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949-1960:协商改组与分离运作
- ▪ 1961-1999:隶属卫生系统的行政化运作
- ▪ 2000年以来:分设发展
- 2 资产与职责
- ▪ 资产管理
- ▪ 收入来源
- ▪ 财产管理
- ▪ 业务职责
- 3 组织体系
- 4 社团领导
- ▪ 历任领导
- ▪ 资源提供与捐献
- ▪ 人道救助与应急救援
- ▪ 国际交流合作
- 8 所获荣誉
- 9 质疑与挑战
- ▪ 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事件
- ▪ 郭美美红十字会事件
- ▪ “大肚女孩”捐款延迟事件
- 10 参考资料
中国红十字会(英文: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其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发展历程
编辑清朝
萌芽阶段
国际红十字运动发端于西方,最初宗旨在于救护战时受伤兵士,中国对红十字会的最早认识肇始于甲午战争,甲午战争之际因中国因无红十字会,因此受伤军士大半由日本赤十字社中人代为敷治,日本赤十字社的善举影响了当时的商人孙淦,于是孙淦初步提出创办红十字会的构想,但其倡议未能付诸实际。
日俄战争期间
东三省普济会
1904年2月8日,日军突袭驻扎旅顺的俄国舰队,日俄战争至此爆发,但清政府却宣布中立,而且接运东北难民的船只仍不准入内。同年3月3日,时任上海记名海关道的沈敦和、前四川川东道任锡汾、直隶候补道施则敬等发起成立“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沈敦和等发起人“垫银十万两,以应急需”,其立会宗旨是“专以救济该省被难人民为事”。为让外界了解“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创会同人在该会成立的同一天在《申报》刊登《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章程并启》,详细阐明该会成立的缘由、宗旨、运作办法与思路、组织架构等。同年3月10日,因东三省普济会具有浓重的传统善堂色彩,无法取得日俄交战双方的认可,因此沈敦和与传教士李提摩太奔走联络。当天下午,中、英、美、法、德五国董事在上海英租界公共工部局集会议事,宣告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成立。该会设董事45人,内西董35人,以李提摩太为首,华董10人,以沈敦和为首,并从45名董事中推出9名为办事董事(其中西董7人,华董2人为沈敦和、施则敬,后增加任锡汾)。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
上海万国红十字会
这段时期,清政府鉴于宣布在日俄战争‘局外中立’,只能‘幕后’指挥,通过时任工部尚书兼驻沪商约大臣吕海寰、工部侍郎盛宣怀等人密切关注万国红十字会筹办事宜,并鼓动沈敦和等与寓沪英、法、德、美官商合力经办红十字会。在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立之后,清政府逐渐转变自身定位,从幕后走到前台,命出使英国的大臣张德彝赴瑞士补办加入国际红十字的‘原议’手续,进而取得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同时又经由吕海寰领头,盛宣怀、吴重熹、沈敦和等联名‘拨助捐款’的通电发向全国各地将军、督抚、海关,强化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的合法性地位。据学者池子华的相关研究,日俄战争两年间,万国红十字会“共救护46.7万余人出境”。“”光绪帝曾发上谕,‘颁发帑银十万两’作经费,以为褒奖”。
辛亥革命前后
大清帝国红十字会
1907年日俄战争停止,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的国际联合同时终结。随着英、法、德、美代表的撤出和解散,原董事会成员华董按照日内瓦《万国红十字联合会规约》,利用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的余款以及清廷颁拨的银两和社会捐资,积极筹办中国自己的红十字会。1910年2月27日,清政府正式降旨:“著派盛宣怀充红十字会会长”,并于6月5日颁发“大清帝国红十字会”关防。盛宣怀因此成为政府任命的大清帝国红十字会的首任会长。
中国红十字会
辛亥革命爆发,清廷又改派吕海寰出任会长,与沈敦和、福开森一同办理战地救护事宜。期间大清帝国红十字会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沈敦和以总董身份在上海另行组建“中国红十字会万国董事会”,跳出了设在北京的大清帝国红十字会的官办运作机制,回归了董事会制度,提高了战场救护的效率。任职期间,沈敦和曾派出医疗队驰赴武汉。武昌一役,治疗伤者数千人,掩埋尸骸8000余具。
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中国红十字会两方和谈。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孙中山批准中国红十字会立案,1月12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致函,正式承认中国红十字会,2月正式获得南京临时政府的承认。在1912年10月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和统一大会上,吕海寰被选为会长,常驻北京总会;沈敦和为副会长,常驻上海总办事处,并设立常议会,对红十字会的资产进行实质性管理。会议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国红十字会分会章程”,政府以袁世凯总统令形式任命吕海寰为中国红十字会会长。此后,吕海寰领导红十字会在国内主要进行救灾事宜,如1912年浙江水灾、1917年皖北大水,1919年苏、浙、皖、鄂水灾的救、医、赈,均成绩斐然。1919年7月8日,中国红十字会参与创办并加入各国红十字协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此后,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开展了国际救济活动,赢得国际社会的一致赞誉。1933年,国民党政府公布施行“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中国红十字会”更名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并以内政部为主管官署,接受政府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后,红十字会的体制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即1960年以前的协商改组和分离运作、1961至1999年的隶属卫生系统的行政化运作以及2000年以来的分设发展。
1949-1960:协商改组与分离运作
