、美稷、乐街、中阳、皋狼、平周、平陆、益兰、圜阴、蔺县、圜阳、广衍 【上郡】治肤施(今陕西榆林鱼河镇) 领10县:肤施、白土、漆垣、奢延、雕阴、桢林、定阳、高奴、龟兹、候官 【雁门郡】治阴馆(今山西朔州汴子疃附近) 领14县:阴馆、马邑、埒县、楼烦、广武、原平、卤城、汪陶、繁畤、剧阳、崞县、武州、平城、强阳 【云中郡】治云中(今内蒙古托克托县古城乡) 领11县:云中、沙陵、沙南、箕陵、成乐、武进、原阳、定襄、咸阳、武泉、北舆 【定襄郡】治善无(今山西右玉) 领5县:善无、中陵、武成、骆县、桐过 【五原郡】治九原(今内蒙古包头哈业附近) 领10县:九原、五原、临沃、文国、河阴、武都、宜梁、曼柏、成宜、西安阳 【朔方郡】治临戎(今内蒙古磴口县坝楞) 领6县:临戎、沃野、广牧、朔方、大城、三封 |
幽州刺史部 | 【代郡】治高柳(今山西阳高) 领11县:高柳、马城、道人、北平邑、班氏、狋氏[quán]、平舒、东安阳、桑干、当城、代县 【上谷郡】治沮阳(今河北怀来小南辛堡附近) 领8县:沮阳、居肃、涿鹿,潘县、雊瞀[gòumào]、下洛、广宁、宁县 【涿郡】治涿县(今河北涿州) 领7县:涿县、良乡、方城、范阳、遒国、故安、北新城 【广阳郡】治蓟县(今北京西南城区) 领5县:蓟县、广阳、昌平、军都、安次 【渔阳郡】治渔阳(今北京密云十里堡附近) 领9县:渔阳、犷平、虒奚[sī]、安乐、狐奴、平谷、潞县、雍奴、泉州 【右北平郡】治土垠(今河北唐山北新区) 领4县:土垠、徐无、无终、俊靡 【辽西郡】治阳乐(辽宁北票南巴图营子附近) 领5县:阳乐、临渝、肥如、海阳、令支 【辽东郡】治襄平(辽宁辽阳) 领11县:襄平、辽队、新昌、安市、汶县、平郭、沓氏、西安平、番汗、望平、无虑 【辽东属国】治昌黎(今辽宁义县) 领6县:昌黎、扶黎、宾徒、徒河、房县、险渎 【玄菟郡】治高句丽(今辽宁沈阳东陵附近) 领6县:高句丽、上殷台、候城、西盖马、辽阳、高显 【乐浪郡】治朝鲜(今朝鲜平壤南市区) 领18县:朝鲜、占蝉、遂城、䛁邯[nán]、浑弥、增地、骊望、镂方、乐都、浿水、屯有、含资、提奚、带方、海冥、昭明、列口、长岑 |
交州刺史部 | 【南海郡】治番禺(今广东广州) 领7县:番禺、增城、博罗、龙川、揭阳、四会、中宿 【苍梧郡】治广信(今广西梧州) 领11县:广信、端溪、高要、猛陵、封阳、临贺、冯乘、谢沐、荔浦、富川、鄣平 【合浦郡】治合浦(今广西浦北石埇西南) 领5县:合浦、高凉、临元、徐闻、朱崖 【郁林郡】治布山(今广西桂平城西南) 领11县:布山、中溜、桂林、潭中、定周、领方、安广、增食、临尘、广郁、阿林 【交趾郡】治龙编(今越南河内北宁) 领12县:龙编、北带、曲阳、稽徐、安定、朱䳒[yuán]、望海、西于、封谿[xī]、麊泠[mí líng]、苟屚[lòu]、羸𨻻[léi lóu] 【九真郡】治胥浦(今越南清化省清化城西北) 领5县:胥浦、居风、无功、无编、咸欢 【日南郡】治西卷(今越南平治省广治市) 领5县:西卷、卢容、朱吾、比景、象林 |
西域都护府 | 【西域都护府】,驻龟兹境它乾城(今新疆库车附近,其址未详) 领县和县级单位有: 延城、尉黎、危须、交河城、务涂谷、欢泥、且末、精绝、宁弥、西城、子合、莎车、疏勒、温宿、赤谷城、贵山城、戊部侯城、戊己校尉城、宜禾都尉城等 |
统治方式
内地统治
东汉时期,对内地的统治方式有郡县制度和封国制度。
郡县制上,由于东汉迁都洛阳,但是三辅郡仍是皇家陵墓所在地,所以三辅郡的官职仍保留,但是品级(官职等级)下降为普通郡守,除此以外,郡县制与西汉时期类似。在东汉末年的时候,为了镇压黄巾军起义,将监察州设置在了郡之上。
封国制度上变化较大,首先是封国的规模相较于西汉变小很多,最多只有两个郡;其次,诸侯王只有只能享受封国的供奉,而不能管理诸侯国,诸侯国官员是由皇帝任命;此外,诸侯王很多时候不会去诸侯国就番,而是待在京师,并且不能干政,有些诸侯王与皇帝关系疏远或者要维护“上下秩序”才会就番。
边疆统治
东汉时期,边疆管理政策上较西汉来说是更为缓和了,但是仍有战争,也依靠“以夷制夷”的方式管理边疆。在边疆地区的管理机构上既有继承西汉的管理制度也有革新的部分。与西汉类似的地方行政机构有属国都尉、护羌校尉、护乌桓校尉、西域都护府(后来由于东汉王朝衰弱,撤销了西域都护府改立西域长史府),创新方面有匈奴中郎将和度辽将军等管理匈奴与周边少数民族。
人口
编辑人口数量
东汉时期,最大人口数量是在汉桓帝时期,有5600万,但是始终没有超过西汉的最大人口数量,同时人口与户数之比高于5,这是因为东汉时期,宗法制得到加强,豪门大家的数量增多。
安居乐业和人口繁衍(东汉)
人口聚集地
东汉时期,人口仍然聚集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但是北方的人口数量与密度与西汉相比下降;南方的人口数量上升,但是人口密度还是十分稀少。这个时期的人口变化是由于东汉时局动荡,北方人口迁移到南方造成的。
人口迁徙
东汉时期,人口迁移除了自然迁移外还受到了战乱、自然灾害、政策等因素影响,因战乱、灾害而迁徙的百姓多前往南方地区、巴蜀地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边郡等地。另外,光武帝为了巩固政权,曾将割据政权的掌权家族迁徙到京师或近郊地区,并且为了抵御匈奴入侵,收缩了边境,将边郡地区的百姓内迁。
内政
编辑统治指导思想
光武帝刘秀本人来自于民间,且久经战事,所以登基之后采取了道家的“黄老之学”修养生息,废止了新莽政权时期的繁密重法,统治方面更偏向怀柔、安抚政策。这也有百姓的期待,统治者也需要让社会尽快的恢复生机。刘秀的怀柔、安抚政策也体现在他减轻徭役、任用良吏、释放奴婢、提高奴婢地位、轻刑罚、释放囚犯,同时刘秀本人也以身作则,节省皇室开支。
选举制度
东汉时期,选官制度层面与西汉差别不大,依旧是有察举制、辟除制(主官招募僚属)、征聘制(征召有特殊才能的人)、荐举制(官员举荐人才)、郎选制(从宫中侍卫中选举人才)等多种选举制度,但是在选官层面又有了新的具体要求。
选举制度
察举制上面,东汉时期依旧是有,孝廉(挑选出孝敬父母的人、廉洁的官吏)、茂才(对太学生的选拔)、贤良方正(挑选能够直言进谏的人)、明经(挑选能通晓儒家经学的人)、明法(挑选能够通晓法律的人)、治剧(挑选出具有管理才能的人)、武猛(挑选出能够治军打仗的人)等科目,东汉时期的变化是对于孝廉科目开始实行考试,被举荐的人需要经过考试确认才能之才能做官,这也成为后世科举的雏形。另外,东汉政权十分重视具有明经、明法、治剧的人才。
辟除制,在东汉时期主要的选举制度,并引发了许多的怪象,例如:强辟(强硬的要求人才去做官)、诡辟(骗人才来做官)等。被选举者和辟主之间也形成了很强的依附性,与国家政权离心离德,恶化风俗。具体表现在,被选举者和辟主之间不再是普通的僚属关系,而更像是父子、君臣关系,为此被选举者甘愿为辟主付出一切代价,包括生命,并且被选举者和辟主的利益联系十分紧密,具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特点。辟除制的崩坏也导致了东汉后期地方割据,是东汉灭亡的原因之一。
征聘制度是皇帝征召有特殊才能的人。对征召者会采用安车接送(用蒲裹车轮,求安稳)或者次一等的公车接送,有时还会给车马费。若主事者不尊从诏命,会受到惩罚;而对征召者,则比较宽松,范升曾不应征引发朝廷轩然大波,但是光武帝仍礼贤下士。
荐举制是大臣集体或个人向皇帝推荐人才,早在春秋战国就有举荐人才的佳话。东汉时,规定官员不举荐人才有罪,举人不当有罪,例如:左雄举荐冯直不当,受到曾经举荐的周举弹劾。
