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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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1045年8月9日—1105年5月24日),洪州分宁(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字鲁直,小字绳权,自号山谷道人,黔安居士、晚号涪翁、人称黄太史、黄山谷、豫章先生、黄文节公。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江西诗派始祖。黄庭坚自小聪颖,熟读五经,七岁即能赋诗,少年时随舅父李常赴淮南游学,打下扎实的文学基础;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中进士,调任汝州叶县尉,第二年赴任,因报到逾期被拘禁,直到年底才正式...

黄庭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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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1045年8月9日—1105年5月24日),洪州分宁(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字鲁直,小字绳权,自号山谷道人,黔安居士、晚号涪翁、人称黄太史、黄山谷、豫章先生、黄文节公。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江西诗派始祖。黄庭坚自小聪颖,熟读五经,七岁即能赋诗,少年时随舅父李常赴淮南游学,打下扎实的文学基础;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中进士,调任汝州叶县尉,第二年赴任,因报到逾期被拘禁,直到年底才正式上任,在叶县共任职三年多,他的原配妻子孙兰溪也逝于叶县;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黄庭坚参加四京学官考试,因成绩优异被任命为北京国子监教授,熙宁九年(1076年)任期届满,受文彦博赏识,举荐其继续留任,直到神宗元丰三年(1080年)才赴吏部改官任吉州太和县令。元丰六年(1083年)解官太和县令,调任德州德平镇的监镇官。元丰八年(1085年)年仅十岁的宋哲宗继位,由倾向旧党的高太后实际执政,黄庭坚于四月被诏为秘书省校书郎。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任《神宗实录》检修官,因此期间与作为旧党的苏轼关系密切,故此被视为旧党,最终因新旧党派之争而贬谪蜀中;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任太平州知州,上任几日即被罢官,崇宁二年(1103年)因“幸灾谤国”获罪而被除名,流放宜州,崇宁四年(1105年)卒于宜州;高宗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追授直龙图阁学士加太史,恭宗德佑元年(1275年)谥封“文节”,后人尊为“黄文节公”。

天民知命帖

黄庭坚是江西诗派的代表人物,他继承了杜甫的现实主义传统,提出文章修辞应做到“无一字无来处”。他推崇杜甫作为江西诗派的“一祖”,自己与陈师道、陈与义一起形成了江西诗派的“三宗”。元祐年间,黄庭坚、张耒、晁补之、秦观四人游学于苏轼门下,史称“苏门四学士”,四学士外加陈师道、李廌,又称“苏门六君子”。他的诗与苏轼齐名,并称“苏黄”;词与秦观齐名,号秦七、黄九;他的诗文主要收录于《豫章黄先生文集》,现存诗歌有1956首,词约180多首。他的词集收录版本众多,各版本收录数量不一,书法方面,与苏轼、米芾和蔡襄并称“宋四家”。他的传世书法作品主要分为刻帖与墨迹两部分,具体数量已不可考,包括《诸上座帖》《松风阁诗》《廉颇蔺相如传》《花气诗帖》等。

《诸上座帖》

黄庭坚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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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世背景

黄庭坚生于仁宗庆历五年(1045年),卒于徽宗崇宁四年(1105年),江西省修水县双井村人,原籍婺州金华(今浙江省金华市)。祖父黄湜为仁宗嘉祐二年(1057)进士,任给事中,赠通奉大夫、朝散大夫,其第三子黄庶即黄庭坚的父亲。黄庶,字亚夫、亚父,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长期在州郡任属官,官至代理康州(今广东省德庆县)知府,崇尚杜甫、韩愈,著有《伐檀集》二卷。黄庭坚的母亲是建昌(今江西修县)望族李东的女儿,通经史、书画。黄庭坚的家族人材辈出,宋朝时仅双井黄氏一族就有48名进士,其中5名官至尚书,被誉为“华夏进士第一村”。