1949年,解放战争胜利在即,中华民国红十字会中部分人员去台湾或去美国,各地分会组织纷纷解散,而只有红十字会秘书长胡兰生带领总会部分人员留在上海。1950年4月28日同一天内,周恩来分别致电国际红十字协会秘书长鲁希、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秘书长杜旭沙,正式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建议取消国民党集团在国际红十字组织中的代表资格,请求将中国国民党代表立即从国际红十字协会中开除出去,并转告国际红十字协会各机构及有关各国红十字会。周恩来还指示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胡兰生致电鲁希及杜旭沙,告诉他们中国红十字会机构改组完毕后,即派遣代表参加以上国际组织及各项会议。1950年7月14日,红十字会总会由上海迁至北京,7月31日,周恩来召集卫生部长李德全等人研究红十字会改组问题,经中央人民政府多次讨论,最后明确名称仍用中国红十字会,明确经费暂由政府补助一部分。新理事会成立后对外发表声明,通知国际红十字会申请派代表参加其大会。同年8月2日至3日,卫生部和救济总会邀请有关团体机关代表举行中国红十字会改组协商会议,史称红十字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会章》,标志着红十字会改组工作的完成,同年9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予以批准公布,标志着中国红十字会取得新中国合法身份和相关权威。会章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身份、任务和经费来源进行了规定。对于中国红十字会的身份,“本会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第二条);关于中国红十字会的任务,相关规定为“团结群众,担任救护训练及宣传公共卫生;推动卫生防疫工作,进行医疗服务;办理灾害救助及救济性医药卫生工作;在必要情形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担负国际性救助及医疗服务”(第三条);针对中国红十字会的经费,相关规定为“本会经费主要依靠会费及事业收入作为必要开支。不足时,得请求人民政府予以适当的补助,并得接受自愿捐献”(第二十三条)。1952年,外交部长周恩来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表声明,承认1949年修订和签订的四部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1952年7月26日至8月7日,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在加拿大多伦多举行,有70多个国家的红十字会派员参会,中国派出了政府代表团和红十字会代表团出席,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为民政部副部长苏井观,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团长为李德全,共18人参会。中国代表团由李德全在全体会议上公开发言,抗议国际红十字会邀请台湾“代表”出席大会。直到7月28日的会议上,苏井观继续坚持中方的正义要求,并得到了苏联、捷克、罗马尼亚等国代表的公开支持,最后将台湾“代表”逐出大会,中国红十字会成为中国唯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这是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恢复合法席位的第一个组织。
1961-1999:隶属卫生系统的行政化运作
1960年12月,卫生部办公会议决定中国红十字总会与卫生部有关部门合署办公。至1960年底,地方组织达376个(改组时80个),会员有500多万人(改组时30多万人)。次年10月23日,中国红十字会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新的《章程》,新《章程》指出中国红十字会是以“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为宗旨的,新增“与各国红十字会及红十字国际组织进行联系和友好往来”“根据医疗救护工作需要,进行输血意义宣传和自愿助血的组织工作”等等任务。为扩大红十字事业的会员基础,中国红十字会重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规定“小学年满九岁的学生和中等学校学生,可参加中国红十字会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文革期间,红十字会国内工作几近停滞。1978年4月1日,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外交部的《关于恢复红十字会国内工作的报告》(国发[1978]63号)中,明确规定“红十字会国内工作由卫生部负责,红十字会对外工作直接由外交部领导”,此后,红十字会总会和地方红十字会陆续恢复了组织机构和业务活动。次年2月20日,中国红十字会“三大”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新时期的《章程》,该章程规定中国红十字会的国内工作由卫生部负责,对外工作直接由外交部领导,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1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1985年中国红十字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把中国红十字会的性质由“人民卫生救护团体”修订为“全国性的人民卫生救护、社会福利团体”,其业务和宗旨走出了“卫生”的范畴,此外,“参加公民义务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首次成为红十字会的任务。1988年,中国红十字会曾就协调处理与政府关系问题做了一番努力,在总会向国务院提交的《关于中国红十字会体制改革设想》中谈到,“红十字会的工作同政府的工作关系是补充而不是重复,也不是代替。红十字会的地位是政府的助手而不是某一个政府部门的下属机构”。1990年2月25日,中国红十字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一次明确标明总会和各级地方红十字会在“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具有社会团体的独立法人地位”,中国红十字会的“独立性与自主权”第一次在章程中得到强调。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其中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第二条),并“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的开展工作”(第四条)。