郎选制度是从郎官中选拔人才,郎官具有宿卫职责和候补官的性质。宿卫职责包括负责宫殿的门户守卫和巡逻工作,保障帝王的安全。而候补官的职责则是在正式官员出现空缺时进行替代。有任子为郎(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以赀选为郎(根据家产入郎官)、以军功为郎、以上书为郎、以察举、考试为郎、计吏留拜为郎(郡守的僚属晋升为郎官)、诏除为郎等途径。
官僚制度
东汉时期,依旧使用三公九卿制度。但是在具体层面不同于西汉的三公(丞相、太尉、御史),东汉时期的三公为太尉(管理军事)、司空(管理水利)、司徒(管理民政),还设置了将军与三公地位相等。同时,尚书台变为政府机构中枢。此时期的官僚制度特点是1.三公变为虚职,徒有其名而无实权。2.“政归台阁”,尚书台变为了决策机构,三公、九卿变为了政务执行者,只有得到皇帝允许,加封“录尚书事”后,才能参与决策,这表明了皇权的加强。
东汉时期,刺史地位不断上升。在监察上,刺史监察的范围扩大,对地方官员的审问不局限于西汉的“六条问事”,并且拥有了行政处置权,还能荐举人才;在僚属上,刺史可以招募自己的幕僚,并且拥有了固定的住所,使得刺史变成了一个庞大的机构;东汉后期,为了镇压起义,刺史掌握了军权,但是这也形成了东汉末年的军阀割据局面,加速了东汉灭亡。
东汉十三州刺史分布
财政制度
东汉时期,财政机构为大司农系统和少府系统。相比较与西汉,大司农系统规模上精简了,但是职责上反而更丰富了,不仅要管理粮食的收支和政府财政收支(农业税收、盐铁、山泽泊泽之税),还要管理铸币。东汉时期,少府系统收入急剧减少,仅仅掌管着天子的物品,少府系统的经费也由大司农系统拨款,这是因为1.东汉都城(洛阳)变化,距离上林苑(渭南)太远。2.东汉开国时财政困难,需要精简机构。3.光武帝本人来自民间,深知民众疾苦且生活简省,对皇室供奉无过多要求。在东汉初年,皇室比较克制,但是桓、灵二帝时期,皇室越来越奢靡,使得皇室在国家财政上索取无度。
赋税制度
东汉税收有土地税、户口税、代役金、杂税等。土地税由田租和禾杆税组成,土地税主要征收实物(谷物,还可能收过布帛和钱),每年官员们测量土地,依照田亩数征税,税率为当时亩产平均数的三十分之一,并且税额固定,即无论丰收欠受都要交固定的税。汉章帝时期,山阳太守秦彭实行的按照土地贫瘠程度和土地亩数征收田租的方法得到朝廷认可,东汉此后也按此方法征收田租。东汉时期,禾杆税开始和田租一起减免,每遇到灾害和皇帝出巡,朝廷会颁布诏令减免禾杆税和田租,这是东汉的特例。户口税通常收钱,对未成年人收口钱(东汉时期,因财政困难,开始对一岁的未成年人收税),对成年人收赋钱,并且税额不固定。代役金是成年男子可以通过支付钱财来免除徭役。杂税中有盐铁税、渔业税、关税、酒税、貰贷税( shì dài shuì 针对放贷者的税务)等。
徭役制度
东汉时期,徭役制度有所减轻,东汉初期曾一度停止徭役征发。除了这些以外,其他方面和西汉类似,仍是有大徭役和小徭役之分。大徭役是根据傅籍来征召民众,徭役期限为一年,做的事情一般都是建设大型工程,比如修陵、转漕、修路、治河、修宫殿。小徭役的发起年龄为十五岁,主要做本地的修路、治河,转运粮草,进行手工业生产等,女子也要进行徭役,不过并不是经常性的。法律也允许通过雇人代役的方式,来免除服徭役。
货币制度
东汉时期,货币主要是五铢钱,黄金在东汉时期明显的减少,货币属性逐渐减退,变为了收藏品。
由于经历了“王莽改制”和战乱,东汉初期使用以物换物的方式居多(布帛金粟是硬通货)。在公元40年,东汉政权恢复了五铢币,恢复五铢币的过程历经数十年,是在马援等人的努力下才完成。另外,东汉时期,由于官府滥铸货币导致了“谷贵钱贱”,在汉桓帝时期,历经一百五十多年的东汉五铢币遭到破坏,五铢币的质量越来越差,朝堂上也有改革五铢币的声音,但是未实行。汉章帝时期,铸造“四出文钱”,在五铢币的背面的方孔四角多加了四条线延长至边轮。汉献帝时期,由于黄巾起义和战乱,使得五铢币难以维系,董卓掌权时,废五铢币,改铸小钱,引发通货膨胀,至此货币制度再度陷入混乱。
出土东汉五铢钱
除了五铢币外,还有“綖( yán)环钱”和“货泉”,质量都比较差。
教育制度
东汉时期,官学层面,仍由博士教授太学生(此时期,太学生也被称为诸生)。东汉时期规定,担任博士的人年龄必须在50岁以上,具有端正的品行,符合淳厚、质朴、谦逊、节俭的“四科”标准,同时需要专精于经学,能够胜任该职位,且没有严重疾病。博士的上级改为祭酒(西汉时叫仆射,pú yè)。两年一次考试,区分上、中、下,不及格者开除,后改为补考。在公元175年,官学开始雕刻石经,历经八年后,完成了20万字的官方唯一教科书。东汉鼓励通才,并在后来取消以儒经取仕的制度,太学生学习的内容变得十分广泛,除了通晓“五经”外,还有许多学生能兼通古、今经文,甚至研究自然科学。太学生在“党锢之祸”中,也有不凡的表现,与社会名流结合,不屈服与宦官、外戚的腐败专政,明辨是非。汉灵帝时期,设置了鸿都门学(可以理解为中国古代第一所公立的专科大学),主要招收庶族地主的子弟,学习辞赋、小说、尺牍、字画。这是中国古代唯一一所教学宗旨与儒家经学对抗的专科教育大学。
军事制度
东汉时期,中央部队依旧分为北军(保卫京师)和南军(保卫皇城),但是在数量上裁减不少。
地方的常备兵被取消,但是兵役册(傅籍)依旧存在,国家会在需要时根据兵役册征发百姓。这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但是对国家来说,常备兵不足,所以遇到战事的时候会征发少数民族兵团,如羌、胡、乌桓、鲜卑、鄯善、车师、疏勒等少数民族士兵。
在戍边上,多使用罪犯来戍边,招募的士卒为辅。
经济
编辑庄园经济
东汉中后期,涌现了很多的庄园经济。庄园经济是地主豪强通过土地吞并建立的自治和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体系。庄园经济最早出现在西汉末年,但是在东汉中后期才更多的出现,这是因为东汉政权允许商人自由的进行商业活动,包括购买土地等行为,所以地主豪强通过购买自耕农的土地建立了众多的庄园,比较有名的庄园有:刘秀舅姥爷樊宏在河南的樊氏庄园。
庄园经济中,农业是主要产业,地主豪强还会修建其相关的水利设施服务农业。除此之外,庄园经济包罗万象,有纺织业、酿造业、畜牧业,还能制造蜡烛、农具、兵器,甚至会有相关的学校(小学、大学)教育孩童。
在庄园依靠宗法制来维系统治,庄园是一个大的宗族聚集地,宗族的首脑就是庄园的首领,任何人都要服从于他,并且相互之间有严格的长幼尊卑。庄园中除统治者外,有宾客、部曲、农民、奴婢等,他们多数是和豪强同族的人,但是依旧会被统治者剥削。宾客对地主豪强有很强的依附性,随时听命于统治者的指挥。部曲是庄园的私人武装,除了保卫庄园外,也从事经济生产。农民也是除了从事生产外,在需要时也要参与军事行动。奴婢的地位更是十分的低贱,除了侍奉豪强地主外,也有部分担负手工业、农业生产,生命安全也无保障,考古出的殉葬者中有奴婢的存在。
庄园除了剥削宾客、部曲、农民、奴婢等劳动者外,也有积极的一面:庄园主因自己的利益会关心庄园的经济生产,推广好的生产工具和生产经营等,这是比自耕农先进的地方;东汉末年,战乱四起,庄园内虽然有统治者的剥削,但是好过外界的生存环境。
东汉庄园壁画
农业
对土壤的认识
《四民月令》《孝经援神契》介绍了对不同的土壤种类,综合来看,已经对土壤划分为,黄土、黑土、白土、黑土、红土、水田、沙地等种类,也按照地势将田地划分为山田、泽田、良田、薄田。
官府管理
东汉时期,管理农业的大司农系统相较于西汉,规模减小、职能增加。大司农系统除了管理农业之外,还拥有了铸币权,山泽坡池的税收也交由大司农。
