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国号由来
- 2 历史沿革
- ▪ 春秋时期
- ▪ 周平王时期
- ▪ 周桓王时期
- ▪ 周庄王时期
- ▪ 周僖王(周釐王)时期
- ▪ 周惠王时期
- ▪ 周襄王时期
- ▪ 周顷王 周匡王时期
- ▪ 周定王 周简王 周灵王时期
- ▪ 周景王 周悼王时期
- ▪ 周敬王时期
- ▪ 战国时期
- ▪ 周元王至周孝王时期
- ▪ 周威烈王 安王姬时期
- ▪ 周烈王 周显王时期
- ▪ 周慎靓王 周赧王时期
- 3 疆域
- ▪ 都城
- ▪ 疆域范围
- 4 政治
- ▪ 中央制度
- ▪ 分封制度
- ▪ 宗法制度
- ▪ 官爵制度
- ▪ 上计制度
- ▪ 官僚制度
- ▪ 俸禄制度
- ▪ 符玺制度
- ▪ 地方制度
- ▪ 郡县制度
- ▪ 国野制度
- ▪ 法律制度
- ▪ 各国立法
- ▪ 立法原则
- ▪ 公开透明
- ▪ 依法办事
- ▪ 平等适用
- ▪ 重刑主义
- 5 经济
- ▪ 货币
- ▪ 手工业
- ▪ 青铜器
- ▪ 其他制品
- ▪ 农业
东周(the Eastern Zhou Dynasty,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中国历史朝代之一,跨越了春秋和战国两个时期,共经历了25位帝王,国祚515年。其中前半期诸侯争相称霸,称为春秋时代(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东周后半期(公元前476年—公元前256年)诸侯相互征伐兼并,进入战国时代。
国号由来
编辑东周政权的国号遵从周朝国号。周文王祖父古公亶父在迁都岐山时,定都“周原”,古称“岐周”,因此将部落命名为“周”,后周武王伐纣灭商,建立周朝,延续“周”为本朝国号。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定都洛邑(今河南洛阳),国号仍延续前朝,因之前的周朝国都在洛邑之西,所以称呼周平王之前的周朝为西周,周平王之后的为东周。
历史沿革
编辑春秋时期
东周的前半期,也叫春秋时期,前770年—前476年。
春秋时期全图
周平王时期
周幽王死后,西周覆灭,各诸侯为维持周王朝统治,以申候、鲁侯为主的各诸侯主张立周幽王的废太子宜臼为新王,是为周平王。鉴于镐京残破,又处于犬戎威胁之下,加之地震等自然灾害频发,周平王于周平王元年(公元前770年),在郑国、秦国、晋国等诸侯的卫护下东迁,定都洛邑(今河南洛阳),自此开始东周时期,此年为周平王元年。在周平王被拥立的同一年,东虢公另立王子余臣为王,即为周携王。周平王二十一年(公元前750年),支持周平王的晋文侯袭杀周携王,二王并立时期结束,周朝再次统一。平王迁都洛邑初期,还有约方圆六百里的王畿,随之因赏赐有功诸供及被外部侵夺,渐次缩减,最后,仅剩下成周方圆一二百里,即今河南西部部分。
郑桓公曾经是周朝朝廷的司徒,郑武公也在周平王时出任卿士。周平王二十八年(前743年),郑庄公继位,其野心勃勃,在位期间不断向外拓张,于周平王四十九年(前722年)攻打卫国。周平王一直对郑庄公有很大不满,郑庄公假借他国对周王不臣之由大肆率周兵攻伐,导致周王室军费支出上升。且实际上郑庄公也未对周平王心存恭敬,于是周平王便希望借更服从、听话的虢公取代郑公王朝卿士之地位。郑庄公知晓此事后,以退为进,在公元前720年前往洛邑主动请辞,但周王朝离不开郑国的武力支持,无奈之下,周平王不得不提出周郑互换人质以维持信任。于是周平王之子王子狐与郑庄公之子公子忽分别前往新郑、洛邑,史称“周郑互质”。
周平王五十一年(前720年),平王崩,太子泄父早死,立其子林,是为桓王。
周桓王时期
桓王不满郑庄公已久,加之郑庄公公然操纵他国国君更替,周桓王八年至十三年(前712年—前707年),周桓王先后剥夺郑国四个封邑,又罢免郑庄公王朝卿士之职,郑庄公皆放低姿态无所应对。于是周桓王联合卫、蔡、陈等国,以郑庄公不敬天子为由兴兵攻郑。郑庄公在应对之间巧用战术,大败三国联军,此战因发生在繻葛(xū gé),又被称为繻葛之战。在混战中,郑国大夫祝聃一箭射中周桓王左肩,郑庄公借周天子受伤为由退兵,并派使者前去慰问,周桓王因武力不足无奈宽恕郑国。在此次作战中,由于郑国获得胜利且导致周天子受伤,其霸主地位进一步确立,揭开了群雄争霸的序幕。
早在周桓王二年(前718年)秋,桓王命虢公命令虢公进攻曲沃,并在翼国立哀侯。那时晋国小宗曲沃大叔日渐强大,向大宗晋侯发起挑战。周桓公派虢国向北边的邻国晋国进攻。周桓王十六年(前704年)冬,周桓王因为曲沃武公杀了他的君主小子侯,命令右卿士虢公去讨伐他,武公从翼地退守到曲沃。虢公立哀侯的弟弟缗为君在翼地。第二年秋季,周卿士虢仲与芮国、梁国(赢姓围,在今陕西韩城南)、贾国(姬姓国。在今山西襄汾西)、苟国(前707年,其地为曲沃武公所夺)四个国家的国君攻打晋国的曲沃武公。
周桓王十八年(前702年),虢公林父与其属大夫詹父发生矛盾。虢公林父亲自跑到都城洛邑,在桓王面前诬陷詹父。詹父有理,于是带领周王的军队攻打虢国。夏天,虢公亡命到虞国。
周桓王二十二年(前697年),周桓王林去世了,儿子佗继承王位,是为庄王。
周庄王时期
周庄王元年(前696年),卫宣公盗杀急子(公子极),立公子朔为惠公。宣公之弟公子澳、公子职不服,驱逐惠公,立急子之弟黔牟君。惠公投齐。周庄王四年(前694年),周公黑肩谋杀庄王,想要以王子克取代他,周大夫辛伯告诉了庄王,于是庄王杀黑肩。王子克逃往南燕。庄王九年(前688年)正月,周以大夫子突率师救,但是在齐国的帮助下,卫惠公最终回到卫国,放逐了黔牟至周,杀了宣公的两个弟弟。
周庄王十二年(前685年),齐桓公继位,并于两年后迎娶了周庄王之女共姬。周庄王十五年(前682年),周庄王佗卒,子胡齐立,是为僖(或作釐)王。
周僖王(周釐王)时期
周僖王时期,齐国通过废除井田制度,按土地的肥瘠,确定赋税,设盐、铁官和铸钱,增加财政收入,寓兵于农,将基层行政组织和军事组织合为一体,增加了兵源和作战能力,迅速成为华夏各国中最富强的国家。同时借“尊王攘夷”的口号,以周王室的名义多次大会诸侯。周僖王二年(前680年),夏天,周僖王命令大夫单伯会同齐、卫、郑三国的国君一同讨伐宋国。宋桓公请求讲和,子国的军队才离开。第二年春,齐桓公宣布称霸,齐桓公再次会见宋桓公、陈宣公、卫惠公、郑厉公,诸侯都服从齐国,齐国开始称霸。
周僖王四年(前678年),周王命令曲沃武公为诸侯,曲沃武公灭掉了翼城,把全部宝器财物贿赂献给周僖王。周僖王派卿士虎公命令曲沃武公以一个军作为晋侯,即晋武公。第二年周僖王胡齐去世,儿子阆继位,即周惠王。
周惠王时期
周惠王二年(前675年),王子颓讨伐周惠王,王子颓是周庄王的儿子,周惠王的异母弟弟。当初,周庄王十分宠爱王子颓,任命大夫边伯担任他的太傅。周惠王即位后,冷落了王子颓,夺取了他的采邑,任命大夫伯封为太宰。周惠王又夺取了大夫边伯的宫室,夺走了子禽、祝跪、詹父三位大夫的田地,撤销了膳夫的俸禄。因此五位大夫联合王子颓共同进攻周惠王,没有得胜,王子颓逃亡到温地。温地是苏氏的封邑,苏氏把王子颓送到卫国,由卫国和南燕的军队攻打周惠王。周惠王从王城逃亡到郑国,又逃到栎地。
周惠王四年(前673年),周惠王恢复王位,郑厉公和虢公丑一同迎接周惠王回朝。周惠王从王城南门进入都城,郑厉公从北门进入都城,杀了王子颓和五位大夫。周惠王把虎牢以东、郑武公过去的封地赐给郑厉公;把酒泉赐给虢公。