童萌时期

宋仁宗庆历五年六月十二日(1045年7月28日),黄庭坚出生于江西省修水县双井村,自小受家学熏陶,五岁时即开始读《五经》并背诵如流,七岁时作了一首《牧童诗》:“骑牛远远过前村,吹笛风斜隔岸闻,多少长安名利客,机关用尽不如君“。八岁时,黄庭坚父亲黄庶有友人要赴科举考试,大家都作诗为其送行,黄庶命黄庭坚也一起来作诗,黄庭坚很快作成:”君到玉皇香岸前,若问旧时黄庭坚,谪在人间今八年。”

淮南游学

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黄庭坚就读于家乡双井村的芝台书院,嘉祐三年(1058年),黄庭坚的父亲黄庶病逝,因为父亲的去世,家境窘困,他只能随母回到外婆家居住。

嘉祐四年(1059年),黄庭坚随舅父李常赴淮南游学,《跋王子予外祖刘仲更墨迹》云:“某十五六时游学淮南间。”当时李常任涟水军转般仓,涟水军属淮南东路。黄庭坚在这样的良好学习环境下,得以博览群书,打下扎实的文学基础。

嘉祐六年(1061年),黄庭坚跟随李常在扬州时结识了孙觉,并得到他的赏识,孙觉非常推崇杜甫,在一次与诗人王平甫关于杜甫与韩愈的争论中,孙觉发现了黄庭坚的才华,从此非常赏识他,之后将女儿孙兰溪许配给他。黄庭坚对孙觉的知遇教诲之恩也是感念不尽的。

科举中第

宋仁宗嘉祐八年(1063年),黄庭坚参加洪州乡试,名列乡元(乡试第一名)。嘉祐九年(1064年),黄庭坚赴京参加礼部省试,落第而归。

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黄庭坚再次参加乡试,这次的诗题是《野无遗贤》,主考官是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市)李询,当他读到黄庭坚诗中的“渭水空藏月,傅岩深锁烟”一句时,不禁拍手赞叹:“此人不惟文理冠场,翌日当以诗名擅四海。”黄庭坚于是再次名列乡元。

治平四年(1067年),黄庭坚赴汴京(今河南省开封市)参加礼部考试,中第三甲进士,调任汝州叶县(今河南省平顶山市)尉。

初入仕途

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春,黄庭坚被调到汝州叶县任职,但他直到九月才到任,因延误报到期限,当时前朝宰相富弼在汝州任职,依法将黄庭坚拘禁,直到年底才释放就任。

熙宁二年(1069年),黄河以北发生地震和水灾,灾民纷纷涌入汝州叶县一带,富弼下令救济灾民,黄庭坚作为县尉,奔走安顿,眼见灾民的疾苦,有感而作《流民叹》,对灾民表达了深切的同情。

熙宁三年(1070年),黄庭坚的妻子孙兰溪不幸病逝于叶县,他写下《红蕉洞独宿》表达无尽的哀思。

熙宁五年(1072年),黄庭坚参加四京学官考试,因为成绩优异,被任命为北京(今河北省大名县)教授,次年与诗人谢景初相识,并续娶其女谢介休为妻,谢介休不幸于元丰二年(1079年)病逝,为黄庭坚留下一女黄睦。熙宁九年(1076年),当时留守北京的老太师文彦博非常赏识他,举荐他连任,因而黄庭坚直到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年)才赴吏部改官任吉州太和县令。

太和主政

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年),黄庭坚携全家从汴京到吉州太和县(今江西省泰和县)赴任,路过安徽途中他浏览了怀宁县的潜山,潜山是佛教与道教圣地,上有南朝梁代宝志禅师所建山谷寺,寺东北有禅宗三祖僧璨大师塔,故此寺又称三祖寺,潜山又名三祖山。且其地又有祠祀道教中的“九天司命真君”,故潜山又名司命山。可说是佛道两家的圣地,黄庭坚有感于此,写下:“行憩宝公井,瞻礼璨师塔”,他心向神往,从此自号“山谷道人”。