农业恢复与发展
由于两汉之际的战乱、蝗灾和气候变化,东汉的经济发展一直没有西汉平帝时期那么繁荣。北方的经济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而南方相较于之前有所改善。
地区 | 农业发展情况 | 说明 |
关中地区 | 丧失优势 | 经历连年的战乱和东汉迁都洛阳之后,不在刻意扶持关中地区 |
西北地区 | 基本放弃 | 东汉采取迁民的方式,逐步退出西北地区 |
关东地区 | 保持龙头地位 | 相较于西汉有所下降,但是依旧是国家财政主要来源 |
南方地区 | 开始起步 | 北人南迁引起的经济发展 |
东汉时期,农业发展表现在牛耕、新农具、栽培技术的发展。东汉时期,牛耕技术更加的普及,官府也禁止宰杀耕牛;农业工具上,出现了许多的专业工具,如曲柄锄、钩镰等;栽培技术上,移植稻秧和稻田绿肥出现。
王景治河
东汉时期,除了发展水利外,也开始了对黄河的新治理。西汉时期的治理黄河是以增修堤坝为主,遭遇黄河决口之后,要么采取放任自流,要么采取堵塞决口的方式。
东汉时期,王景经过考察之后,认为黄河故道积累了大量的淤泥,改道势在必行,所以采取了疏通新河的方式。这项壮举使得东汉时期的冀州的人口和耕地面积大幅度增加。
与西汉时期的对比
相较于西汉,东汉的家庭规模更小,产量更高,这是因为东汉时期的冶铁技术得到发展,农具更先进;精耕细作的农业体系更完善;妇女与小孩也参与到农业生产当中,提升农业产量。
手工业
东汉时期,各项手工业均有所提高,部分技术达到了世界之最。
染织业
东汉时期,染织业的发展在于原料产地的扩大、纺织品的产量提高、纺织品质量提高、染色技术提升。
原料产地上,蚕丝的产地扩大到巴蜀地区、江南地区、西北地区,除了有农业因素外,还有官吏提倡种桑养蚕的因素。
经过考古,还发现东汉时期新疆地区的棉织品(棉花种植在元朝时期才被普及),这表明东汉时期的新疆已经开始种植棉花和使用棉织品。
纺织品质量上,东汉初年能生产织锦。东汉末年的时候,马钧改善了织绫机效率,相较之前效率提升了五倍。
染色技术上,除了对布帛的染色更成熟外,河南陈留种植的靛蓝草(染蓝色)和茜草(染红色)给染色业提供了原料。
东汉纺织技术
冶金业
东汉时期,冶金技术发展表现在:水排的发明、铸造技术的提升、炼钢技术的提升。
东汉时期的杜诗发明了水排应用水利给风囊(nánɡ)鼓风,并将风送入冶铁高炉加氧。除了鼓风工具发展了,冶铁燃料中也开始使用了煤炭。
铸造技术上,叠铸技术显著提升,能一次铸造多个甚至几十个铸件。这使得东汉时期能铸造出大型的兵器和工具。
炒钢技术上炒钢技术、脱碳制钢、百炼钢技术的发明和推广应用使得东汉社会能拥有大量廉价的熟铁和钢用于改善工具。
炒钢技术是中国古代炼钢技术的重要进步,它通过加热生铁、搅拌和氧化过程使其脱碳成钢。这种技术可以制造出高质量的钢材,对于生产工具的改进起着重要作用。炒钢技术的实施可以通过控制加热温度和搅拌过程来控制钢的含碳量。高温加热会使生铁中的一部分碳被氧化,从而降低钢的含碳量。搅拌过程则有助于均匀分布氧化产物,进一步降低含碳量。通过控制这些参数,可以制造出低碳熟铁、中碳钢或高碳钢,满足不同工具或物件的需求。炒钢技术的出现标志着炼钢技术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它使得炼钢工艺更为精细化和可控,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廉价的熟铁和钢材。这不仅改进了工具和武器的质量,也促进了农业、手工业和战争等各个领域的发展。
百炼钢是通过反复加热锻打的方式,使钢的含碳量高、杂质少、组织均匀,提高了钢的质量和生产效率。与以往的炼钢技术相比,百炼钢具有明显的优势。由于加热锻打的反复处理,钢的含碳量得到提高,杂质得到清除,钢的组织也更加均匀。这使得钢的性能得到了显著提升,更加适合各种工业和农业生产的需求。
漆器业
东汉时期,巴蜀和广汉两地制造的漆器十分的精美,大部分供给于皇室。个别地区能生产出品质很高的漆器。
制盐业
东汉时期,允许民间制私盐,官府对私盐收取一定的税费,这使得盐的产量高,价格低。
酿造业
东汉时期,禁酒令早已不起作用,制酒业得到发展,皇室每年酿酒就要花两万万的巨资。制酒技术上,酒曲的纯度提升,使用的酒曲大幅度下降。在酿造上,采取“九酿法”,分批追加原料。酒曲纯度的提升和“九酿法”提升了酒的纯度。
造纸业
东汉时期,蔡伦改善了造纸术,使得造纸的原料多样化、廉价化,并且提升了纸的质量,方便后世推广。
来自于国博君公众号《世界读书日 | 国博带你探寻书写载体的变化》的东汉旱滩坡带字纸
蔡伦造纸
商业
商业发展
西汉汉武帝时期,实行抑商政策,但是商业本身是符合当时的经济发展规律的。汉武帝死后,出现了官僚大家经商的现象,到了新莽政权末期,一些商人支持刘秀起兵造反,在东汉的建立过程中有很大的推动力,所以东汉基本上放弃了“抑商”政策,这使得商业变得繁荣起来特别是地主豪强所经营的商业。
商业的繁荣除了推动城市经济发展,还引发了财富高度集中,地主豪强掌握大量的财富,过上了奢侈的生活,社会地位也随之上升,并且也对百姓造成了压迫,破坏地方执政等恶劣事件。
城市
洛阳在西汉就是东都,繁华程度不比长安差,东汉迁都洛阳之后,使得洛阳城成为全国政治、经济中心,繁华程度超越长安。成都在东汉成了丝织品之都,制作的丝织品远销西域。另外由于人口迁徙,南方得到了开发,许多城市迅速发展。西北地区,一些城市因和少数民族贸易也得到发展。
文化
编辑文字
西汉末年到东汉初年,进行了另外一次的文字整理(此前一次是西汉初年萧何整理文字),这次的文字整理有两个结果,一是将古文字隶化后,融入到了当时的文字系统中;二是将文字在篆书和隶书等字体上统一了。但是这次文字整理依然有待解决问题,无论是朝廷还是民间在记载四书五经等著作上依旧在文字词句存在差异,这个问题在东汉末年,汉灵帝雕刻石经才得到解决。
文学
东汉文学有散文、史书等作品。
东汉前期因为迷信盛行,所以很多作家和思想家通过散文来批驳,为散文注入活力。这其中以王充的《论衡》和桓谭的《新论》为代表,他们文章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观点新颖。东汉后期,由于朝政动荡,不少的仁人志士通过写文章的方式,上疏劝谏,这其中以王符的《潜夫论》、仲长统的《昌言》、崔塞的《政论》、荀悦的《申鉴》为代表,这些散文敢于揭露社会的黑暗面,语言有力。
史书上,以班固的《汉书》为代表。《汉书》是一本长于叙事的历史经典,其特点在于讲究锤炼字句,以准确、凝炼的表述方式描绘事物。此外,《汉书》还以其善于刻画人物而闻名。在班固的描写下,西汉各阶层人物各具异彩,个性鲜明,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形态。另外,《汉书》还收录了大量的优秀文章,几乎收录了西汉全部的优秀文章。
思想
东汉时期,谶纬学(预言学)盛行,刘秀起兵就依靠谶纬学制造舆论,并且他本人也熟读谶纬学,根据谶纬学来决定用人施政、决定重大决策。后来谶纬学被奉为官方学问,称为“内学”,并要求儒生学习。在公元79年,汉章帝亲自举行白虎观会议,邀请全国的名儒“共正经义”,讨论“五经异同”,会议由班固整理成书,命名为《白虎通德论》,简称为《白虎通义》《白虎通》。这次讨论一是用谶纬学验证了儒家经典;二是有官方权威来肯定儒学,加深了董仲舒“天人感应”的神圣化,用政治手段确定了独尊儒家的地位。