周惠王十年(前667年),冬天,周王任命齐桓公为诸侯的首领,周惠王命令他的卿士召伯廖去齐国给齐桓公赐命。齐桓公为了讨伐卫国,会合鲁庄公在城濮谋划攻打卫国。齐国与卫国作战,打败了卫国军队,用周王的名义责备卫国,收取了贿赂后回国。
周惠王二十二年(前655年),当时周惠王宠爱自己的小儿子带,想废除太子郑,于是齐桓公就召集宋、鲁、陈、卫、郑、许、曹七国的国君在首止与太子盟,商议立太子之事。周惠王十分气愤,派周公宰孔召见郑伯,想要联合晋国楚国与齐国一战。郑伯逃走了,没有参加首止之盟。而后齐国联合首止之盟部分盟国攻打郑国,楚国围许救郑,但是第二年齐国又攻打郑国,郑国杀大夫申侯以求和。
周惠王二十四年(前663年),周惠王去世,太子郑即位,即周襄王。襄王忧虑他的弟弟带争夺王位,秘不发丧然后向齐国请求救兵:第二年襄王才把惠王的丧事通报给诸侯。
周襄王时期
周襄王元年(前651年),周襄王派周公宰孔参加齐国牵头的多国盟会,承认了齐国的霸主地位。自此,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首。
周襄王三年(前649年),周襄王之弟王子带觊觎王位,召集王城四周和伊水、洛水一带的戎族攻打京师,烧毁东门,秦、晋出兵助周襄王伐戎。第二年王子带二次作乱,周襄王讨伐王子带,带出奔齐国。周襄王八年(前644年),戎族威胁周王室,周襄王告于齐,齐桓公再次征调诸侯的军队拱卫王都。
周襄王十六年(前636年)秋,周襄王的王后隗氏和王子带私通,周襄王将王后隗氏废黜。狄国伙同王子带共同讨伐周襄王,打败王师,俘虏了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周襄王出逃到汜(今河南襄城南)。周襄王派人向晋秦鲁等诸侯求助。襄王十八年(前634年),秦军准备帮助襄王,但晋抢先一步,出师迎送襄王回王城,并杀了王子带。襄王奖励文公以阳樊、温、原、赞茅四邑。于是晋拓疆至南阳(太行山以南,黄河以北)。
在周襄王二十一年(公元前632年),濮阳之战后的践土之盟中,周襄王到衡雍西南的践土慰劳军队,晋国将楚国战俘献给周王,襄王策封晋文公为诸侯领袖。襄王命令晋文公以缓和四方诸侯的关系。在十月,晋文公召集周王,指出卫国和许国没有服从周王室,他打算联合诸侯讨伐这两个国家。但诸侯们并不听从他的命令,于是晋文公以朝见天子的名义召集诸侯在温地开会。参加会议的有晋、齐、宋、鲁、蔡、陈、郑、莒、邾等国的君主以及秦国的代表。在践土,晋侯率领诸侯们向周襄王进行朝觐。
周襄王时期,秦国为秦穆公在位。秦穆公精于谋略,善用人才,秦国疆域逐渐扩大。晋文公死后,秦穆公谋求向东方发展,被晋所阻,双方于周襄王二十五年(前627年)在崤地(今河南渑池西)爆发了崤之战,秦全军覆没,此后多次战役秦军终未能挑战晋国在中原的地位,只能转而向西发展,吞并戎狄部族,开地千里,称霸西戎。周襄王二十九年(前623年),周襄王派召公送金(铜)鼓相贺。
周襄王三十三年(前619年),周襄王逝世,其子壬臣继位,是为周顷王。
周顷王 周匡王时期
周顷王时期,周朝财政入不敷出,周襄王死之后连办丧事的钱都没有,周顷王没办法,只好派人到鲁国去讨钱,直到两年后鲁国才送来一笔钱,将周襄王安葬掉。从驾崩到入土,周襄王停灵长达两年零两个月。周顷王六年(前613年)春,周顷王死,其子班继位,即周匡王。周公阅、王孙苏两卿士争国政,晋国赵盾为二人调和。此时的楚国这边,楚庄王改革内政,平息暴乱,启用贤臣孙叔敖兴修水利,改革军制,国力更为强大。楚国在城濮战后北上受阻,向东发展,兼并了许多小国,势力南到今云南,北达黄河。周匡王六年(前607年),周匡王死,其弟瑜继位,是为周定王。
周定王 周简王 周灵王时期
周定王二年(前608年)楚庄王在攻克陆浑戎后,竟陈兵周郊,向周定王的使者询问象征国家政权的传国宝器九鼎的大小轻重,意在灭周自立,此即“问鼎”一词的来源。周定王十年(前597年),楚与晋会战于邲,史称“邲之战”,大胜晋国。最后中原各国除晋、齐、鲁之外,尽尊楚庄王为霸主。周定王二十一年(前586年),周定王死,其子夷继位,是为周简王。
周简王时期,由华元主持举行第一次弭兵会盟,订立了彼此不使用武力,互相帮助,救助危难,共同讨伐违命诸候的盟约,是为华元弭兵。但是盟约仅仅维持了三年,楚国便撕毁盟约,会盟破裂。晋楚两国再度爆发两次大规模战役(前576年的鄢陵之战、前557年的湛阪之战),虽皆以晋国获胜收场,但楚国在中原地区仍与晋国保持势均力敌的态势,很多中原小国都备受到影响,疲惫不堪。
周简王十四年(前572年),周简王去世,其子泄心立,是为灵王。
周灵王二十六年(前546年),出于地缘政治的影响,宋国再次出面斡旋,邀请晋楚和各诸侯国举行第二次“弭兵”会盟,是为“向戌弭兵”,此后战争大大减少。周灵王二十七年(前545年),周灵王驾崩,他的儿子贵即位,即周景王。
周景王 周悼王时期
在弭兵之会之后,晋、楚争霸的局面接近尾声,北方齐、晋等国的新兴势力与公室顽固的旧势力之间展开激烈的夺权斗争。周景王二年(前543年),周景王从兄弟儋括打算拥立周景王的弟弟佞夫取代周景王,事情泄露,佞夫被杀,儋括及其党羽逃奔晋国。
周景王二十五年(前520年),王子朝与悼王争夺王位。周景王死后,周朝的大夫单旗(穆公)、刘狄(伯贫)扶立景王的太子猛为悼王。景王的庶子王子朝则依靠旧官和百工中失业的人,以及灵、景两族,与悼王争夺王位,打垮了悼王的军队。悼王逃出京城,向晋国求援。
同年冬季,晋国的籍谈(是籍父的儿子)、荀跞(即知跞,是知文子的儿子)率领九州各地的军队以及焦瑕、温、原的军队护送悼王回到王城。悼王去世,他的弟弟姬匄(gài)即位,是为敬王。晋国军队和周王的军队联合攻打王子朝在京城的军队(京在今洛阳西南)。
周敬王时期
敬王即位的第一年,继续讨伐王子朝。次年夏季,王子朝兵败,晋军返回晋国。晋军返回后,王子朝的势力再次壮大,击败周敬王,进入王城居住。秋季,周敬王居住在狄泉,位于王城之东,人称东王;王子朝在王城称王,人称西王,自此周朝出现东、西两王并立的局面。晋知跞、赵鞅率师助敬王伐王子朝,克于巩(今河南巩县西南)。王子朝及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宫嚚带着周朝的典籍奔楚。敬王还入成周(洛邑)。晋师派成公般保护周王而返回。最终敬王杀召简公、尹氏固等人,并于周敬王十五年(前505年)杀王子朝于楚。
周敬王四十四年(前476年)冬,周敬王卒,其子仁立,是为周元王。自此,春秋时期结束。
战国时期
东周的后半段时期,即公元前476年-前256年,处于战国时期。
战国时期全图
诸侯称雄形势图(公元前350年)
周元王至周孝王时期
周元王三年(前473年),越王勾践灭掉了吴国。吴王夫差曾求和不成后自杀身亡。勾践将吴王的遗体送回故乡安葬。勾践北上与齐晋会盟于徐,成为最后一个霸主,周元王派人赐胙,命为伯。
周元王七年(前469年)冬,周元王卒,子介立,是为定王(又贞定王)。
周定王十四年(前455年),晋国贵族只余下智、赵、韩、魏四家。智氏出兵攻赵氏,并胁迫魏韩两氏出兵。战事持续两年后,赵氏游说魏韩两家倒戈,灭智氏,瓜分智地并把持晋国国政,史称三家分晋。
