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TradeAssociation)是由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公共服务和行业自律的社团法人。行会是行业协会发展的前身,但关于行会的起源,在西方各国众说纷纭,较为公认的说法是,在11世纪的欧洲各国已经有大量的行会存在,如1061年巴黎的蜡烛行会、1094年美因兹的职工行会、12世纪的科伦羊毛毛毯职工行会和米兰行会。行会在14世纪达到鼎盛时期以后,在15世纪,伴随资产主义经...

行业协会(Trade Association)是由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公共服务和行业自律的社团法人。

历史沿革

国际

诞生

行会是行业协会发展的前身,但关于行会的起源,在西方各国众说纷纭,较为公认的说法是,在11世纪的欧洲各国已经有大量的行会存在,如1061年巴黎的蜡烛行会、1094年美因兹的职工行会、12世纪的科伦羊毛毛毯职工行会和米兰行会。行会在14世纪达到鼎盛时期以后,在15世纪,伴随资产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此外由于行会管理功能的实际失效,因而便导致了行会制度进入了其历史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公会时期。之后,由于公会自治的封闭性和反竞争性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最终于17至18世纪相继衰落和消亡。尽管行会作为一种组织性制度结构消亡,但行会所产生的基础——威胁的共同应对以及利益的共同争取尚大量存在,因此一种新兴的,与资本主义生产力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和商会制度应运而生。

发展

18世纪中叶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先后建立了行业协会组织,日本则在明治维新中期开始建立相应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协会的迅猛发展主要是在19世纪80年代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使得资本迅速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垄断资本主义的产生给行业协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一些国家出于战时需要,认为行业协会不仅可以成为政府的咨询机构,而且可以代行一部分政府职能,以便于战时政策的实施。行业协会和国家政府的联系便发端于此。而在战后,政府也意识到行业协会在帮助医治战争创伤,重振产业,以及在投资、消费和维持就业方面的独到作用,更是大力扶持其发展。行业协会得到了新的发展,并逐渐成为了沟通国家和企业的桥梁。

美国

美国最早的商会是纽约市商会,成立于1768年。20世纪初,是美国商会繁荣发展的时代,芝加哥商会、底特律商会、克显兰商会等颇具影响的商会组织就是在当时出现的。随着美国的工业、贸易的持续发展,人们需要一个全国性工商界代表机构,美国商会在这种背景下于1912年诞生,它是商业组织的联合会,当时有300多个会员。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商会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协助政府,解决工业、运输、银行及战争物资供应,大大提高了商会组织的政治经济地位。美国行业协会在悠久的发展历史中成为自愿设立、经费自理、活动自主、以服务为宗旨的民间团体,主要分为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两种形式,非营利组织占绝大多数,只有极少数协会是以公司形式经营的。美国行业协会拥有行政干预少、发展环境较宽松、发起自愿、注册简便、组织自立、经费自筹等特点,大多数美国企业都会加入一个或多个不同类型的行业协会。截至2012年底,全美国约有3万多个协会组织,其中贸易、工商业协会组织8000多个,农业、科技、工程类专业协会有3000个。

行业协会

美国市场营销协会LOGO

德国

德国行业协会最早可追溯到16世纪,具有几百年的发展历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在尚未摆脱盟军占领的情况下,其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些具有高度统一性、自治性及组织能力较强的中介组织。德国行业协会门类多,涉及的行业部门多,组织较为科学、健全,是世界上行业协会体系发育相对成熟的国家之一。1956年12月,德国颁布专门的《关于商会法的暂行规定法》。1964年8月5日,德国颁布《社团法》,是私法中关于协会最主要的法律依据。1994年1月1日,《德国工商会法》正式生效,成为德国公法协会的主要法律依据。