谶纬学的盛行也引发了对谶纬学的批判,代表人物有桓谭和王充。桓谭是西汉末年东汉初年人物,他批判谶纬学是奇怪虚诞之事、灾害属于自然灾害而非鬼神,还认为精神不能脱离形体,犹如蜡烛和烛光的关系。这种无神论带有朴素的唯物论成分,在中国哲学史上有重要意义。王充是东汉人物,他出身寒微,但是自强不息,历经三十年,著成《论衡》。在书中,王充反击迷信、批判唯心主义,王充认为天是一种自然现象,与人事无关,这与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对立。要注意的是,桓谭和王充是带有唯物主义的思想家,他们反击迷信,但是不反击儒学,本身的学识也是在儒学范畴内。
雕塑
汉俑的制作在东汉进入到顶峰,四川出土的东汉俑,高大的不多,有胖有瘦,动作大,形象深厚整体效果强烈。
来自于国博君公众号《汉代第一俑——击鼓说唱俑》的东汉击鼓说唱俑侧面
来自于国博君公众号《汉代第一俑——击鼓说唱俑》的东汉击鼓说唱俑正面
舞蹈
东汉,傅毅的《舞赋》体现了汉舞重视现实性,忽视再现性和戏剧性,《舞赋》强调通过舞蹈展示优美的情操和理想,以"容"表"志",以"舞"明"诗"。不仅要让观者在欣赏舞蹈时感受到身体上的愉悦,更用舞姿表现出高尚的情操和理想,这代表着当时舞蹈艺术在向更高层次的发展趋势。
宗教
佛教传入中国是从佛像开始的。东汉初年,佛教开始在统治阶级中流传,楚王刘英曾进行过佛教仪式。汉明帝曾褒奖过刘英"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后来,汉明帝夜梦金人,项有日光,飞行殿庭,于是派遣郎中蔡愔、博士弟子秦景出使印度,带回了《四十二章》经和释迦摩尼像。又因为蔡愔是用白马托运经文而还,所以汉明帝在洛阳建立了白马寺,从此佛教正式在中国传播。公元147年(汉桓帝建和初年),安息人安世高(相传是安息国王子)来到洛阳翻译佛经;公元167年(汉桓帝末年),月氏人支娄迦谶来洛阳翻译佛经,这其中安世高翻译的佛经多,安世高翻译的佛经为小乘上座经,支娄迦谶翻译的佛经为大乘般若经。佛经的翻译与传播,表明了佛教在中国正式传播。
洛阳白马寺
在东汉晚期,由于社会矛盾和政治动荡的影响,人们对精神安慰的需求显著增加。这种需求促进了道教开始出现并以独立的宗教形式传播。道教起源于先秦时期的道家哲学,但在东汉晚期才以独立的宗教形式出现并发展壮大。道教主张修炼内功、阐扬天道、追求永生不死,因其精神感召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信徒加入其中。五斗米道和太平道是东汉晚期两个较大的道教教派之一。五斗米道(也称正一道)由张陵创立,在汉中地区活动广泛,是一种具有主神崇拜特征的多神教,以长生成仙为最高目标。太平道则由张角创立,在东方一带活动,名字取自《太平经》,教义为“中黄太一”,“太一”为主宰四方的最高神,“中黄”不仅与“太一”概念想通,而且与五行有关,还有推翻东汉政权的隐喻。公元184年(中平元年),张角以“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为口号,组织黄巾军起义。公元207年(汉献帝建安十二年),黄巾军起义失败,太平教随之而衰落。
建筑
东汉时期,斗拱被使用建筑上。斗拱是柱头、额枋和屋顶之间的构建,是中国木架建筑的特有构件,斗拱不仅具有实用价值,还被赋予了装饰效果。斗拱的复杂程度和屋主人的身份等级、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标志之间的联系。此外,屋脊上的瓦当出现了鸱吻的雏形,并且涂朱的现象也出现了。汉代瓦当上的涂朱现象,被认为是后世釉瓦的起源之一。
出土的东汉建筑陶模
科技
东汉时期,科技进步有:张衡的地动仪、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蔡伦改进造纸术等。
张衡使用精铜制作的地动仪,有指向四面八方的八个龙头,在检测到地震后,龙头嘴中的铜珠会落到下方蟾蜍嘴中。
张仲景结合实践与理论,以阴阳为理论制作了《伤寒杂病论》。此外,华佗发明了“麻沸散”,这是最早的麻药,能进行外科手术;华佗还发明了五禽戏,用于养生。
宦官蔡伦改进了造纸术,使用树木、麻头、破布和渔网等比较廉价的材料制作了“纸”。
外交
编辑匈奴
新莽政权后期,天下大乱,安定郡三水人卢芳诈称为汉武帝玄孙,先后获得了三水属国羌胡兵和匈奴的支持。刘秀对其曾发动过进攻,但是没有取胜。后来卢芳因事击杀了部下,出现了众叛亲离的危机,刘秀也积极地和匈奴恢复关系。在卢芳率兵攻打云中的时候,留守的部下发生了叛乱,卢芳只得进入到匈奴的领地,十余年后病死在匈奴领地。在这期间,匈奴也频繁的攻击汉地,汉军则以防御为主,有时也出击。
匈奴后来因继承问题再度发生了分裂,左贤王蒲奴被立为单于后,薁鞬日逐王比心生怨恨,当时匈奴也经历灾害,所以薁鞬日逐王比率领四五万的匈奴归降东汉。后来薁鞬日逐王比继承了“呼韩邪单于”的称号,这是刘秀听从了耿国的“宜如孝宣之故事”的建议。至此,匈奴分裂为呼韩邪单于率领的南匈奴和蒲奴单于率领的北匈奴。南匈奴后来被迁移到西河美稷(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被北纳林),东汉设置匈奴中郎将监护南匈奴。
北匈奴见到南匈奴归属东汉之后,也开始主动的和东汉缓和关系,公元51年遣使到武威申请和亲,公元52年又遣使入朝。刘秀在班彪的建议下对其实行安抚、羁縻政策,同时为照顾南匈奴感受,赏赐南匈奴上万只羊。后来北单于部署时有归降,北单于也时常派骑兵骚扰边境。南匈奴发现北匈奴与东汉交往后,也出兵攻击北匈奴。东汉为安置北匈奴归降部署设置了度辽将军,度辽将军的职责有接收北匈奴归降者;防止塞内之民(尤其是南匈奴)出走;抵御北匈奴的骚扰;阻止南北匈奴交往;协调南北匈奴关系(南匈奴时常主动攻击北匈奴,以阻止北匈奴与东汉交往,并且南匈奴企图利用自己受汉惠的优厚条件吞并北匈奴,这也是北匈奴对东汉若即若离的原因)。
北匈奴后来遭到鲜卑的袭击,优留单于被击杀,由此北匈奴大乱,加上遭遇灾害,北匈奴多个部落希望归属东汉,这个时候南匈奴希望一举吞并北匈奴,东汉的耿秉和窦宪也希望建立功业,所以率军攻打了北匈奴,在燕然山上刻石记功。《两汉民族关系史》的作者木芹认为这种做法是缺乏长远考虑的。
南匈奴在迁移到西河后并未安定下来,它即依附于东汉,又与东汉明争暗斗,有时还借助东汉攻打北匈奴,内部也时常争立,又和中郎将讨伐其他部族,还和鲜卑、乌桓一起骚乱汉民、甚至杀长史,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局面。
西域
新莽政权时期,西域被匈奴控制,东汉初期由于排不出西域都护对西域掌控力下降,后来莎车王诈称“大都护”以强势控制下了西域。公元74年,东汉恢复元气,一面攻击北匈奴,一面以耿恭等人为将领率军重新控制西域。后来北匈奴反攻西域,耿恭等人被困在西域疏勒城(今新疆喀什),后来被范羌(范羌此前被耿恭派到敦煌向东汉求援)解救,最后被困的耿恭等人中,只有十三人回到玉门关。
后来,班超与郭恂一同出使西域,班超擅长使用政治手段来控制西域各国。在鄯善用计杀死匈奴的使者,击杀西域的反汉王侯。朝廷因担忧班超安危,召回班超,但是班超为巩固西域加上疏勒百姓挽留,仍坚守在西域。后来班超政治、军事手段并用,逐步扫清了西域的反汉势力。班超在西域前后共三十一年,他在西域恩威并施,对附汉者宽,对反复者严,巩固了西域都护府,保障了河西走廊的通畅。班超晚年渴望回乡,公元102年八月回到洛阳,九月病死,是年七十一岁。
班超之后的西域都护任尚在管理上多有失策,造成了西域局势动荡,东汉派班勇、班雄迎还西域部队。后来北匈奴反攻,羌族起事,断绝了河西走廊。公元123年,班固的儿子班勇继承父业,率兵以西域长史的身份重新控制西域,但是由于东汉条件限制,未能恢复西域都护府。另外官吏腐败也是管控西域的障碍之一,班勇评价“要功荒外,万无一成”。