同年11月,1993年11月2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颁布实施是划时代的事件,从此结束了中国红十字会没有法的历史,标志着中国红十字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译成英、法等文本,通报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1993年12月27日,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并于次年3月15日由民政部批准登记注册。1999年10月,中国红十字会“七大”通过的《章程》,将以前《章程》中的“任务”改为“职责与权利”,“经费”改为“经费与财产”,增加了“标志会徽会旗”部分,中国红十字会不仅拥有自己的标志和会徽,而且有了会旗——“白色旗帜正中央印制中国红十字会会徽”。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为中国红十字会高度自治的分会”,名称为“中国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直到1999年12月底,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理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管理体制的通知》,至此中国红十字总会转为“由国务院领导”。
2000年以来:分设发展
“理顺各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是2000年以来中国红十字总会大力推展的组织建设工程,其核心任务是推动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从卫生系统独立出来。2002年12月和2003年6月,中国年红十字总会先后联合民政部发出《关于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活动的意见》,2004年10月27日,中国红十字会召开“八大”,大会通过新世纪第一个《章程》,该《章程》是迄今为止中国红十字会最为完备的章程,新增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的职责。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级红十字会全部理顺体制,不再依附卫生系统。但全国尚有近20个地市级红十字会、近50%的县级红十字会没有理顺管理体制,依然与卫生系统合署办公,没有分离出来成为独立法人。但总的看来,中国红十字会在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中国红十字会法指导下,正在形式上与政府分离,实质上逐步独立运作,直接履行国家赋予、委托的相关义务,成为政府人道工作的助手和代理者。
资产与职责
编辑资产管理
收入来源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捐赠的款物,按照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处分其接受的捐赠款物,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1)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3)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4)人民政府的拨款;(5)其他合法收入。
财产管理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八章的相关规定,中国红十字会针对自身所有财产有以下几种管理手段:(1)制度管理:依法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2)财产使用:与中国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3)境外捐赠款物:建立专项审查监督制度(4)会费的使用和管理:按《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方法》规定执行(5)财产收入使用透明化: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业务职责
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9.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此外中国红十字会还开展全国红十字物资储备库等级评定(复核评审)工作、加强红十字救援队伍建设、建立高校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组织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创建红十字会生命教育基地、举办应急救护考官培训班、建立红十字救护站、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设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人道关爱基金、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举办无偿献血科普展、向各国红十字会提供紧急人道主义现汇援助、建立红十字未成年人教育实践基地等工作。
组织体系
编辑社团领导
编辑历任领导
现任领导
中国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图
人才培养
编辑学习平台
中国红十字会设置了“学习平台”专栏,专栏下分设法律政策、业务知识、红十字会运动知识、生命健康、网上书屋、网上展馆等多个板块,满足绝大部分浏览者学习红十字会基础知识的需求,展现了中国红十字会在人才培养上所做的具有高度普及性的努力。
奖项设置