周定王二十二年(前447年),楚国灭了蔡国,蔡侯齐被迫出逃。接着在两年之后,楚国又灭了杞国。杞国也是周初封国之一,开国之君为禹的后代东楼公。在这一年,杞国被楚国所灭。周定王二十五年(前444年),晋国、韩国和魏国联合起来灭了洛阳戎,此后洛阳戎的逃亡者就向西方的陕西地区迁移,自此以后中原地区就没有戎族的侵犯了。
周定王二十八年(前441年),周定王去世,他的儿子去疾继位成为哀王。哀王在位仅三个月就被其弟叔杀害并自立为思王。思王在位五个月后,又被其弟嵬杀害并自立为孝王。
周孝王在位期间,于王都洛阳封弟弟揭于王城(今河南洛阳王城公园一带,在孝王都城,成周西),封地位于王都的西部,所以称为“西周”,揭被封为西周桓公,也称西周君。这标志着周天子继续分封诸侯以巩固王权。周孝王八年(前433年),晋幽公柳元年,晋国已衰落。三个强大的宗主国韩、赵、魏占据了晋国大部分领土,晋幽公只剩下绛城和曲沃。晋侯要朝见三家君主,显示晋国已名存实亡。周孝王十年(前431年),楚国攻灭了西周时期封建的莒国。莒国首府介根在今山东胶州以西。这显示楚国势力扩张,对周天子威胁加大。
周孝王十五年(前426年),周孝王去世,其子姬午继位,即周威烈王。此时周天子王权继续衰落。
周威烈王 安王姬时期
周威烈王十二年(前414年),西周君桓公揭卒,他的儿子威公继位。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周王始正式册命韩虔、魏斯、赵籍列为诸侯,即“三家分晋”。次年周威烈王卒,予骄继位,是为安王。
周安王十五年(前387年),齐田和会魏侯、楚人、卫人于浊泽(今沌南白沙水库东),请求成为诸侯。魏武侯为他求于周安王及诸侯,周安王同意了。次年,齐田和被立为齐侯,并改元。
周安王二十年(前382年),吴起离开魏国投奔楚国,楚悼王任用吴起进行改革,楚国国力日益增强
周安王二十六年(前376年),周安王骄去世,他的儿子姬喜继位为王,即周烈王。
周烈王 周显王时期
周烈王元年(前375年),韩国趁郑国依赖魏国并且轻视韩国,就借此机会攻灭了郑国,吞并了它。然后韩国将都城迁到了原郑国的地盘上。自周宣王于前806年封其弟姬友于郑,到此时郑国灭亡,共经历了四百二十一年。
周烈王七年(前369年),周烈王喜去世。他的弟弟姬扁继位,即周显王。
周考王将成周建成周国都(今河南洛阳东郊白马寺之东),将他的弟弟揭分封在河南(即王城,今洛阳王城公园一带),继承周公的官职,即西周桓公。西周桓公去世后,他的儿子威公代替他即位。周显王二年(前367年),西周威公去世,他的小儿子公予根与太子朝争夺王位,韩、赵两国帮助公子根在巩(今河南巩县)反叛即位。以侍奉周显王,即东周惠公。周显王虽然是天子,但只能居住在洛阳(即成周)依靠东周来保存自身,自此开始。王畿七城,开始有“东周”“西周”的称呼。
周显王十年(前359年),秦酝酿变法,卫鞅劝孝公变法。于是在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周显王十九年(前350年),秦孝公任用商鞅,两次进行变法,史称商鞅变法。这使秦国后来成为最为强大的国家。
周显王四十八年(前321年)周显王去世,子定立,是为慎靓王。
周慎靓王 周赧王时期
周慎靓王时期,秦国战胜魏国和赵国、韩国、燕国、楚国五国联军,并平定巴蜀,从此变得更加富强。
周慎靓王六年(前315年),周慎靓王卒,子延立,是为周赧王。
赧王即位后便徙都。时东周、西周分治,原居于巩的东周君迁居成周(今河南洛阳白马寺之东),周赧王无居处,只好又迁回王城(今河南王城公园一带)。
周郝王十五年(前300年),东周与西周发生战争,韩国救援西周。有人为解围东周,劝韩王按兵不动。认为此举既可以使东周感恩,又可以得到西周的珍宝。
周赧王五十九年(前256年),秦国攻打韩国。周赧王背叛秦国,跟各诸侯国合纵联盟,率领天下精锐部队出伊阙攻打秦国,命令秦国部队不得出阳城。秦王非常生气,派谬攻打西周,攻取了河南地区(西周君的都城在此,今洛阳西),各诸侯国均不愿意出兵帮助,周赧王只好进入秦国,献出全部三十六个城邑、三万人口给秦国。周赧王不仅带去的兵没用上,还将借来的军饷全部花完。为了躲债,周赧王跑到高台,史称“债台高筑”。而后秦国将西周国君迁到单狐山(今河南临汝西北),东周就此灭亡。
疆域
编辑都城
洛邑(今河南洛阳)是东周时期的王畿所在地。一般认为,周自周平王东迁至周景王止,以王城为都凡十二世。周敬王时为避王子朝之乱,曾迁都于成周。此后,王城与成周并存。战国时期,王畿内又分置为西周和东周两个小的公国。战国时期的王城应主要是西周公国的都城。到了周赧王时,东、西周分治,原居于巩的东周君迁居成周,周赧王无居处,只好又迁回王城。
疆域范围
平王东迁之后,畿内还有约方圆六百里,但是随后由于各诸侯国的逐渐发展,周王朝对各诸侯国的管控越来越力不从心,也不能号令六师,而后又将领地作为赏功物品,所以东周后期周王朝的疆域不断缩小。
在东迁后,周室的领土仍包括旧河南(今河南洛阳)、怀庆(今河南怀庆)二府和汝州(今河南汝州),并跨越南北河流,控制着虢国桃林之隘,以便与西京(今河南洛阳)通讯;还占有申、吕、南阳(均为今河南南阳)等地,以掌控南方。此外,虎牢、崎函也在王略之中,这些地区地势险要,有山峦环绕,晋国和郑国两国相互支援,实力还是很强的。但是,随着平、桓、庄、惠等王朝相继兴衰,号令不行,王室的统治力大大下降,酒泉赐予虢国,虎牢赐予郑国,最终允姓的戎族占领了伊川。晋国灭亡了虢国,镐京的消息不再传来;楚国灭亡了申国,南方的声势也变得强大。到了温、原时,苏忿生的田地和郑国的土地都被赐予了晋国,于是大河以北的旧怀庆所辖的七县,包括原武属于郑国,济源、修武、孟县、温县属于晋国,而王室所拥有的只有河内、武陟两县,以及旧河南府的洛阳、偃师、巩县、嵩山、登封、新安、宜阳、孟津,以及汝州的伊阳、鲁山,许州的临颍。
到了战国时期,周室的领土更加被韩国、秦国等国所削减,王室的势力几乎消失。周室东迁后,本都王城(即河南,又名洛邑),敬王迁都成周(即洛阳)。王城和成周都在今天的洛阳县,考王时封其弟揭于河南,继承周公的官职,成为西周桓公,而周室又封其支庶于巩邑(在今天的河南巩县),成为东周。于是周分为三,且有两个东周。王赧迁都西周,与巩邑的东周分治,而成周就无人问津了。后来,秦昭襄王灭了西周,庄襄王灭了东周,东周和西周都被秦国并入,周室遂不再祀奉。
政治
编辑中央制度
春秋时期,是中国奴隶制的瓦解时期;而战国时期,是中国君主集权制的开始时期。
分封制度
周朝建立后,将王畿之外的土地和百姓,分封给诸侯,让他们建立邦国以拱卫王室。诸侯服从天子命令,在其封国内有世袭的统治权,负责镇守疆土、出兵勤王、捍卫王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力役等,还负有朝聘述职、随王祭祀等责任。虽是世袭,但历代诸侯受封时,都要举行隆重的册封仪式,以示受周天子册封。这个制度也一直延续到东周。
封国内也实行分封制,被封者称为卿大夫,其封地叫“采地”或“采邑”。东周时期,周天子控制力减弱,诸侯势力不再限于封国都城,各封国逐渐形成自己的边界,且为了扩充疆域,大国不断兼并小国。分封制开始瓦解,但各国中因血缘关系受封的卿大夫依旧占据重要地位。到了周代末期,郡县不再分封给世袭统治者,反而由诸侯国君派遣官吏驻守。
宗法制度