元丰四年(1081年),黄庭坚到达吉州太和县上任,在任期间,正值朝庭加紧实施王安石新法,推行食盐专卖政策,这项政策本意是为了限制大地主的土地兼并及对民众的重利盘剥,但是新法在实施过程中因为不法官吏为了谋求暴利和向上司邀功,不顾百姓的实际需要和购买能力,屡屡多报数量,再高价摊卖给百姓,导致民不聊生,黄庭坚在诗作《上大蒙笼》《劳坑入前城》中对这一盐法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另摘取后蜀末代皇帝孟昶《戒石铭》中的句子:”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体现了黄庭坚仁政爱民的思想。

元丰六年(1083年),黄庭坚解官太和县令,调任德州德平镇的监镇官(今山东商河县德平镇)。

元丰七年(1084年),黄庭坚的儿子黄相出生,这一年的三月,他在路过泗州(今江苏省旴眙县附近)僧伽塔时,于塔前写了一篇《发愿文》,从此戒荤吃素。抵达德平后,当时的德州通判赵挺之正欲在德州推行新法中的市易法,而黄庭坚认为德州镇小民贫,经不起新法的搜刮。这一分歧导致之后双方不和的局面,以至于后来赵挺之罗织罪名,导致黄庭坚贬死宜州。

入职京师

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宋神宗驾崩,年仅十岁的太子赵煦继位,即为宋哲宗,因年幼,由太皇太后高氏执政,高氏在政治上倾向旧党,她将王安石一派的新政势力一并扫除,起用司马光、吕公著为相,史称“元祐更化”。黄庭坚于四月被诏为秘书省校书郎。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三月,经司光推荐,黄庭坚与司马康、范祖禹共同校定《资治通鉴》,十月,被诏任为神宗实录院检讨官、集贤校理。

元祐二年(1087年),苏轼想举荐黄庭坚为翰林学士,未能成功,最终黄庭坚被授予著作佐郎,苏轼的举荐遭到了赵挺之的攻击,他称黄庭坚“轻薄无行,少有其比”,并在奏疏中对苏轼和黄庭坚横加攻击。

元祐三年(1088年),由于赵挺之的攻讦,黄庭坚在升迁著作郎后很快又被取消,维持原著作佐郎职务。这一年,黄庭坚、秦观、晁补之和张耒同任馆职,史称“苏门四学士”。

元祐六年(1091年),黄庭坚参与编写的《神宗实录》完成,朝廷嘉奖编撰人员官升一级,黄庭坚由著作佐郞升为起居舍人,但这一诏命又被中书舍人韩川驳回,他认为黄庭坚“轻翾浮艳,素无士行”。在接连的政治逆境下,黄庭坚已无心仕途,他先上了一道《辞免转官状》,未获准许,接着又上 了一道《乞回授恩命状》,乞求将朝庭的恩宠转授给自己的母亲,于是其母亲被封为安康郡太君,而他自己一再要求外任,不愿在京城为官。这一年的六月,黄庭坚的母亲病逝,朝庭赐钱物给其办丧事,他只得中断职务护母丧回乡,第二年正月到家,五月又得知叔父黄廉于京城病故,接连的打击更增加了他的悲痛之情。

元祐七年(1092年),因宰相吕大防在元祐四年提举修《神宗实录》,元祐七年又兼修《神宗皇帝正史》,他举荐黄庭坚与秦观为正史编修官,黄庭坚不想在深陷是非之地,于是在这年九月母亲守丧期满后上奏请求免去自己编修官的职务,第一次请求未获批准,他又上了《第二辞免状》诉说自己疾病缠身,退意坚决。

元祐八年(1093年)二月,黄庭坚在修水双井安葬了母亲,于母亲墓旁建“永思堂”居住。九月,太皇太后高氏驾崩,十月宋哲宗亲政,次年四月改元为绍圣。宋哲宗在高太后执政时长期处于无权地位,随着年岁渐长,他的不满也在加深,待到亲主国政,他将王安石时期新党被贬者纷纷召回,而元祐时期的旧党官员被相继贬逐。政治斗争越发趋向党派之争。