行业协会

德国化学工业协会LOGO

日本

日本成立商会的历史悠久,1878年(明治11年),日本相继成立了东京商工会议所、大版商工会议所、神户商工会议所。1892年,日本商业会议所联合会成立。为了加强对商业会议所的管理,规范商业会议所的组织和行为,日本政府于1902年7月颁布实施了《商业会议所法》。1922年6月,日本商业会议所改组为日本商工会议所联合会。为了适应商工会议所的发展。1928年又颁布了新的《商工会议所法》。1943年,为了适应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需要,日本又施行了《商工经济会法》,规定所有工商业者都必须加入商工会议所,以利于军国政府加强对整个经济的控制。二次大战后,1950年5月,日本政府废除了《商工经济会法》,颁布了《(社团法人)商工会议所法》。1953年10月,日本新的《商工会议所法》颁布施行。截至1996年,日本拥有行业协会1811个,加上其他形式的协会共有53349个,分布在3个工业门类中,而且每一行业参加协会的企业通常占本行业企业总数的90%以上。

行业协会

日本公认会计师协会LOGO

中国

在中国,民间性的工商业行业组织历史悠久,在不同历史时期,行业组织的性质与形式也有所不同。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就出现了行业组织,称为“行会”,历经唐、宋、元、明各代都有所发展。到了清代,随着交通和工商业的发展,为了保护同乡、同业的利益,逐步组成同乡、同业参加的“行帮”组织。民国年间,工商业主按经营的商品性质和用途组织起来,称为“同业公会”。1949年8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又称中国民间商会)成立,全国各地都相继成立了工商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对私营企业进行公私合营,对原来代表私人企业的同业公会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并将其逐渐取消。在计划经济的特殊时期,政府主导推动的行业协会开始出现。1952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成立,它对内是政府机构,对外是民间团体,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最早的由政府推动成立的行业协会。1978年到1984年间,随着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主要特征的企业改革的深入,针对部门管理各自为政的状况,中国开始借鉴国外行业协会的经验,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和中国食品协会。这是政府推动行业协会的起步阶段。改革开放以来,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行业组织又逐渐兴起。1982年,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经委、体改委问价文中明确指出要进行行业组织的试点之后,针对部门管理的弊端又提出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的要求,于是中国的行业协会迅速发展起来。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对工业管理体制进行调整,轻工业部和纺织部改为中国轻工总会和中国纺织总会,主要职能是搞好行业规划,实施行业政策,进行宏观指导和为企业提供服务。1997年,国家经贸委又在上海、广州、厦门、温州四个城市进行行业协会试点。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将煤炭、冶金等九个部改为九个国家局,2001年又将九个国家局分别组建、改组成相关综合性行业协会,意图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行业协会体系架构。2022年,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行业协会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LOGO

定义

行业协会是由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公共服务和行业自律的社团法人。行业协会作为市场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形式,是企业(会员)与政府、企业(会员)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对经济社会生活及行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主要国家的行业协会称谓与定义

参考资料:

特征

民间性

行业协会是民间性质的社会团体,具有社会法人地位,有自身运作理念和运作机制。行业协会领导人既可以来自本行业,也可以来自社会,由协商选举产生;其经费主要来自收取会费、企业捐赠及有偿服务等。行业协会的民间性意味着其不具有政府行政权力,也不能依靠行政手段发挥作用。

互益性

行业协会主要是在联结企业(会员)与政府及社会的过程中,通过为企业(会员)谋利益的自利性活动来达到会员之间的互益。行业协会对行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维系作用,也对整个社会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成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

中介性

行业协会在沟通企业(会员)与政府及社会的关系上起到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环境和企业合法权益。行业协会可以承担许多社会必须但又不宜或难以由政府和企业直接承担的义务,成为宏观经济管理的参谋助手,是整个国家管理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非营利性

行业协会以服务为核心功能,维护企业(会员)正当权益,为企业(会员)提供情况交流、调查研究、市场信息、人员培训、管理咨询等各项服务,并通过提供良好服务加强与企业(会员)的密切联系。行业协会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服务,而不是一种直接的经营行为。同时,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体现的是行业整体的利益,而不是个别企业的利益。

行业协会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LOGO

分类

行业属性

从产业的第一、二、三个打雷角度看,行业协会可分为农业行业协会、工业行业协会和服务业行业协会。同时,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协会又可分为农、林、牧渔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等类别。

活动范围

按活动范围划分,行业协会可分为全国性行业协会、区域性行业协会和地方性行业协会。例如,中国医药行业协会为全国性行业协会,上海市医药行业协会为地方性行业协会,中国长三角铝业行业协会则属于区域性行业协会。