为了巩固和加强统治,周朝统治者建立了比商代更为严格的宗法制度。这个制度通过确定贵族之间的亲疏、等级、分封和世袭,来明确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在这个制度中,严格区分嫡子和庶子,长子和幼子。在周朝初期,曾经存在过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但是周公旦主政时期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其他的儿子则被分封到外地。这种制度的核心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即嫡长子继承地位和权利,而其他的儿子则按照地位和权利的不同被分为大宗和小宗。大宗和小宗的地位和权利有着显著的差异。这种大宗和小宗的区分逐渐形成了宗法制度。
周朝王畿都城乃至封国都城,均按“左社稷,右宗庙”的规格建设。通常在西修筑神庙,在东修筑祖庙,并按“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和“庶人祭于寝”的等级设置不同数目的宗庙。东周时期,随着礼崩乐坏,宗法制度基本废弛。
官爵制度
周朝的官爵制度在成康时期逐渐确立,爵位等级分为五等:公、侯、伯、子、男。这个制度主要适用于周天子的执政大臣和诸侯国君。在周朝,太保、太史、太师、太宗等执政大臣都被称为“公”。而司马、司土、司工、太宰、公族、司寇(仅限于周朝早期)则被称为“卿”。诸侯中的主要封国等级为卿的被称为“侯”,畿内诸侯等级为卿的则被称为“伯”。次要的诸侯封国则会被封为子爵和男爵,相当于一郡之长官和一方的刺史。此外,诸侯手下的贵族大臣还有一个独立的爵次:卿、大夫、士。卿再分为上、中、下三级,大夫分为上、中、下,士亦有上士、中士、下士之别。
周朝初期的实行官爵合一的封爵制,爵位制度建立在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础上,授爵的对象一般依据血缘关系。太保、太师、太史等执政大臣,周王是随时可以调换的,因而官爵随时有升降。但诸侯、卿大夫与近臣等重要官爵一般会世袭。周平王东迁之后,列国纷争,周王室控制力减弱,原有的世卿世禄制被打破,诸侯君主为激励部下,逐渐实行军功爵制。且授爵时不再像周代早期那般由周天子册封,而是诸侯自己册封。
上计制度
国君对官吏的考核,最主要的方法叫“上计”。上计的办法是:中央的重要官吏和地方的首长,每年要把自己管辖地区的户口、赋税等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上报国君,并把木券一分为二,国君执右券,臣下执左券,到了年终,官吏必须到国君处去报核。国君根据右券亲自考核,或由丞相协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升、降、赏、罚。上计”制度的建立,意味着中央对地方财政控制的加强。
官僚制度
奴隶制政权中,世袭的卿大夫平时担任各种文官,战时又成为统帅军队的将领,文武不大分职。封建政权建立后,出现了文武分职的专职官吏。在国君之下设相和将,相也称相邦、丞机,又通称宰相,是百官之长,协助国君处理全国政务;部分国家还设有御史,相当国王的秘书。将又称将军,是武官之长,负责领兵打仗,次一级的武官有尉。官分文武适应了当时政治上和军事上的需要,同时又分散了大臣的权力,可以起互相监督的作用,便于国君控制。
俸禄制度
到战国中期,随着封建官僚制度的建立,国君对各级官吏的报酬一般已不采取分封土地的办法,而是给以一定数量的粮食作为𢔓禄,有时赏给部分钱币或黄金。以官位的高低定俸禄的多少,官高的可达万担、千钟的厚禄,也有“斗食”的小吏,这种官僚𢔓禄制度,便于国君用利害关系控制各种官吏。
符玺制度
战国时期,国君已普遍用玺、符作为凭证,用以任免官吏,传达政令,调派军队,派遣使者。官吏的任免以符为凭,任命时发给,免职时收回。军队调动都要用兵符,兵符状似虎形,故称虎符。玺符制度的推行使行政权和军事权都集中在国君手中。
战国时期初步形成的这一套中央集权制度,对从封建割据走向封建的大一统起了促进作用;位同时也加强了对广大人民的控制和镇压,激化了地主阶级与农民的矛盾。
地方制度
郡县制度
东周时期的地方制度由春秋时期的县郡制逐渐演变为战国时期的郡县制,这一演变是东周兼并战争不断发展的结果。春秋初期,晋、楚等国开始在新兼并的地方设县,或聚若干小邑为县,或将私家之田分置县。而在边境地区则设郡。郡县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其长官由国君直接任命,只有少数作为采邑赏给贵族。
郡县制的发展使郡上升为地方最高一级政权,并确立了都辖县、县为基层政权的体系。郡的性质原来是特设行政区,它或是与县同级的单位,或是军事区划,或是边地行政单位,现在成为普遍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对于促进统一、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意义重大。郡的行政长官是郡守,掌管一都军政。县的行政长官是县令,县丞辅佐处理政务,县尉掌管军事。郡守、县令均由国君任免。县以下的地方基层组织是乡、里、什伍。郡、县、乡、里、什伍的地方行政区划和组织建制,开创了中国地方行政系统的先例。
国野制度
周朝将天子居住的中心城区命名为“王畿”,其周边千里之远的土地均归天子管辖。王畿向外延伸,从五十里到一百里,是“远郊”;从一百里到二百里,称为“甸”;从二百里到三百里,称为“稍”;从三百里到四百里,称为“县”;从四百里到五百里,称为“都”。
在周朝的政治体制中,实施国野分治。周王及诸侯所居住的都城及其附近的郊区被称为“国”,居住在此的国民,基本上为周族之人,享有议政的权利,并需承担国家的徭役与兵役。而郊区以外的地区被称为“野”,在此居住的野人,多为被征服的土著,他们不承担兵役,但需从事繁重的生产劳动。在东周时期,诸侯各国为了争夺霸权,对“野”的控制力也随之增强,还经常迁徙国人和野人。随着列国封建秩序的改变,国君公民与原有贵族之间的区别逐渐模糊,野人也需要服役,国野界限逐渐消失。
此外,郊区被细分为“六乡”,而甸区则被分为“六遂”,均实施自治制度,被称为“乡遂自治”。在乡里,乡老总管一乡的军政民事教化等事务,乡大夫则主管负责民事与祭祀,两者均直接归地方司徒管辖。一乡再分为“五州”,每州设州长;一州又分为“五党”,每党设正党;一党又分为“五族”,每族设有族师;一族又分为“四闾”,每间有闾胥;一闾再分为“五比”,每比有比长;一比又分为“五家”。
对于遂的管辖范围较大,人口也较为稠密,遂之下设有遂长和遂大夫。遂之下再分五县,县之下分五鄙,鄙之下分五酂,酂之下分五里,里之下分五邻,以五家为一邻。通常一遂约有一万两千五百家。遂设有遂大夫,而县、鄙、酂、里、邻则各设有长。
法律制度
各国立法
东周中后期,各国变法进一步使法律系统化。魏国李悝所编《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包括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盗法治偷窃,贼法治杀人,囚法和捕法是对盗贼侦查和逮捕的处理程序,杂法是对盗、贼以外犯罪的惩罚规定,具法是根据情况对犯罪予以减轻或加重处罚的规定。