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黄庭坚先后被任命为宣州(今安徽省宣城市)知州、鄂城(今湖北省鄂州市)知州,均未报到上任。同时《神宗实录》因为是旧党执政时编撰,也受到新党的攻击。绍圣元年闰四月章惇就任宰相后即奉诏举修《神宗皇帝实录》、《国史》,蔡卞、曾布、林希同修。他们一致声讨黄庭坚等人编修的《神宗实录》是”谤史“,必须重修。故此,朝庭下诏对编修人员进行审查,刚服丧期满的黄庭坚应诏来到陈留(今河南省开封市陈留镇),等于罢去了他的一切官职,只给他安了一个管理亳州(今安徽省亳州市)明道宫的闲职,且责令居住于开封境内接受国史院的审查。蔡卞等还从《神宗实录》里摘出了千余条材料以罗织罪状,但绝大部分没有凭据,经过反复考证核实,仅剩二三十琐事,面对罗织的罪状,黄庭坚镇定从容据理反驳。十二月,终以“类多附会奸言,诋熙宁以来政事”获罪,贬涪州(今重庆市涪陵区)别驾,黔州(今四川省彭水县)安置,贬谪令下,“左右或泣,公色自若,投床大鼾,即日上道。”

贬谪蜀中

绍圣二年(1095年)正月,黄庭坚离开陈留前往黔州,兄长大临陪同,于四月到达,住在开元寺的摩围阁中,期间经过江陵(今湖北省荆州市),住在江陵承天寺,住持智珠禅师准备将寺院的旧塔拆去重建一座新塔,希望建成后由黄庭坚作记。秋天时,二弟叔达携家眷及黄庭坚之子黄相及黄相之母来到黔州。

绍圣四年(1097年)十二月,黄庭坚的外兄张向任提举夔州(今重庆市奉节县)路常平,朝庭为避亲嫌,下诏将黄庭坚迁移戎州(今四川省宜宾市)。

元符元年(1098年)三月黄庭坚离开黔州,六月初至戎州,住在南寺无等院。

元符二年(1099年)初春,黄庭坚于城南租屋居住,题为“任运堂”,又在无等院借地盖屋,名为“槁木寮”“死灰庵”。他的《任运堂铭》充分表达他当时的心境:“余已身如槁木,心如死灰,但不除须发,一无能老比丘,尚不可邪?”

元符三年(1100年)哲宗驾崩,亲政仅六年,未留下子嗣,其弟端王赵佶即位,即宋徽宗,皇太后向氏听政,倾向旧党。五月,黄庭坚恢复官职,任命为宣德郎,监鄂州在城盐税,并还所得勋赐,十月,又任命为奉议郎,签书定国军节度判官。十二月,他离开戎州东归,船过江安(宜宾所辖县),县令石信道热情挽留,并将女儿许配给黄庭坚的儿子黄相。

元符四年(1101年)正月,皇太后向氏驾崩,徽宗亲政,改元建中靖国,起用新党,旧派再落。五月,蔡京入朝为尚书左丞,赵挺之为尚书右丞,七月,蔡京进为右仆射,登上相位,并加紧了对旧党人士的政治清算。这一年春天,黄庭坚从江安东下,三月被改任舒州(安徽省潜山市)知州,四月又封他为吏部员外郎并召入京,他以自己体弱多病坚辞不就,接连上表请求差遣外郡。

最后时光

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六月,黄庭坚受命领太平州知州,九日到任,十七日即被罢官。罢官的第二天,州官衙门设宴为他送行,黄庭坚即席赋《木兰花令》表达他对于升沉交替,一切都是过眼云烟的复杂微妙心态。九月,蔡京开列司马光、文彦博、苏轼、黄庭坚等一百二十人,立党人碑于端礼门,称为“元祐奸党”,碑由徽宗手书,称为“元祐奸党碑”。