中国红十字特级勋章及中国红十字慈善家称号三年内捐赠财产累计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授予“中国红十字特级勋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证书及博爱牌匾;履行相关程序,可聘请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理事;举行“捐赠仪式”,并邀请中国国内主流媒体播发或刊发消息;根据捐赠者意愿,可商议给予指定项目(活动)的冠名权,参与项目(活动)的管理和运作;个人捐赠者三年内捐赠财产累计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授予“中国红十字慈善家”荣誉称号。中国红十字勋章及中国红十字慈善家称号一年内捐赠财产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不足5000万元的,授予“中国红十字勋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证书及博爱牌匾;履行相关程序,可聘请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理事;举行“捐赠仪式”,并邀请中国国内主流媒体播发或刊发消息;根据捐赠者意愿,可商议给予指定项目(活动)的冠名权,参与项目(活动)的管理和运作;个人捐赠者捐赠现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的,授予“中国红十字慈善家”荣誉称号。中国红十字杰出奉献奖章一年内捐赠财产折合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不足1000万元的,授予“中国红十字杰出奉献奖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证书及博爱牌匾;举行“捐赠仪式”,并邀请中国国内主流媒体播发或刊发消息;根据捐赠者意愿,可商议给予指定项目(活动)的冠名权,参与项目(活动)的管理和运作。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一年内捐赠财产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授予“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证书及博爱牌匾;争取中国国内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在“中国红十字会网站”上张榜鸣谢,通过《中国红十字报》予以宣传;根据捐赠者意愿,可商议给予指定活动的冠名权。中国红十字人道服务奖章及中国红十字荣誉会员奖章一年内捐赠财产折合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授予“中国红十字人道服务奖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证书;授予“中国红十字荣誉会员奖章”;在“中国红十字会网站”上张榜鸣谢,通过《中国红十字报》予以宣传。中国红十字会感谢状(或感谢信)一年内捐赠财产折合人民币10万元以下不足10万元的,颁发“中国红十字会感谢状(或感谢信)”。
科普教育
海峡两岸红十字水上安全救护交流活动2015年11月,海峡两岸红十字水上安全救护交流活动启动仪式在三亚技师学院举行。双方共同出席活动,并表示希望通过培训及交流,增进两岸同胞情谊,共享红十字工作经验,提升三亚市水救队伍的专业水准,满足海南省及三亚市红十字会对水上救援工作的实际需求。通过7天的高强度训练及严格的单项测验、综合考核,海南31名参训人员中,5人取得教练员资格,20人取得救生员证。
志愿服务
红十字志愿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和红十字志愿者参与,完全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的行为。志愿服务是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之一,是践行人道理念的重要途径,“无志愿服务,无红十字运动”。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涉及应急救援、卫生关怀、人道救助、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宣传无偿献血、宣传预防艾滋病、红十字精神传播、筹资劝募、红十字青少年、社区服务等多个领域。
文化象征
编辑中国红十字会会徽、会旗
中国红十字会的会徽为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中国红十字会的会旗为白色旗帜正中央印制中国红十字会会徽。全国各级红十字会统一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和会徽、会旗。
中国红十字会会徽、会旗示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于1996年1月29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94号发布。该办法规定,红十字标志是白底红十字(第二条),红十字标志是国际人道主义保护标志,是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特定标志,是红十字会的专用标志(第三条)。
红十字会运动的文化内涵
2004年10月27日,中国红十字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会见与会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指出,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红十字会作为国际人道主义组织,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2013年5月1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莫雷尔。习近平高度评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成立150年来在国际人道主义事务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感谢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积极参与中国人道救援。习近平表示,红十字不仅是一种精神,更是一面旗帜,跨越国界、种族、信仰,引领世界范围内的人道主义活动。通过长期的红十字运动实践和经验总结,所形成的一种精神,称之为红十字精神,即“人道、博爱、奉献”。在红十字精神指引下,即形成一种红十字文化,这就是“人道为本、博爱为怀、奉献为荣”的红十字文化。“人道”“博爱”和“奉献”是我国多年来使用的红十字运动的口号,也是我国红十字运动文化核心内涵的提炼,在目前仍然可以延续使用。
宗旨
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
成就与贡献
编辑中国红十字会致力于从事人道主义工作,其在资源捐献、人道救助与应急救援、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贡献不容忽视。
资源提供与捐献
2023年7月3日上午,为进一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无偿献血。中国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李立东与无偿献血者合影并向大家表示感谢。2023年9月1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联合召开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培训会议。会议加强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红十字会团结协作,搭建了与专家学者交流合作的平台,提升了该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推进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10月上旬,中华骨髓库上海市分库累计有超过17万来自各行各业志愿者,时刻准备着为血液病患者送去生命的种子。从1996年上海的第一例、同时也是全国的第一例非血缘造血干细胞实现捐献,到2023年的第600例捐献产生,红十字志愿者接力前行,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人道救助与应急救援