秦国本来就有族诛之刑,商鞅变法时设连坐之法,更制定了严厉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烹之刑,其它各国也竞相制定严刑酷法。如齐有烹、杀、酝、金刀等刑,楚国有戮、肢解、烹、贯耳、鞭,笞、刖、宫、梏、砾、灭家、夷宗、三族等刑,燕有截、刳腹、系狱、劓等刑。
楚国是春秋时期较早制定新法的诸侯国。公元前689年至公元前677年,楚文王“作仆区之法”,即“隐匿亡人之法”,用来惩治那些隐匿逃亡之人以及窝藏盗贼赃物的行为,“盗所隐器,与盗同罪”。公元前613年至公元前591年,楚庄王制定“帝门法”,主要规定宫廷警卫方面的内容。
晋国在春秋时期曾多次制定新法。公元前633年,晋文公制定“被庐之法”。公元前621年,晋襄公命执政赵宣子制定“常法”,内容涉及定罪量刑、追捕逃犯、官吏管理等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诸多方面。公元前554年至公元前547年,执政范宣子修订“常法”,制定新的“刑书”。
立法原则
公开透明
这一时期,各国的法律逐渐向公众公布,打破了贵族对法律垄断的局面。法律规定的内容为民众普遍知晓,使民众可以知道何者可为,何者不可为,从而更好地发挥法律的规制作用。
依法办事
法家认为,法律是明断是非曲直的标准,也是衡量人们行为是否违法犯罪的标准。管仲等早期法家的代表人物都强调了法律的统一适用性,要求人们遵纪守法,不游离于法外。
平等适用
商鞅提出了“刑无等级”的观念,主张无论是谁,无论其地位高低,只要违反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平等适用的原则打破了贵族特权的局面。
重刑主义
法家非常重视刑罚的威慑作用,主张对于轻罪也应适用重刑进行惩罚。商鞅认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只有实施重刑才能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这种重刑主义的思想旨在通过严厉的刑罚来遏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经济
编辑货币
春秋时期,随着商业的发展,金属铸币在贸易活动中日益显示出其优越性,逐步取代西周时期广泛使用的贝币和各种实用货币,并开始形成几个具有明显特征的货币体系和货币流通区域。这就是黄河中游周、晋的“布币区”,东方齐国海滨地区的“刀货区”,以及南方楚国的“蚁鼻钱”区。战国时期,社会经济呈现空前繁荣的景象,商品生产的需求加大,货币的流通量激增。春秋时期的货币流通区域,至战国时期,范围进一步扩大,突破了国家的界限,刀币和布币在许多国家并行。战国中期以后,在北方以魏、秦为中心,出现一种新的货币体系——圜钱。战国末年,齐、燕、秦出现圆形方孔钱,并最终统一了中国的货币。此外,战国时期黄金的使用开始盛行,在南方的楚国,黄金铸币金版多有发现。
“共屯赤金”圜钱
周、晋(三晋)货币,由农具钱演变而来的原始布,到春秋以后,逐渐脱离原来作为农具的遗痕,从实物货币的范畴分化出来,成为真正的金属铸币。因为其首部仍保留着农具铲有銎可以纳柄的遗迹,所以称空首布。它是由农具铲向战国平首布发展的过渡。春秋早期,周、晋、卫出现由原始布发展而来的特大型平肩弧足布和耸肩尖足布,此外还有斜肩弧足、平首方足等形态,各有大、中、小型。战国时期,周与三晋地区流行3种货币:平首布、刀化和圜钱。韩、赵、魏三国铸行的货币,以布钱为主,刀化、圜钱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区也曾使用过。周的辖地主要实行圜钱。
齐国货币,齐国是海岱之间的东方大国,拥有山泽渔盐之利,商业十分发达,一直保持自己独立的刀币体系,到其晚期才出现圜钱。刀化从春秋时期即流行于齐国,种类很多,厚大精美。从面文、形质看,越早形体越大,制作越精。而至后期,铜质渐粗糙,形体变小。铭文自春秋以来一直沿用“节墨之法化”“节墨法化”“安阳之法化”“齐之法化”“齐建邦法化”“齐法化”几种。其中前4种刀身外轮高于柄部,后两种的刀身与柄部外轮齐高。大约到战国中期威、宣之时(公元前378-前324年),齐国国势达到鼎盛时期,齐国境内的刀币皆统一于“齐法化”的形式。
蚁鼻钱
燕国货币,战国时期,燕国是北方大国,刀、布并行,燕明刀是其主要货币,晚期也铸行过圜钱。
楚国货币,从春秋以来,南方的楚国就一直保持着它特有的铜铸贝“蚁鼻钱”体系。进入战国,蚁鼻钱的流通区域更加扩大,同时爰金盛行,随着与各国贸易往来的增加,还出现布币。
秦国货币,秦在商鞅变法以前,国力薄弱,铸钱的可能性较小,且至今仍未发现史料记载与实物证据。若有铸币流通也可能是自其它国家流入的货币。秦孝公时商鞅去魏入秦,进行变法改革,秦国逐渐强大起来,铸币才有可能。战国圜钱始于魏,而秦是魏的近邻。魏流通的圜钱形式必因商鞅入秦而产生巨大影响。因而在商鞅变法后铸行一两圜钱是可能的。《史记·始皇本纪》载“惠文王生十九年而立,立二年初行钱”一事,则是指正式实行方孔圆形的“半两”钱。秦国货币大致有一两圜钱、半圜钱、两甾钱、十二铢钱、半两钱等。
半两钱
手工业
东周时期,春秋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手工业也迅速地发展,如当时的冶铜、冶铁、漆器、纺织、刺绣等都有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到了战国时期,个体手工业者逐渐增多,这种手工业者一部分是由原来官营手上业中的官奴经过斗争解放出来的,一部分是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的。他们独立经营,从事个体的小生产,有自己的住宅,可以自由迁徙。各行各业通常集中在一个固定的地区进行生产,一般是自产自销。由家庭经营的大手工业,主要是冶铁业和煮盐业,直接生产者是依附贫民、雇工和奴隶。官营手工业主要用来满足封建统治者本身的需要,如战争用品和奢侈品等,其规模相当大。在官营手工业的机构中有一套系统的组织,直接生产者是官奴、刑徒和征发来的民工,有时还用雇工,即“佣客”。
银首人形灯
青铜器
东周时期,青铜器的使用更加广泛,数量大量增加,种类也更加繁多,用于祭祀、军事、生活等各个方面。常见的器物有鼎、簋、敦、盘、盂、壶等。
这一时期的青铜器逐渐从实用器具转变为礼器和象征权力的器物,功能性减弱,装饰性增强。器物造型夸张,充满装饰感。青铜器也广泛用于装饰墓葬,规模盛大、质量精良的青铜器反映了这一时期墓葬奢华化的倾向。
这一时期的青铜铸造技术普遍提升,普遍采用失蜡法,可以铸造出雕塑精美而又薄壁的作品。而以及鎏金和错金银工艺的运用,极大增加了青铜器的华美程度。器物上的纹饰变得异常丰富,兽面纹尤为盛行,如龙纹、虎纹、牛纹等,寓意着力量和权威。还出现了回纹、云雷纹、锯齿纹等新纹样。
除此以外,这一时期的青铜器上还流行用针刻的技术制作装饰图纹,常常施用于薄壁的器皿上。20世纪50年代在发掘河南辉县赵固战国墓中获得的铜鉴,是典型的代表。后来在河北、山东、江苏、河南、湖南、山西、陕西等省的战国墓中都有出土。刻纹表现的都是社会生活场景,如宴乐等,以极细的线条(或连续刻出的点所组成的线条)勾勒图像,构图繁,形貌纤细。另外,也有不少描绘虚拟的神怪图像的作品。