崇宁二年(1103年)四月,下诏销毁范祖禹《唐鉴》及三苏、黄庭坚、秦观文集(《宋史·徽宗纪》)。在这之前的两年,江陵的承天塔已建成,黄庭坚应当年智珠禅师之约作《承天禅院塔记》,江陵知府马珹在承天寺宴请同寮,请众人观摩碑文,当时江陵的转运判官陈举看到碑尾所书仅有“买石者:邹永年、篆额者:黄乘、作记者:黄某、立石者:马城”,想也署上自己的名字,黄庭坚没有答应。陈举从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他了解到黄庭坚与赵挺之宿有嫌隙,就挑剔《承天禅院塔记》中的字句,罗织出“幸灾谤国”的罪名,十一月底,黄庭坚被除名,遣送宜州(广西宜山县)编管。

崇宁三年(1104年)五六月间,黄庭坚只身抵达宜州,初期租住在城西,十一月,在当地官府的命令下,迁入城南居住。

崇宁四年(1105年),宋徽宗大赦元祐党人,黄庭坚也在被赦之列,由宜州迁往永州,但他未接到诏令,于九月已病逝于宜州。宋徽宗于九月封黄庭坚妻为兰溪县君,继室为介休县君,子黄相为中奉大夫。

崇宁五年(1106年),大赦元祐党人,下令废除“元祐奸党碑”,同年黄庭坚恢复官职为奉议郎。

大观三年(1109年),好友苏伯固(苏坚)、蒋湋(蒋彦回)护其灵柩从宜州归葬修水双井黄氏祖茔之西。

身后荣享

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追封黄庭坚为直龙图阁,对他的后人也优待有加。(黄㽦《山谷先生年谱》)

绍兴三年(1133年),进士李康仲(黄庭坚的外孙)特补为将仕郎。

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特别追封黄庭坚为直龙图阁学士加太史。

宋恭宗德佑元年(1275年)。黄庭坚谥封文节,后世人称黄文节公。

黄庭坚成就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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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末年,吕本中作《江西诗社宗派图》,将黄庭坚等二十五位诗人归为“江西诗派”(因大多数人为江西籍),该诗派是在北宋元祐诗歌高潮的影响下形成的,宋诗总体是渊源于唐诗的,而宋诗时代风格的创新意识来自于北宋中期,第二个创新高峰在元丰、元祐时期,黄庭坚就处于这一时期,他既吸收中晚唐格律诗的艺术成就,又继承中唐韩愈、孟浩然及北宋欧阳修、苏舜钦等人在古体方面的探索成果,形成荟萃百家而自成一家的艺术成就,使得他成为江西诗派的宗祖。诗派成员奉黄庭坚的“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为创作纲领,并提出“宁拙勿巧,宁朴勿华,宁粗勿弱,宁僻勿俗”的观点,可以说彻底延续了黄庭坚诗歌创作上那种追求不落俗套、奇崛清新的创作风格。

黄庭坚的书法,在宋代就已产生很大影响,当时有“山谷翰墨满江南”之说。黄庭坚在书法理论上提倡“自成一家”,开创了“以禅喻书”的品评方式,他的书法创作成就体现在行书与草书,在笔法、结构、章法上均有所创新。元代赵孟頫说:“黄太史书如高人胜士,望之令人敬叹。”(《赵氏铁网珊瑚》卷五)到明代沈周、文徵明都曾学习黄庭坚书法。郑板桥更是从黄庭坚的书法中领悟画竹奥妙。近代康有为也说:“宋人书以山谷为最,变化无端,深得《兰亭》三昧,至其神韵绝俗,出于《鹤铭》而加新理。”(《广艺舟双辑》卷六),皆给予他很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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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目录
  1. 黄庭坚简介
  2. 黄庭坚生平
  3. 家世背景
  4. 童萌时期
  5. 淮南游学
  6. 科举中第
  7. 初入仕途
  8. 太和主政
  9. 入职京师
  10. 贬谪蜀中
  11. 最后时光
  12. 身后荣享
  13. 黄庭坚成就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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