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龙口白酒,是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的特产。老龙口白酒的产地范围是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长白山余脉沈阳天柱山的水带。老龙口始建于1662年,即康熙元年,因其位于盛京(今沈阳)龙城之东,故称为“老龙口”,已有300多年的悠久历史。老龙口白酒厂内有一眼古井,被称为“龙潭水”,其水质清澈甘洌,宜于酿酒。老龙口酿酒的窖池经过几百年的使用,富集了适应东北环境的霉菌、放线菌、酵母菌等种类繁多的微生物菌系,使得“老龙口”酒形成了其特有的“浓头酱尾”风格。
影响成分
编辑大东区凭借传统酿酒技艺和优良水源,所酿造的老龙口白酒芳香爽口,具有“浓头酱尾、甘洌爽净、绵甜醇厚、回味悠长”的独特风格,是北方高寒地区典型的浓香型白酒。老龙口白酒酒精度在42—65°左右,无色(或微黄)透明,窖香糟香雅逸、醇香怡人,醇厚绵柔,甘美爽净,香味谐调,回味悠长,具有本品独特风格。总酸≥0.50克/升,总酯[zhǐ]≥2.20克/升,己酸乙酯≥1.20—2.80克/升。
产地环境老龙口地处长白山余脉与辽河冲积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势高敞,地下水源充沛,属矿泉水质,水中含有的矿物质及微量成分,宜于酿酒。老龙口白酒始终延续传统工艺酿造,即坚持在原址,并用原井水、原窖池、原酒海进行酿制和贮存。厂内古井水素有“龙潭水”之誉,井深达百米以上,水中所含有的矿物质及微量成分为酿酒提供了丰富的营养物质,从义隆泉烧锅一直使用此井水酿酒。老龙口酿酒的窖池经过几百年的驯化富集了霉菌、酵母菌等种类繁多的微生物,为酿酒提供了呈香呈味的前驱体,形成了“浓头酱尾,绵甜醇厚”的独特风格。利用百年木制酒海贮存陈酿,使酒体丰富,香气浓郁。
发展历程
编辑“老龙口”已有300多年的悠久历史,因座落于盛京(沈阳)龙城之东门,龙城东门乃龙城之口,因而御封得名“老龙口”。“老龙口”白酒多贡奉清廷,曾为康熙、乾隆、嘉庆、道光四帝10次东巡盛京御用贡酒,称为“朝廷贡酒”。康熙元年(1662年)春,山西富商孟子敬在沈阳小东门外投资兴建了“老龙口”酿酒作坊,取名为“义龙泉”烧锅。乾隆十七年(1752年),“义隆泉烧锅”改为“德龙泉”烧锅。同治十年(1871年),又改为“万隆泉”烧锅。据《奉天商务总会卷宗》记载: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老龙口”具禀呈内治门外(小东边门外)旁有甜水井一面,每日蒸食饮均赖此井。日俄战争期间寄居在“老龙口”附近的日军强行征饮此井水,“去春,日军田凯旋曾在附近营房寄居,当困取水捷便,日军往来熟悉”……1949年3月1日,沈阳特别市政府专卖局购买“万隆泉”烧锅全部资产,定名为沈阳特别市专买局老龙口制酒厂,并于1949年6月15日改名为“老龙口制酒厂”,成为国有企业。1951年改名为沈阳市烧酒一厂;1960年10月1日定名为沈阳市老龙口酒厂;1966年9月改名为太阳升酒厂,1973年1月恢复为沈阳市老龙口酒厂。2000年10月,老龙口与新加坡企业合资联营。
生产情况2014年,老龙口销售市场以沈阳为中心,白酒销量市内排在首位,约占市场份额的80%以上。年生产白酒能力1万吨以上,年实现销售收入过亿元。产品荣誉
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老龙口白酒产地范围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长白山余脉沈阳天柱山水带上,东经123°26′43.96″—123°35′9.29″,北纬41°46′59.79″—41°54′19.69″。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辅材料。1.高粱:产自中国辽宁、吉林、黑龙江东北三省辖区内的优质红高粱,质量符合高粱的国家标准要求;粉碎度为4:6瓣。2.酿制用水:来自保护范围内的深井水,井深80米以上。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的要求。3.大曲:以优质小麦、大麦、豌豆为原料踩制的中高温大曲。外表面颜色一致,有分布均匀的白色斑点或菌丝,曲皮薄、断面呈灰白色,菌丝生长丰满,无生心、黑心等现象。4.稻壳:壳皮整齐、颜色新鲜,无发霉变质现象,贮存时间不超过12个月。(二)生产要求。1.工艺流程:
2.工艺要求:(1)清蒸排杂:清蒸排杂时间为30至40分钟。(2)醅料掺拌:按老五甑[zèng]工艺配料掺拌。
老龙口酒历史遗存图集
(3)蒸馏:按质摘酒,保证接酒质量。(4)加曲:当材料温度达到入窖条件要求时,加入大曲粉,掺拌均匀。(5)入窖发酵:将掺拌均匀的物料,分层入窖,入窖发酵70至80天,双轮发酵可达到140至160天。(6)陈酿:蒸馏后的酒放入陶瓷坛中贮存一年以上,勾调后放入酒海中进一步老熟。(三)质量特色(浓香型)。1.感官特色:2.理化指标: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老龙口白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东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老龙口白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获得荣誉
编辑2020年7月,老龙口白酒入选中欧地理标志第二批保护名单。2008年06月07日,“老龙口白酒传统酿造技艺”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07月13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老龙口白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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