班超出使西域
东北
乌桓
乌桓与东汉的关系错综复杂。东汉初年,乌桓与匈奴联合进军边塞地区,汉军曾发兵攻击但是无功而返。后来匈奴大乱,乌桓也袭击了匈奴。后来乌桓大人郝且向东汉朝贡,东汉也趁机招抚乌桓,重新恢复了乌桓校尉。恢复乌桓校尉之后,双方仍有冲突:公元135年,乌桓围困度辽将军,后来见到东汉发兵才撤退;公元140年,乌桓与南匈奴起兵,被中郎将张奂击败;公元166年,乌桓、南匈奴和鲜卑一同骚扰边塞,后来鲜卑逃离边塞,乌桓、南匈奴被张奂安抚归降。公元184年到188年,乌桓与地方豪强联合,推举前太山太守张举为”天子”,前中山相张纯为”大将军“,最后幽州牧刘虞离间了乌桓与张举,张举、张纯逃亡塞外。公元199年,袁氏势力得力于乌桓,使得袁绍击败了公孙瓒。
鲜卑
公元41年,祭彤出任辽东太守,任内他训练兵马,广布斥候。在公元45年,击败了来袭的数万鲜卑骑兵。公元49年,鲜卑部族被祭彤招抚,鲜卑别部满离、高句骊部等归降东汉,进入边塞,并且接受祭彤要求的攻击匈奴的提议,至此辽东形成了三方互相攻击的局面。
北匈奴逃离后,数十万留守的匈奴人主动融入到鲜卑部族中,使得鲜卑的势力得到壮大。汉桓帝时期,檀石槐部壮大,统一了鲜卑,也加大了对东汉边塞的攻击,这时双方有战友和,东汉对鲜卑是消灭不掉也不能求的完全和平。檀石槐死后,鲜卑因继承问题在此离散。
羌族
新莽政权时期,羌族人纷纷起义反抗王莽暴政,东汉初年,刘秀接受班彪的提议,恢复护羌校尉,任命牛邯为护羌校尉,但是并没有完全阻止羌族人的活动。后来,马援成为陇西太守,因马援宽厚下属、主抓大事、要事等品质,使得马援执政时期的陇西地区逐渐安定。
伏波将军马援执政陇西
后来羌族进行了争夺大小榆川战争、争夺河西地区战争,发动战争的原因除了羌族文明(羌族当时在从奴隶社会到阶级社会过渡)本身具有的掠夺性,也是为了获得河西地区丰厚的水草等自然资源。东汉在与羌族的战争中开始力不从心,引发根基动摇。
东汉后期,羌族战争频发,除了争夺河西走廊的原因外,还有争夺三辅之地(此地富余,也是皇帝陵园所在地);东汉政治腐败,对羌地的政策不适宜;地方势力与羌族势力勾结。
西南
公元69年,东汉在设置了永昌郡,这表明东汉不仅在西南地区进行了有效的统治还扩大了统治力度。但是由于中央与地方、汉民族与少数民族、阶级矛盾、民族压迫等多重矛盾的影响,仍不可避免的产生暴乱。比如:哀牢王因县令对哀牢民苛政,产生暴力反抗,后被朝廷击杀,哀牢王死后,东汉在此统治又一次得到巩固;公元117年,永昌郡、益州郡、蜀郡三郡因“苛政重税”和长史的“奸滑侵权”产生空前的暴乱,后被杨竦快速镇压。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西南的地主豪强与夷帅结合,击杀郡守,而东汉无暇顾及西南地区,这是因为东汉末年中央势力羸弱,地方势力强大导致的。
南方
南方地区有武陵蛮、零陵蛮、长沙蛮、南郡蛮,他们是现今土家族、苗族、瑶族等民族的先民。东汉时期,南方地区的反抗不断,数位将领因为战争、叛乱、疾病等原因死在南方。南方反抗频繁的原因是多重的,既有民族压迫,也有阶级压迫,还有文化差异等原因。其中板楯蛮这个民族既经常反抗,也被统治者利用来镇压其他民族反抗,这是有环境和历史特殊性导致的。
朝鲜半岛
东汉时期,朝鲜半岛有高句丽国、夫余部落两大势力,此时,东汉政权与朝鲜之间的文化交流主要以民间交流为主,而官方交流相对较少。高句丽作为朝鲜半岛的一个国家,通过入贡和交往,带来了特有的物产和文化,同时也受到了汉文化的影响。根据《三国志.高句丽传》的记载,高句丽先后属于玄菟郡及辽东郡,东汉赐予了服饰和鼓吹技人。这些官方的交往使得中原汉文化逐渐传入高句丽,并对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另外,朝鲜人的习俗中喜欢歌舞,而汉族地区也以其多样的歌舞文化而闻名。这种民间的文化兴趣和交流促使中原汉人的歌舞传入朝鲜,并对当地的歌舞传统产生了影响。随着交通往来的不断开展,中国与朝鲜之间的文化交流也逐渐扩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金海逐渐成为中国、朝鲜和日本三国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这一地区的繁荣和交流促进了文化的交融和共享。在东汉末年,玄菟郡官员之子公孙度建立了一个独立政权,并且获得了高句丽王、夫余部落的承认,后来该政权被曹操统一。
日本
在东汉初年,日本进入了铁器时代,并出现了倭奴国和邪马台国等部落联盟国家。随后,与东汉政权建立起交流关系,日本从中国引进了丝织品、铜器、铁器等物品,并学会了养蚕技术,这是中日文化交流的结果。在光武帝时期,倭奴国的使者越过乐浪,前往汉朝的都城洛阳,并受到光武帝赐予的印绶。这标志着日本与汉朝建立起正式的外交关系。随后,倭国王师升等也相继前来献贡,进一步加强了两国之间的交流。在与东汉的交流中,日本不仅引进了物质文化,还吸收了汉文化的影响。例如,汉字在日本的书写系统中得到广泛使用,汉文化的礼仪和思想也对日本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欧洲
东汉初期,西域长史班超与匈奴势力的角逐过程中,首次得知了罗马帝国的存在。这一发现引起了东汉政权的关注,并推动了中国与罗马之间的直接联系。班超在与匈奴势力的角逐中联盟了月氏,从他们得知了罗马帝国的存在。为了继续探索西方的事实,并寻求与罗马直接建交的可能性,班超派遣了使节甘英前往大秦(即罗马帝国)。尽管甘英未能继续西行到达大秦,但他到达波斯湾的消息引起了莫恰和阿杜利等地的关注。这些地方派遣使者到洛阳献礼并求结盟约,进一步加深了中国与罗马之间的交流。虽然班超的使节没有直接到达罗马帝国,但这一系列事件标志着中国与罗马之间的交流逐渐增多,为后来两个文明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奠定了基础。最终,在公元166年(汉桓帝延熹九年),罗马皇帝马可.奥里略派遣使者到达洛阳,与东汉政权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在公元2世纪时,罗马帝国的贵族十分的喜爱东汉的丝绸,流行程度不亚于洛阳城,东汉丝绸出口的最大买主也是罗马帝国。
社会
编辑社会强势群体
东汉时期,先秦时期的世家逐渐衰落,而其他的团体实力则继续增长。在经济上,豪族可以购买破产自耕农的土地,来获得大片的土地,并且地方官府因为与豪族具有共同利益或畏惧豪族权势,根本做不到统计出豪族所拥有的实际土地面积。在政治上,豪族也形成垄断,察举制所推选的人才都成了豪族子弟。在宗族上,豪族家族的数量不再是五六个人的小家庭,而是几十上百的成员聚集在一地,这其中也包含奴婢等成员。
外戚
东汉时期,外戚变得更有权势,他们除了掌握经济特权外,还会掌握军权(光武帝时期,会任命外戚为卫尉,拥有京师旳军权;太后临朝时期,会任命外戚为大将军,把持朝政)。但是,在皇帝强势的情况下,外戚仍有风险被削弱乃至诛灭全族。
官僚
东汉时期,高级官僚权势更大,所以家族中的人开始了一代又一代的官僚路,比较有名的是袁绍家族的祖辈是四世三公(四代人做官都做到了三公的位置)。
地方官僚的位置则被当地的豪强不同程度的垄断,作为基层权力集团,他们可以滥用权力,扰乱秩序,甚至横行不法。
宦官