组织资金来源

按组织资金来源,行业协会可分为官办行业协会和民间行业协会两类。官办行业协会,是指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并在运作中呈现官方意志;民间行业协会,是一种资源主要源于社会并且在运作中呈现民间属性的行业协会。

会员数目数量与支配性会员有无

按会员数目数量与支配性会员有无划分,行业协会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小集团型行业协会、寡头型行业协会与大集团型行业协会。小集团型行业协会是指会员数量较少、支配性会员存在的行业协会;寡头型行业协会是指会员数量较多、支配性会员存在的行业协会;大集团型行业协会是指会员数量较多、支配性会员不存在的行业协会。通常,前两种行业协会的行动效率更高,但有时也会造成行业协会代表性的问题,如行业协会被某些支配性会员单位所操纵和控制。

会员行业

按照会员所在行业的单一与否,行业协会可分为专业型行业协会和跨行业型行业协会。通常,专业型行业协会的会员主要来自于同一个行业,而跨行业型行业协会的会员则来自于多个行业。例如,上海市木材行业协会为专业型协会,会员主要为木制品加工、制造、商业流通的企业,而上海都市型工业协会的会员则多来自不同行业,如软件业、制造行业、咨询业等。

经济关联性

按照经济关联性划分,行业协会可分为业缘性行业协会、地缘性行业协会和身缘性行业协会三类。例如,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与上海市医药行业协会存在医药行业的关联性,属于业缘性行业协会;同时,注册地都在上海,因此两者又属于地缘性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

上海医药行业协会LOGO

作用及地位

行业协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成长成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但是,提升效益与提高效率又要求一定程度的系统化和整体化,因此,市场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和监督就显得越发重要。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企业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经济活动及管理行为,容易出现一些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问题,而行业协会作为行业的互益性组织,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够发挥沟通、协调、服务、维权及监督的职能。

完善市场经济体系、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行业协会在完善市场经济体系、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方面起到重要的主体作用。第一,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沟通政府与企业(会员)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第二,维护企业之间公平的市场竞争关系,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第三,降低企业交易活动费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保护国内产业、支持国内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

行业协会在保护国内产业、支持国内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方面起到重要的协调作用。第一,在利用WTO保障条款维护本国经贸利益中担当重要角色。第二,协助企业实施反倾销、反补贴等法律措施并作为申诉中的申诉人。第三,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帮助企业应诉。第四,协调行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联合行动。

加快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管理

行业协会在加快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方面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第一,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第二,在政社合作中扮演重要角色。

行业协会

福建省土木工程建筑行业协会LOGO

职能定位

行业代表

行业协会是同行业在资源基础上依法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代表本行业全体企业的共同利益。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应及时向政府反映企业诉求,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规范,协调各方关系。行业协会应当根据需要开展行业调查研究,代表本行业会员开展行业性集体谈判,代表本行业会员或者协助政府及业务主管单位依法提起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调查等活动。

行业服务

行业协会以服务为中心,为企业(会员)、行业、政府及社会提供特定服务。行业协会要围绕行业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提供具有行业公共性质、与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服务,如参与行业资格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等相关工作。行业协会要为企业(会员)提供各类专业服务,维护企业(会员)利益,包括提供各种市场信息、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协调与仲裁贸易纠纷、举办产品信息发布和展销、开展业务培训等。行业协会还要根据相关授权,为政府提供行业统计、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行业协调

行业协会作为行业的代表要利用自己的整体实力较好地处理和协调各类关系,从而减少单个企业(会员)的运作成本,提高企业(会员)经营管理效率。行业协会应当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争议。

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就是同行业中的各个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约束机制,通过企业间的广泛认同,形成一套符合市场运营、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的行为规则。该行为规则的制定和运行是以企业形象和企业信用为基础的自发性过程。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行业管理制度,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通过自我管理,鼓励公平竞争,维护行业信誉,防范和惩戒个别企业影响行业整体形象、破坏行业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行业发展中的一些敏感问题,通过行业内自身的约束方式,达成基本共识,化解矛盾,协调利益,提高效率。

