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官,南诏官名。相当于唐之宰相,共六人,具体官名有“坦绰”“布燮[xiè]”(Bol‧xienl)、“久赞”。继南诏之后的大长和国、大天兴国、大义宁国、大理均沿置。
出处
编辑唐 元稹 《蛮子朝》诗:“清平官擊金呿[qū]嵯,求天叩地持雙珙[gǒng]。”唐 樊绰 《蛮书·南蛮条教》:“清平官六人,每日與 南詔 參議境内大事。”唐 无名氏 《大唐传载》:“南蠻清平官,猶國家之宰相也。”
职能
编辑清平官是南诏最高行政长官的统称,人数六人至七人不等,分别又称“坦绰”“布燮”“久赞”。除此之外,还有“酋望”、“正酋望”,其地位稍次于清平官。清平官每天与诏王参议处理内外大事,其职责与中原的宰相相当。在清平官中,设有“内算官”一人,负责掌握机密,代表诏王判押处置文书,其威权极重。为协助“内算官”处理政务,还设有“副内算官”二人。其余的官员均为“外算官”,分别负责各个执事部门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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