同时还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服饰器用,特别是青铜镜。青铜镜在东周时期如雨后春笋般开始涌现。
其他制品
从豫南及邻境出土的文物来看,东周时期的编织品有竹筐、篓、网,用竹、苇、蒲编织的席子,藤编绳子,麻鞋等。在竹筐施漆彩绘。同时也可以看出,东周时期漆木器生产非常发达,所见产品有礼器鼎、鬲、簋、篮、敦、豆、壶,生活用具耳杯、樽、舟、盘、盂、盒、奁、箱、桶、禁、勺、箕、筐、斗、盖、俎、案、几、棍、坐榻、架、座屏、杖、梳、菌、笄,葬具棺椁、俑、镇墓兽,交通用具肩舆、车,乐器瑟、鼓架、编钟架、捶,军器甲、剑鞘、弓、秘等,主要见于棺椁和一些木器。漆有黑色、红色,黑漆施于棺、弓、皮甲,红漆施于棺、车等,常见黑、红漆结合使用,比如黑漆上施红漆图案等。有镶嵌玉、石工艺,如玉首木杖,镶嵌白色石片的豆。
农业
东周时期,铁犁牛耕的推广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许多荒地被开垦为良田,耕作技术由粗放转向精耕细作,农业产量大增。私田增加,井田制崩溃,土地关系向私有化发展。诸侯们不得不陆续实行改革,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而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田税,自耕农的生产积极性高涨。
铁犁牛耕
春秋时期使用的牛耕和铁制农具在战国得到推广。河南、山东、河北、陕西、山西等地都有战国时期的铁犁铧冠出土。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以农田灌溉为重点的水利建设高潮逐渐兴起。水利工程有多种类型,如陂塘蓄水、灌溉分洪、渠系灌溉以及多首制引水等。
铁犁铧冠
井田制的崩溃使百姓获得了一定的人身自由,劳动的兴趣有所提高。铁制农具和牛耕的广泛应用,农田水利建设的大规模兴修,加快了农田的开发和精耕细作的传统的形成,东周时期农作物的产量大幅度增加。
东周时期人们从事的农业生产主要使用金属农具,如铁铲、锰、锣、锄、镰,青铜锤、锁、镰、锂等;也有少量石器,如石斧、石镰。当时人们种植的主要农作物是水稻。属于采集经济类作物有竹、甜瓜、花椒、杏、栗子、柿、菱角、山茶、苍耳等。
畜牧业
东周时期人们渔猎活动使用传统的工具有石镞、骨镞、石球、铜渔钩、陶网坠、石网坠等,也使用青铜武器镞、矛、戈、剑等。发现动物遗骸或器物所见动物形象有:野生动物象、鹿、虎、蛇、鱼、海贝、鹤、蝉,家养动物牛、马、猪、羊、狗、鸡、鸭等。其中海贝属外来品,鹤属候鸟,其余动物多为本地所产。
商业
春秋时期,各大城市逐渐兴起,城市的主要职能由政治转向经济,市场成为大城市内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商业贸易提供便利,后期商人的出现与商人阶层的形成更证明春秋时期商业的繁荣。商品贸易种类繁多,其中纺织品、农产品、工业品为主。战国时期,随着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的确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加之旧有的“工商食官”制度被打破,手工业逐渐发展,农民与市场的交换活动日趋频繁,在农村地区出现集市,大城市则出现固定市场以供商品交换,推动商业贸易进行。
建筑
东周的建筑技术已有很高的水平。著名的鲁班,即鲁国人公输般,是土木工匠中的杰出代表,后人尊称为祖师。考古发掘所见东周的建筑遗迹,多为宫殿遗址,出土的建筑构件以瓦当最为常见,还有青铜斗拱、青铜饰件和青铜屋模型等。由此可以想见东周宫殿建筑的宏伟壮观。瓦当即瓦挡,是中国古代建筑檐头筒瓦前端的遮挡。东周瓦当一般为泥质,烧制温度较高,质地坚硬,呈青灰色,有半圆(简称“半瓦当”)和圆形的两种。半瓦当最早为西周遗存,圆瓦当是从半瓦当发展而来的。圆瓦当始见于战国早期遗址。东周瓦当的图案有动植物图案、云纹以及动植物变形图案等。河北易县燕下都出土的兽面纹半瓦当,双兽相背,张口吐舌,首尾蟠曲,即为变体动物纹图案。河北平山三汲出土的北域图铜版,展示出陵园的平面布局,并有文字说明和各部分的名称、长度,是研究东周建筑史的珍贵资料。河北易县燕下都东贯城出土的楼阙形饰件,不仅使我们得以直观东周的楼阙结构,也进一步了解到当时权贵的实际生活情景。
云纹铜屋
军事
编辑西周时期周王掌握的军事力量有“西六师”(或叫“周六师”)和“殷八师”(或叫“成周八师”)以及护卫周王的“虎臣”部队。另外周王还可以调遣诸侯国的军队。西周王朝的军事力量远远地超过诸侯国,在军事方面占了优势。自宣王时期这支军事力量受到极大损失以后,这些部队一直遗留到春秋时期。虽然周王朝是依靠诸侯国的力量东迁到雒邑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东周王朝军事力量的彻底崩溃。特别是春秋初期,还保持着相当强大的军事力量。
军事制度
东周时期,随着铁器的使用,军队组织变得更加系统化和专业化。军队主要由“士”和“卒”两部分组成。“士”多来自贵族世家,地位高、训练充分,担任军官和主要战斗力量。“卒”多来自平民百姓,人数众多,担任辅助作用。同时东周军队实行连坐法,士兵组成连队,必须互相监督约束。一旦有人违法,整个连队都要受到惩罚。这种制度强化了军纪,保证了军队的组织性。
兵种兵役制度
东周时期,军队设置了主帅、司马、军正等专门军官,进行统一指挥和管理。主帅为最高统帅,负责全局;司马掌管训令和纪律;军正负责传达命令。军官的设立增强了军队的组织能力。东周军队实行军粮储备制度,在战时为军队提供后勤保障。各地须定期向军队提供粮食、饷银、武器等物资以维持军队运转。这成为军队组织的重要内容。
东周各国加强了对新兵的入伍训练,进行入伍训练、列阵训练、射箭训练等,培养士兵的战斗技能。各级军官也须接受培训,学习统帅之道。定期验阅是检查军容的手段。
军事装备
东周时期出现了一些早期军事法规汇编,如《司马法》《孙子兵法》等,这是兵法、军法雏形,对管理军队起到规范作用。
这一时期的军事装备和技术都有很大发展,新式的兵器层出不穷。弩机的发明大大增加了射程距离,重弩也具有强大的穿透力。此外还出现了钢弓、车轮战车、铁甲等,都增强了战场杀伤力。攻城技术也不断进步。这为战争提供了有力的物质基础。
人口
编辑东周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医药卫生条件的改善,使得人口得以持续增长。虽然战争频仍,但人口增长速度仍高于死亡速度。到战国中期,中国人口总数约在1000万。
但是东周人口分布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中原地区是人口较为密集的区域,而边远地区人口相对较少。各诸侯国之间人口数量也有很大差距。
东周时期,人口的流动问题十分显著。一是原居住地不适宜生存,把国都迁往自然条件较好、更适宜生存的地区,如邾国、晋国等。《左传·文公十三年》记载,邾国国君迁都于"利于民"的绎(今山东邹城市境内)。邾国旧都地势低洼,常年遭受水灾的侵害,为避下就高,邾国迁于峰山之阳的绎。这里地理形势优越,易于防守;土地比较肥沃,适于发展农业生产。又《左传.成公六年》载,晋景公时,"晋人谋去故绛",将国都迁往土地肥沃、水源丰富的新田(今山西侯马市区)。