东汉时期,许多的官职由宦官担任,由此宦官的权力急剧膨胀,一开始宦官没有继承者,所以宦官死后,拥有的权力也就消散。但是在公元135年,宦官可以收养继子,所以宦官的权力得到了传承。宦官拥有宣读诏书权利,所以他们会通过宣读假诏书的方式来给自己获得便利。此外,宦官相较于其他豪族,可以较为轻松的见到皇帝和皇太后,这使得他们能通过影响影响统治者来为自己谋利。
因宦官集团权力扩张,他们不可避免的与外戚集团和官僚集团都爆发了冲突。与外戚集团爆发的冲突中,比较典型的是十常侍之乱,大将军何进被宦官所杀,引发部下对宦官的诛杀,导致了朝堂大乱。与官僚集团的冲突比较典型的是党锢之乱。
富商
由于东汉放弃了“抑商”政策,商人控制着商品的流通,社会地位随之提高,并且商人也会用经济优势来结交有权有势者,来巩固自己的经济优势。
游侠
东汉时期,社会上仍存在游侠群体,班固认为的“朝无福威之臣,邑无豪杰之士”是有所夸大的。两汉之际、东汉末年的时候,不少的官僚都会养游侠,但是由于史书记载的问题,对于游侠的记载往往是只言片语的,这使得史学家不能完全了解东汉时期游侠的真事面貌。从《三国志》中可以看到,游侠仍是依靠暴力来控制他人,有声望的游侠会被推举为一些组织的头目,从事冒险活动。
贱民制度
东汉时期,仍实行贱民制度,虽然光武帝在建国初期对部分地区释放了一些奴婢,但是这主要是对特定地区的政治拉拢。在和平年代,贩卖奴婢是法律允许的。奴婢的解放往往需要主人的同意,奴婢常常通过自赎的方式获取自由。
社会特殊群体
老人
东汉时期,中秋时节的时候,官府会召集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进行祭祀大会,为他们喂食,赐予他们雕刻着鸠头(传说鸠永远不会被食物噎到)的手杖(注释:曾有官员殴打老人时,损坏了皇帝所赐的鸠杖,而被斩首),《白虎通义》中也有对老人免除徭役,免除刑罚、致哀的表述。
儿童
东汉时期,对于儿童的教育思想进一步发展,并且认为在儿童时代可以通过教育来改变先天的品质。一些重臣名家的传记中会大篇的论述该人物的出身、少年经历、求学经历,人们认为这些与他们后来的非凡杰出密不可分。
人民生活
服饰
东汉时期,男子穿深衣已不再流行,正式的礼服改为䄡䄖,䄡䄖宽大、舒适,材质上有丝织的、毛皮的。
东汉服饰
饮食
据徐卓云推测,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东汉百姓相较于西汉的前辈,吃个更好更多。在饮品上,东汉已经流行饮茶,华佗也提到“苦茶久食益意思”。
出行
由于社会文化原因,东汉人出行更喜欢牛车出行。
君王
编辑东汉君王世系
姓名 | 帝号 | 与前任君王关系 | 在位时期 |
刘秀 | 光武帝 | 汉高祖九世孙 东汉开国皇帝 | 25年—57年 |
刘庄 | 汉明帝 | 光武帝四子 | 57年—75年 |
刘炟 | 汉章帝 | 汉明帝五子 | 75年—88年 |
刘肇 | 汉和帝 | 汉章帝四子 | 83年—106年 |
刘隆 | 汉殇帝 | 汉和帝少子 | 106年2月—106年9月 |
刘祜 | 汉安帝 | 汉和帝侄子 | 106年9月—125年4月 |
刘懿 | 汉少帝 | 汉章帝孙子 | 125年5月—125年12月 |
刘保 | 汉顺帝 | 汉安帝太子 | 125年—144年 |
刘炳 | 汉冲帝 | 汉顺帝子 | 144年—145年 |
刘缵 | 汉质帝 | 孝王刘鸿子 | 145年—146年 |
刘志 | 汉桓帝 | 汉章帝曾孙 | 146年—168年 |
刘宏 | 汉灵帝 | 汉章帝玄孙 | 168年—189年 |
刘辩 | 汉少帝 | 汉灵帝子 | 189年5月—189年9月 |
刘协 | 汉献帝 | 汉灵帝三子 | 189年—220年 |
正统性争议
编辑在之前的传统史学中,史学家一般认为东汉是西汉的延续,刘秀是恢复刘氏江山,只是在政治制度上有所发展,但是一些学者也提出观点,认为东汉是两个单独的王朝,东汉只不过在一些政策上继承了西汉的体系。
注释
编辑展开[a]
东汉的都城洛阳在西汉都城长安的东边
[b]
季汉政权曾称东汉为中汉
[c]
黄河是西汉初期变黄的
[d]
释放的奴婢主要是新莽政权期间沦为奴婢的人并且集中在东汉政权刚收复的地区,这不仅是为了缓解社会阶级矛盾,也有政治、军事上的目的
[e]
释放囚犯增加了社会的劳动力并且缓解社会矛盾
[f]
东汉时期,为避讳光武帝刘秀的名讳,所以改为茂才
[g]
刍稿税是指对牧草、禾杆的税收,刍稿税一般和田租同时出现,所以这里算作土地税
[h]
黄金减少的说法众说纷纭,主流的说法是,东汉时期,佛教传入中国,人们将黄金大量的用在了雕塑金身、刻画金经上,但是这个说法的缺陷是,无法解释黄金作为流通货币是需要大量流通的。
[i]
东汉时,铁犁牛耕已经相当普及,以至于一发生牛瘟就会给农业带来严重打击
[j]
人们也会根据锻打次数将百炼钢分为“五十炼”“百炼”。
[k]
白马寺有可能是中国第一个佛教寺院
[l]
杨竦在镇压中重点打击重要的反抗队伍——封离军,并向封离许诺惩处贪官污吏
参考资料
编辑展开[1]徐俊. 《中国古代王朝和政权探源》. 第1版. 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11: 60-62. 978-7-5622-2277-0. (4)
[2]《图说历史》编委会著. 《一读就懂的中国史》秦汉. 北京: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9-01: 166-173. 978-7-113-24892-5. (8)
[3]《图说历史》编委会著. 《一读就懂的中国史》秦汉. 北京: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9-01: 173-179. 978-7-113-24892-5. (8)
[4]《图说历史》编委会著. 《一读就懂的中国史》秦汉. 北京: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9-01: 180-184. 978-7-113-24892-5. (6)
[5]《图说历史》编委会著. 《一读就懂的中国史》秦汉. 北京: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9-01: 203-206. 978-7-113-24892-5. (5)
[6]《图说历史》编委会著. 《一读就懂的中国史》秦汉. 北京: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9-01: 224-226. 978-7-113-24892-5. (4)
[7]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744-747. 978-7-208-04226-8. (5)
[8]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8. 978-7-80180-610-7. (5)
[9]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840. 978-7-208-04226-8. (2)
[10]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861-865. 978-7-208-04226-8. (6)
[11]李树军. 汉代文字整理与经学研究[J].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1-01, 42(2): 123-127. [2023-05-01].