组织结构

权力机构

行业协会作为一种互益性社会组织,代表同通过同业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共同利益,对行业成员有着一定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来源于协会成员的权力让渡和授权,具有行业范围内的公权力形制。由此,这种行业内的公权力就形成了行业协会的特定权力,而拥有建立在这种公权力基础上的约束能力的机构就是行业协会的权力机构。行业协会的权力机构,是指代表行业成员集中行使行业公权力的机构。行业协会权力机构的职能,是指会员(代表)大会所承担的职权、功能等方面内容。最高权力机构的职权是由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同时可以在实践中进行调整,对章程进行修改。行业协会作为行业类社会团体,其权力机构即会员(代表)大会履行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

行业协会的执行机构,是指负责部署协会日常工作,确定协会工作方向,以实现预期工作目标的专门机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内容:

  1. 执行机构是协会权力的直接行使者,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均由其负责领导实施。
  2. 行业协会的执行机构必须具有很强的执行力和领导力,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步骤或行动来开展工作。
  3. 行业协会执行机构具有明确的目标导向性,它所实施的一切工作行为都是对会员(代表)大会所做决议的贯彻、落实,以实现决策目标。

行业协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也就是行业协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负责领导行业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行业协会执行机构的职能,是指履行协会权力机构的相关工作决议,实施行业协会业务工作内容,保证协会健康运行过程中固有的功能及职权。执行机构的有关职权由行业协会章程规定,同时也可在实践中进行调整,对章程进行修改。理事会作为行业协会执行机构具有的主要职权包括: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理事会(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职能部门

在企事业单位中,职能部门一般是指组织中对下属单位具有计划、组织、指挥权力的部门。行业协会的职能部门之间则往往是平行的工作业务划分关系,而并非上下隶属关系。随着行业协会的成长壮大,其所承接的政府转移职能和行业服务内容不断增加,一些行业协会的工作业务范围也明显扩大。相应地,为了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有效参与行业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行业协会基于自身业务拓展需求而设立对应的职能部门。

行业协会

中国医药协会LOGO

相关法规

相关组织

商会与同业公会

商会是指资本主义社会中工商业资本家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的社会团体。世界上第一家商会是法国赛商会,建立于1599年。同业公会,是兴起于20世纪20至30年代的同业新型工商组织,其主要功能表现为“维持增进同业之公共福利及矫正营业之弊害”,其本质特征是结点关系以“业缘”为核心。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行业协会和行业商会都应等同于同业公会。

社会组织与社会团体

社会组织是指由一定数量的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规范并围绕一定的目标聚合而成的社会群体。通常,社会组织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广义的社会组织,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有意识地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如企业、政府、学校、医院、社会团体等。它只是指人类的组织形式中的一部分,是人们为了特定目的而组建的稳定的合作形式。狭义的社会组织,包括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群众团体。

中介组织

中介组织大致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广义的中介组织,在市场经济范畴中,包括从生产到消费,一切为其服务的社会机构,又被称为社会中介组织。狭义的中介组织,也称市场中介组织,一般是指那些介于各市场主体(政府、企业、个人)之间,不直接从事市场客体(商品、服务等)的交易活动,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为市场主体在市场进入、市场竞争、市场交易秩序和市场纠纷等方面,提供咨询、事务代理、交易场所、验证公证、评估、协调仲裁等中介服务的专门机构。

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Non-gobernmental Organization,NGO)是一介于政府体系和市场体系之外的庞大社会组织体系。非政府组织的定义主要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观点。广义上,一些学者通过排除法,把非政府组织视为政府机构和营利机构以外的一切社会组织,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非营利性中介组织和各种民办非企业,甚至包括一些党派和宗教组织。狭义上,根据美国《非政府组织法的立法原则》的定义:“NGO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但是工会、商会、政党、利润共享的合作社,或支委会均不在此列。”

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根据美国联邦说法,本质上是一种组织,限制其净余额分配给任何监督与经营该组织的人。

参考资料

展开

内容由百科小编提供,本内容不代表globalbaike.com立场,内容投诉举报请联系全球百科客服。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lobalbaike.com/386624/

(77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