二是随着诸侯国疆域的扩张,原来的都城地理位置或环境不利于对整个国家的统治,由此统治者选择迁都,如楚国、秦国以及韩、赵、魏等。最初楚国的封地在今河南西南部和湖北西北部的丹阳,但随着楚国在南方的扩张,楚的政治中心逐渐向湖北中部地区迁移,最终定都于郢(今湖北荆州市北)。东周秦国开始建都于雍(今陕西凤翔县西南),偏居西陲,为了便于与中原各国来往,秦多次迁都,曾迁至泾阳(今陕西泾阳县西北)、栎阳(今陕西富平县东南,一说今临潼东北),最后迁到渭水下游的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北)。
三是由于诸侯国实力衰弱,受到强国或少数民族的威胁,甚至被外国军队攻人境内,被迫迁都;还有一些弱国、小国在大国的军事威胁下被迫举国迁往别地,寻求大国保护,如燕、邢、卫、杞、许、蔡等国。比如据《左传·僖公元年》载,前661年,狄人攻邢,齐桓公率诸侯之师赶走狄人。邢为躲避戎狄,是年夏,迁都于夷仪(今山东聊城西南),《国语·齐语》中有"狄人攻邢,桓公筑夷仪以封之"的记载。第二年,狄人又攻打消灭了卫,卫的遗民于曹(今河南滑县西南之白马故城)拥立戴公为卫君。至卫文公时,齐桓公率诸侯为卫筑楚丘城(今河南滑县东),卫迁都至此。
还有就是因为战争导致的流放与移民,一些诸侯国在亡国之后,战胜国为了加强统治,在驱逐原诸侯国民众的同时也会将本国民众迁入弥补空缺,还有一些诸侯国会组织一些大规模移民以开阔边疆,巩固边防。
东周的人口流动,一个是规模大,人员组成复杂。有些是诸侯斗争导致的出奔,也有例如孔子带领数百名弟子周游列国;二是流动性较强,东周由于政治特殊性,人才的流动十分自由,各派思想家会为了实现政治抱负自由投奔;三是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会向强国和重视人才的国家流动。实力较小的国家很难留住人才,且有不断外流的趋势,比如商鞅为卫国人,得不到重用于是投奔秦国。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数量增多,城市人口也迅速增加。手工业者、商人成为城市的主要人口组成。尽管城市人口有所增加,东周时期农村人口仍占绝对优势,约占总人口的80%以上。农业仍是社会的经济支柱。
外交
编辑与诸侯国的关系
关系格局
在东周时期,周王室与各诸侯国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周王室虽然是名义上的共主,但实际上其权力已经衰落,而各诸侯国则逐渐崛起,形成了各自独立的政治实体。
首先,周王室在东周时期已经失去了对各个诸侯国的直接控制和指挥能力。虽然周王室还保留着一些名义上的特权,如任命卿大夫、设置官员等,但实际上这些权力已经逐渐被各诸侯国所掌握。各诸侯国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拥有独立的权力和地位,不再听从周王室的命令。
其次,各诸侯国之间也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一些强大的诸侯国会利用自己的实力来扩张领土和影响力,甚至试图挑战周王室的地位。而一些弱小的诸侯国则会选择与强大的诸侯国结盟,以自保并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在这种情况下,合纵连横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外交策略,各个诸侯国之间通过结盟、联盟等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另外,周王室和各诸侯国之间还存在着文化传承和价值观念上的差异。周王室代表着传统的礼乐文化和价值观念,而各诸侯国则逐渐接受了新的文化元素和价值观念,如法家思想、兵家思想等。这种文化差异也导致了周王室和各诸侯国之间的思想观念和政治主张上的不同。
东周时期周王室与各诸侯国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存在着权力衰落、独立崛起、文化差异等多种因素。虽然周王室还保留着一些名义上的特权,但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对各个诸侯国的直接控制和指挥能力。各诸侯国之间也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文化差异,需要通过外交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外交政策
东周的外交政策以“和”为主导,强调与邻国的友好相处,以确保国家的繁荣和安全。在处理与邻国的关系时,东周采取了联姻和外交使节的方式,通过亲缘关系和外交交流,增进与邻国之间的信任和友好。
同时,东周也以“王道”为核心,实行统一的王权体制,以国君为中心,与周边国家进行友好交往并维持秩序。东周通过祭祀活动来展示自己的权威和尊贵,每年都会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如春秋祭和祭天地、祖先等。这些祭祀活动不仅是对神灵的敬仰,也是对周边国家的示威,显示周朝的统治地位。此外,东周还实行朝贡制度,通过外交手段来维持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朝贡制度是东周与周边诸侯国保持联系的方式之一,各国要向周朝朝贡,以示对周朝权威的承认。东周则通过接受朝贡,维护内外秩序,确保国家统一和稳定。
首先,和亲是一种重要的外交手段。在这个时期,各国之间普遍进行通婚,通过婚姻来加强彼此间的联系,缓和敌对关系,保持友好的外交关系。例如,齐桓公为了巩固自己的霸权,曾多次向楚国公主求婚,希望通过婚姻来加强两国间的联系。
其次,互市也是这个时期各国之间交流经济的一种重要方式。国与国之间的商贸往来非常频繁,通过互市,各国可以贸易资源,增加财富,扩大经济实力。这种互市机制也使得各国在经济上更加依赖彼此,有利于维护和平稳定的外交关系。
另外,会盟是东周时期各国之间组成的一种重要外交关系。各国会基于共同的政治利益和军事需要组成联盟,共同对抗敌对势力。例如,齐桓公曾联合其他国家组成联盟,共同抵抗楚国的扩张。这种联盟关系使得各国在政治和军事上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利于维护和平稳定的外交关系。
此外,外交使节也是这个时期各国之间进行外交活动的重要手段。各国会派遣外交使节代表本国出使其他国家,与对方进行交涉,协商解决问题,促进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最后,战争与和平也是东周时期外交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个时期,战争是常有的事情,但是也强调战争的不可避免性以及战争的道德和法律界限。同时,这个时期也强调和平解决争端的重要性。例如,战国时期的秦国在崛起过程中曾多次发动战争,但是也注重通过和平手段来解决争端,避免战争带来的损失。
与外族的关系