[12]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1041-1042. 978-7-208-04226-8. (3)
[13]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229-233. 978-7-5482-4854-8. (6)
[14]胡世庆. 《中国文化通史》. 浙江大学出版社, 1996-08: 932-933. 978-7-308-01807-5. (3)
[15]白寿彝. 《中国通史 5 第4卷 中古时代 秦汉时期 上》. 第二版. 上海人民出版社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3: 372.
[16]徐俊. 《中国古代王朝和政权探源》. 第1版. 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11: 74. 978-7-5622-2277-0. (2)
[17]徐俊. 《中国古代王朝和政权探源》. 第1版. 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11: 75. 978-7-5622-2277-0. (2)
[18]陆威仪(美),著, 卜正民(美),主编. 《哈佛中国史》秦汉卷. 王兴亮,译. 第1版. 北京: 中信出版集团, 2016-10: 6. 978-7-5086-6484-6. (2)
[19]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5-6. 978-7-80180-610-7. (2)
[20]竺可桢. 《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 《考古学报》, 1972年
[21]陆威仪(美),著, 卜正民(美),主编. 《哈佛中国史》秦汉卷. 王兴亮,译. 第1版. 北京: 中信出版集团, 2016-10: 7. 978-7-5086-6484-6. (2)
[22]陆威仪(美),著, 卜正民(美),主编. 《哈佛中国史》秦汉卷. 王兴亮,译. 第1版. 北京: 中信出版集团, 2016-10: 9. 978-7-5086-6484-6. (2)
[23]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7. 978-7-80180-610-7. (2)
[24]陆威仪(美),著, 卜正民(美),主编. 《哈佛中国史》秦汉卷. 王兴亮,译. 第1版. 北京: 中信出版集团, 2016-10: 7-8. 978-7-5086-6484-6. (3)
[25]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6-7. 978-7-80180-610-7. (3)
[26]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8. 978-7-80180-610-7. (2)
[27]陆威仪(美),著, 卜正民(美),主编. 《哈佛中国史》秦汉卷. 王兴亮,译. 第1版. 北京: 中信出版集团, 2016-10: 9-11. 978-7-5086-6484-6. (3)
[28]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680-685. 978-7-208-04226-8. (7)
[29]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686-691. 978-7-208-04226-8. (7)
[30]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692-697. 978-7-208-04226-8. (7)
[31]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698-702. 978-7-208-04226-8. (6)
[32]白寿彝. 《中国通史 5 第4卷 中古时代 秦汉时期 上》. 第二版. 上海人民出版社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3: 296-301. (7)
[33]白寿彝. 《中国通史 5 第4卷 中古时代 秦汉时期 上》. 第二版. 上海人民出版社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3: 709-712. (5)
[34]《光武帝纪》. // 范晔. 《后汉书》. 南朝宋: 卷一.
[35]白寿彝. 《中国通史 5 第4卷 中古时代 秦汉时期 上》. 第二版. 上海人民出版社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3: 302-303. (3)
[36]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719-720. 978-7-208-04226-8. (3)
[37]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720-726. 978-7-208-04226-8. (8)
[38]白寿彝. 《中国通史 5 第4卷 中古时代 秦汉时期 上》. 第二版. 上海人民出版社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3: 304-331.
[39]陈致平. 《中华通史》. 贵阳: 贵州出版社, 2013-07: 222-224. 978-7-5456-0456-6.
[40]《显宗孝明帝纪》. // 范晔. 《后汉书》. 南朝宋: 卷二.
[41]《肃宗孝章帝纪》. // 范晔. 《后汉书》. 南朝宋: 卷三.
[42]《图说历史》编委会著. 《一读就懂的中国史》秦汉. 北京: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9-01: 197-202. 978-7-113-24892-5. (7)
[43]陈致平. 《中华通史》. 贵阳: 贵州出版社, 2013-07: 239-247. 978-7-5456-0456-6.
[44]《孝灵帝纪》. // 范晔. 《后汉书》. 南朝宋: 卷八.
[45]《孝桓帝纪》. // 范晔. 《后汉书》. 南朝宋: 卷七.
[46]《图说历史》编委会著. 《一读就懂的中国史》秦汉. 北京: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9-01: 207-212. 978-7-113-24892-5. (7)
[47]白寿彝. 《中国通史 5 第4卷 中古时代 秦汉时期 上》. 第二版. 上海人民出版社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3: 351-364.
[48]《图说历史》编委会著. 《一读就懂的中国史》秦汉. 北京: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9-01: 213-218. 978-7-113-24892-5. (7)
[49]陈致平. 《中华通史》. 贵阳: 贵州出版社, 2013-07: 272-273. 978-7-5456-0456-6.
[50]《孝献帝纪》. // 范晔. 《后汉书》. 南朝宋: 卷九.
[51]《图说历史》编委会著. 《一读就懂的中国史》秦汉. 北京: 中国铁道出版社, 2019-01: 219-220. 978-7-113-24892-5. (3)
[52]陈致平. 《中华通史》. 贵阳: 贵州出版社, 2013-07: 275-277. 978-7-5456-0456-6.
[53]李大龙. 《汉代中国边疆史》. 哈尔滨: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 2012: 177-181. 978-7-5316-6807-7. (6)
[54]《后汉书·郡国志》. 南朝宋: 郡国志.
[55]李怀孔.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6-02: 184-188. 978-7-309-04848-2. (6)
[56]周振鹤、李晓杰、张莉.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5-05: 604-609. 978-3-309-11161-3. (7)
[57]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751-752. 978-7-208-04226-8. (3)
[58]李怀孔.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6-02: 196. 978-7-309-04848-2. (2)
[59]李大龙,著. 《汉代中国边疆史》. 哈尔滨: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 2012-12: 181-185. 978-7-5316-6807-7. (6)
[60]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88-90. 978-7-80180-610-7. (4)
[61]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8. 978-7-80180-610-7. (3)
[62]袁延胜. 《中国人口通史》东汉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7: 72、75、94. 978-7-01-006057-6. (4)
[63]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753-760. 978-7-208-04226-8. (9)
[64]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761-762. 978-7-208-04226-8. (3)
[65]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目录. 978-7-5403-0511-8. (3)
[66]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8. 978-7-5403-0511-8. (2)
[67]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52. 978-7-5403-0511-8. (2)
[68]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28. 978-7-5403-0511-8. (2)
[69]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34. 978-7-5403-0511-8. (2)
[70]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42. 978-7-5403-0511-8. (2)
[71]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43. 978-7-5403-0511-8. (2)
[72]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48. 978-7-5403-0511-8. (2)
[73]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20-21. 978-7-5403-0511-8. (3)
[74]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42. 978-7-5403-0511-8. (2)
[75]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44. 978-7-5403-0511-8. (2)
[76]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46. 978-7-5403-0511-8. (2)
[77]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52-53. 978-7-5403-0511-8. (3)
[78]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71-75. 978-7-5403-0511-8. (6)
[79]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75-81. 978-7-5403-0511-8.