2023年8月2日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牡丹江等地的多个县(市、区)遭受风雹和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失。灾情发生后,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及时响应,迅速发动受灾地区红十字救援力量协助开展防汛救灾工作,并积极争取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支持,紧急筹措物资,保障群众应急生活所需。2023年9月,飓风“丹尼尔”袭击利比亚东部,引发严重洪灾,已造成逾1.1万人丧生,另有1万余人失踪。中国红十字会决定向利比亚红新月会提供20万美元紧急人道主义现汇援助,支持其开展救援救灾工作。2023年9月15日,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北京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联合在赤峰市喀喇沁旗举行“同心协力救在身边”2023年中国红十字北部协作区联合救援演练,推动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区域协作机制,加快打造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共建、高效联动的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2023年10月,阿富汗接连发生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千上万的家庭流离失所,人道主义形势严峻。中国红十字会决定向阿富汗红新月会捐赠一批紧急人道主义援助物资,支持其开展救灾救助工作。该批物资已于10月15日从乌鲁木齐启运,主要包括棉帐篷、折叠床、棉被、冲锋衣等。
国际交流合作
2023年10月23日,由外交部和中国红十字会主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承办的“中国-阿富汗-巴基斯坦红会灾害管理研修班”在北京开班。来自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红新月会的20名红会代表参加了此次研修班。2023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德国巴伐利亚红十字会拜罗伊特区负责人马尔库斯·卢克戴什尔一行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及相关养老机构考察调研。2023年10月31日,第三届亚非女性发展与合作论坛在香港湾仔会展中心隆重开幕。论坛主题为“弘扬丝路精神,携手共向未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北京市曜阳公益基金会发起人江丹在论坛上表示,在各方一致努力下论坛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搭建了企业与各国沟通交流合作的平台,为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二是谋划了亚非妇女团结一心共创未来的方向,为促进亚非各国女性交流合作提供了宝贵机会。三是启动了“幸福之光”公益项目,表达了助力各国建设和发展的愿望。
所获荣誉
编辑2022年6月19日,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把代表该联合会最高荣誉的亨利·戴维逊奖颁发给中国红十字会等国家红会和个人。这是中国红十字会首次获得这一奖项。
质疑与挑战
编辑自2000年起,中国红十字会面临着自身改革及发展的机遇与挑战。相关负面事件的曝光与舆论发酵也迫使中国红十字会面临社会公众发出的质疑与舆论压力,而部分事件也不可避免地对中国红十字会甚至是其他中国慈善组织带来声誉方面的负面影响。
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事件
2011年4月15日,新浪微博上流传出一张付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金额高达9859元的餐饮发票照片,不少网民表示,作为社会救助团体吃顿饭花费近万元让人震惊。这张发票将卢湾区红十字会推到风口浪尖,并演化成了一场对中国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
郭美美红十字会事件
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颇受关注,因为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其认证身份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其在微博上的炫富行为因牵扯上“中国红十字会”而引起广泛关注及争议,继而引发了网友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所获善款流向的质疑。受此事件影响,2011年8月,中国各地红十字会收到的慈善捐款锐减、信誉受到质疑。北京、山东、广东等地方红十字会负责人均称,募捐工作受到了影响。有报道称,郭美美事件加剧北京市“血荒”,无偿献血人数降低。中国其他官方慈善机构亦受到影响。新周刊的一项调查显示,82%的网友表示不会再给中国红十字会捐款,15%的网友表示查清了账本把每笔去向公布了之后再说,仅2%的网友表示会捐款。
“大肚女孩”捐款延迟事件
2011年6月15日,东南网报道了“大肚女孩”苏田田的不幸遭遇后,龙岩永定县多部门联合发出了“捐款倡议书”,同时由永定县红十字会开通了一个专门接收捐款的账号。事后,当地各界人士捐款共计5万元人民币,但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称:“新县里正在换届,目前卫生局长还没有到位,没有他的签字,我们不能转出。”所以,直到2011年8月15日(苏田田辞世后第35天),苏田田的父母才接到龙岩永定县红十字会的通知,让其签收当地人士通过红十字会捐出的5万元善款,但是具体什么时候拿到钱,当地红十字会并未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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