[80]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81-85. 978-7-5403-0511-8.
[81]陈蔚松. 《汉代考选制度》. 武汉: 湖北辞书出版社, 2002-04: 272-278. 978-7-5403-0511-8.
[82]李怀孔.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6-02: 191. 978-7-309-04848-2. (2)
[83]杨际平. 《中国财政通史》.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13: 185-191. 978-7-5438-9538-6. (7)
[84]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468-474. 978-7-80180-610-7. (4)
[85]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468-469. 978-7-80180-610-7. (3)
[86]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474-475. 978-7-80180-610-7. (3)
[87]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477-484. 978-7-80180-610-7. (7)
[88]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484. 978-7-80180-610-7. (2)
[89]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484-498. 978-7-80180-610-7. (9)
[90]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536、540、541. 978-7-80180-610-7. (4)
[91]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517-525. 978-7-80180-610-7. (9)
[92]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525. 978-7-80180-610-7. (2)
[93]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462. 978-7-80180-610-7. (2)
[94]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447-450. 978-7-80180-610-7. (5)
[95]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906-908. 978-7-208-04226-8. (4)
[96]胡世庆. 《中国文化通史》. 浙江大学出版社, 1996-08: 216-217. 978-7-308-01807-5. (3)
[97]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537-541. 978-7-80180-610-7. (5)
[98]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825-829. 978-7-208-04226-8. (6)
[99]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831. 978-7-208-04226-8. (2)
[100]林浦田. 《中国古代土壤分类和土地利用》. 科学出版社, 1996: 70-71. (3)
[101]杨际平. 《中国财政通史》秦汉.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13: 186、189. 978-7-5438-9538-6. (3)
[102]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832-834. 978-7-208-04226-8. (4)
[103]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124. 978-7-80180-610-7. (2)
[104]林甘泉. 《中国经济通史》秦汉. 第2版. 北京: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01: 127-128. 978-7-80180-610-7. (3)
[105]许倬云. 《汉代农业-早期中国农业经济的形成》. 程农,张鸣,译. 第1版.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9-03: 125. 978-7-214-22608-2. (2)
[106]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849-853. 978-7-208-04226-8. (6)
[107]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841-847. 978-7-208-04226-8. (8)
[108]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978-7-208-04226-8. (3)
[109]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856-857. 978-7-208-04226-8. (3)
[110]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857-858. 978-7-208-04226-8. (3)
[111]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840. 978-7-208-04226-8. (3)
[112]郑师渠. 《中国文化通史秦汉卷》.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 2009-07: 322-330. 978-7-303-09863-7.
[113]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1042-1043. 978-7-208-04226-8. (3)
[114]胡世庆. 《中国文化通史》. 浙江大学出版社, 1996-08: 775-776. 978-7-308-01807-5. (2)
[115]胡世庆. 《中国文化通史》. 浙江大学出版社, 1996-08: 767. 978-7-308-01807-5. (2)
[116]郑师渠. 《中国文化通史》秦汉卷.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 2009-07: 189-190. 978-7-303-09863-7.
[117]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1047-1048. 978-7-208-04226-8. (2)
[118]郑师渠. 《中国文化通史》秦汉卷.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 2009-07: 187-189. 978-7-303-09863-7.
[119]胡世庆. 《中国文化通史》. 浙江大学出版社, 1996-08: 784. 978-7-308-01807-5. (2)
[120]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1028. 978-7-208-04226-8. (2)
[121]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1032-1034. 978-7-208-04226-8. (3)
[122]王子今. 《新编中国史》秦汉. 北京: 中信出版社, 2017-10: 401. 978-7-5086-7003-4. (2)
[123]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162-164. 978-7-5482-4854-8. (4)
[124]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164-166. 978-7-5482-4854-8. (4)
[125]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166-170. 978-7-5482-4854-8. (6)
[126]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170-175. 978-7-5482-4854-8. (7)
[127]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176-180. 978-7-5482-4854-8. (6)
[128]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181-185. 978-7-5482-4854-8. (6)
[129]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225-228. 978-7-5482-4854-8. (5)
[130]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212-214. 978-7-5482-4854-8. (4)
[131]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214-217. 978-7-5482-4854-8. (5)
[132]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186-188. 978-7-5482-4854-8. (4)
[133]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188-189. 978-7-5482-4854-8. (3)
[134]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193-194. 978-7-5482-4854-8. (2)
[135]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198. 978-7-5482-4854-8. (2)
[136]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220-224. 978-7-5482-4854-8. (6)
[137]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199-202. 978-7-5482-4854-8. (5)
[138]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203-205. 978-7-5482-4854-8. (4)
[139]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233-237. 978-7-5482-4854-8. (6)
[140]木芹. 《两汉民族关系史》. 云南大学出版社, 2016: 207-210. 978-7-5482-4854-8. (5)
[141]郑师渠. 《中国文化通史秦汉卷》.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 2009-07: 71-72. 978-7-303-09863-7.
[142]费瑞德,费正清. 《剑桥中国史》秦汉. 杨品泉,张书生,陈高华,谢亮生,一山,索介然,胡志宏,译. 中国社会科学院, 1992: 485-486. (2)
[143]郑师渠. 《中国文化通史秦汉卷》.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 2009-07: 72-73. 978-7-303-09863-7.
[144]郑师渠. 《中国文化通史秦汉卷》.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 2009-07: 70. 978-7-303-09863-7.
[145]胡世庆. 《中国文化通史》. 浙江大学出版社, 1996-08: 984. 978-7-308-01807-5. (2)
[146]翟同祖. 《汉代社会结构》.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204-210. 978-7-208-06910-7. (8)
[147]翟同祖. 《汉代社会结构》.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211-220. 978-7-208-06910-7. (8)
[148]翟同祖. 《汉代社会结构》.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228-230. 978-7-208-06910-7. (4)
[149]翟同祖. 《汉代社会结构》.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230-231. 978-7-208-06910-7. (3)
[150]翟同祖. 《汉代社会结构》.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231-235. 978-7-208-06910-7. (6)
[151]翟同祖. 《汉代社会结构》.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236-241. 978-7-208-06910-7. (7)
[152]翟同祖. 《汉代社会结构》.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241-242. 978-7-208-06910-7. (3)
[153]翟同祖. 《汉代社会结构》.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242-244. 978-7-208-06910-7. (4)
[154]翟同祖. 《汉代社会结构》.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161-164. 978-7-208-06910-7.
[155]陆威仪(美),著, 卜正民(美),主编. 《哈佛中国史》秦汉卷. 王兴亮,译. 第1版. 北京: 中信出版集团, 2016-10: 176-177. 978-7-5086-6484-6. (3)
[156]陆威仪(美),著, 卜正民(美),主编. 《哈佛中国史》秦汉卷. 王兴亮,译. 第1版. 北京: 中信出版集团, 2016-10: 168-170. 978-7-5086-6484-6. (4)
[157]王子今. 《新编中国史》秦汉. 北京: 中信出版社, 2017-10: 332-335. 978-7-5086-7003-4. (3)
[158]许倬云. 《汉代农业-早期中国农业经济的形成》. 程农,张鸣,译. 第1版.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9-03: 325. 978-7-214-22608-2. (2)
[159]林剑鸣. 《林剑鸣秦汉史》. 第1版.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04: 975. 978-7-208-04226-8. (2)
[160]王子今. 《新编中国史》秦汉. 北京: 中信出版社, 2017-10: 344. 978-7-5086-7003-4. (2)
[161]栾桂峰. 《中华要史》表录. 沈阳出版社, 2003: 17. 978-7-5441-2263-8. (2)
[162]费瑞德、费正清. 《剑桥中国史》秦汉. 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2-2: 9-11. (4)
[163]齐涛主编 李晓 江晓涛著. 《中国政治通史》. 2003: 393.
[164]郭建龙. 中央帝国的财政密码. 2017: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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