东周时期开始之后,周王室衰弱,无力制约诸侯国,导致天下大乱群雄争霸,四境的蛮、夷、戎、狄入侵中原,造成南夷与北狄交相进攻中原政权的危局。“考春秋时,冀州有山戎、赤狄及众狄,雍州有白狄及大荔、义渠,豫州有伊洛之戎,晋有瓜州之戎。来至中国,为姜戎、阴戎、陆浑之戎。”齐桓公采取管仲建议,实行“尊王攘夷”政策,对外族入侵进行反击。西部秦国也对边境蛮夷实行抵抗、吞并政策。南方楚国则在长江以南、西南、东南不断扩张领土,开拓、吞并南方各小国、部落。
到了战国时期,秦、赵、燕、楚诸国对外均有开拓。秦国向西以及西南的四川地区发展,楚国向百越、云南地区发展,燕、赵等国向北也有拓展。其中楚国的“庄蹁开滇”是战国时期重要的开边行动。楚顷襄王年间,楚王派将领庄蹁率军通过黔中郡向西南进攻,经过沅水,向西南攻克且兰(群舸),征服夜郎国,一直攻打到滇池一带。
战国时期去的对外开拓活动,不仅把七国之间的外族“飞地”消化吸收,而且将四境向更远方向推进,为之后的秦汉大一统王朝疆土奠定了基础。
民族
编辑民族构成
周人是东周的统治者,控制王室和诸侯系统。自豪于承继夏商文明。以姬姓公族为主要统治阶级。公族地位最高。周人实行文化同化政策,强调“殷民是我周之民”,教化商族人拥护周王朝。
东夷族主要分布在山东半岛,如齐、鲁、苏、宿等国。周初封东夷贵族为诸侯,以削弱东夷的反周势力。但东夷国日益强大。周天子也曾朝觐东夷诸侯,表示尊重。东夷成为周室外交对象。
西戎主要是羌人和猃狁等,居住在周西北,游牧社会。周人将西戎视为“戎狄”,长期与其交战。但也间接接纳西戎贵族入周贵族体系。西戎对周构成巨大威胁,曾多次袭扰周王室。周被迫“招抚二政”,联合西戎对抗其他敌人。
北狄主要是东胡、林胡等北方民族,游牧渔猎社会。周人也将北狄归为“戎狄”。但为防范北狄,周天子也曾封狄人贵族为诸侯。北狄后成为周室重要外交对象之一。
民族政策
东周列国(东周)社会,是从奴隶制走向封建地主制的社会。东周列国实行的民族政策,旨在维护各自国家的统治和利益。先秦时期是民族政策的滥觞时代,这个时代开创了一些民族政策的先河,形成了一些民族政策的雏形。这时期主要实行的民族政策有:
(一)"先同姓、后异姓、再后异族"的位次。在春秋时期,周王室已势衰,但在各方面仍是要维护周王室的正统地位和名次。
(二)"尊崇周王,驱逐夷狄"政策。在"尊王攘夷"的口号下,使华夏族各国联合起来,和少数民族蛮夷戎狄作斗争。华夏族在与蛮夷戎狄的斗争、交往中,对进一步形成华夏族及其文化,为中国的更大范围的统一创造了条件和打下了基础。
(三)"和亲联姻普遍化"。由于春秋时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各民族联系交往的增多,各民族的联姻通婚关系,已经不仅限于贵族之间,而是普遍地在民间进行。
(四)"从晋和西戎,到华夏和夷狄"。晋国和少数民族西戎结盟,使晋国有较长时间的和平安定环境,有利于晋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国家逐渐强盛起来。后来发展扩大为华夏和少数民族戎狄诸部的交往,"澶渊之会"就是这种交往的标志。这对于各国社会的发展和民族的融合,都是有积极作用的。
(五)"华夏夷狄,互学其长。"学习各个治理社会的学派主张、各国变法以求富国强兵的种种办法。这是当时社会巨变,各国为了生存和发展,以发展求生存,而必须实行的一些策略和政策。
(六)"兼并融合"。激烈的兼并战争,使各民族相继融合,华夏族不断壮大,各国逐渐趋于统一,是这个历史时期的主流和大势。
社会生活
编辑服饰
东周时期,中原地区的服饰和各周边部族间的服饰相互影响,逐渐地融于一体。服饰大体可分为冠、衣、履等部分。
头上戴的为冠。冠分别有弁、帽、冕、冠、巾等不同的称呼。东周时期仍保留着儿童顶巾,就是用一块布包着头顶的习俗,长大成人后则要举行"冠礼",贵胄子弟从此戴冠,一般庶民子弟成人虽也有类似的仪式,但"庶人不冠弁",只是用一块葛布盖着头上的发髻叫做帧。这一时期,不同等级、不同身份、不同的场合对冠有着严格的规定。
上身穿的总称为衣,长衣叫袍,短衣叫橘,罩衣叫衫,夹衣叫复,在表与里之间充以绵、麻絮、苇絮的则叫袍。东周时期,大体是上层社会流行深衣和胡服。深衣的特点是上衣下裳相连,无男女式样之别,中原地区是方领右衽大袖,腰以下特别肥大至脚胫,但不拖地,腰间系有饰以金玉的丝带。而在楚地则流行"续社钩边",领沿较宽,用厚织物为边,右衽很长的瘦长式深衣。胡服的特点是短衣、长裤,用带钩,有短靴和皮弁。胡服原是北方游牧民族的常服,后逐渐成为中原各国的军服,其中的带钩在春秋时就传入中原,为上层贵族所用。东周时期不同等级和身份的人,衣的质料是不同的。贵族们夏天衣帛、编或细麻布衣,冬天穿皮裘绵袍。贵族穿皮裘时都是毛在外,面上罩单衣,但为显示华丽,外衣要袒开露出裘的一部分。这种穿法成为一种制度,春秋时期,"表裘"和"袭裘"都是不得人公门的。裘衣中以白狐裘最为珍贵。东周时期,一般劳动者多穿糯,糯多由葛麻乱毛纺织而成,战国时又称这种粗布短衣为褐。平民70岁可以衣帛,喜庆节日时方能穿深衣作为礼服,当时称为"吉服"。下身穿的叫裳,贴身的裳叫裤,另外在两腿再穿上椅。劳动者和未成年的儿童多穿橘裤。
东周时脚上穿的履,一般以麻、葛、草等编织而成,也有皮的。劳动者和下层士人多穿没有装饰的草或麻葛编织的履。王公贵族们穿皮的或编织精美的麻葛展,往往还要在前端或边沿饰以不同颜色的丝穗或皮条。
饮食
东周时期,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饮食文化。这一时期,人们已把饮食分为饮和食两大基本的组成部类了。
食在正式的场合分为食、膳、羞。食,主要是以谷物做的饭为主,"肉虽多,不使胜食气"①说的就是这一点,当时制作饭食的谷物,北方以粟米为主,南方以稻米为主。膳,是以肉类为主体加工的菜肴,东周时期菜肴的原料是相当丰富的,肉有六兽及各种野味,蔬菜有葵、獾、薤、葱、蒜、姜、葫芦、萝卜、蔓菁等十几种,其中以葵、蕴为主,农家常以代食。这一时期烹制方法也日趋成熟、炖、烧、炮、煎、脍、焖、卤等都已使用,再施以"大苦咸酸,辛甘行些"等五味俱全的调味品。羞,是用谷物等加工而成的点心,东周时期羞的种类是相当多的,有百羞之称,其制作工艺也较为成熟。
饮是饮料的总称,东周时期不仅有各种酒,还有多种浆,人们在冬天吃温酒,在炎炎夏季"挫糟冻饮,酎清凉些"。1987年在湖北随县的曾侯墓中就曾出土一对相当大的冰鉴,在这两具各半米多高的铜方鉴内,又各套有一个盛饮料用的铜方壶,并各附一把用以提舀饮料的长柄提勺。
东周时期,饮食对贵族们而言是一项严肃的社会活动,不仅座次席位有明确规定,就是菜肴的摆放也要求"左般右藏,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脍炙处外,醯酱处内,葱深处末,酒浆处右,以脯修置者,左胸右末","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贵族们在宴饮时有音乐伴奏,唱诗言志。当然,对于一般人来说,因"民之所食,大抵豆饭羹",也就很难有此讲究了。
居住
东周时期人们的居住条件远比以前进步。首先表现在建筑上砖与瓦的大量使用。砖在东周时期已普遍使用。这一时期的砖多种多样,有方形、长方形、曲尺形,有素面,也有带纹饰的,还有空心砖。素面的多用以铺地,有纹饰的多用以砌墙面,曲尺形用来铺台阶。瓦在西周时只施于屋脊且仅用于宫殿,春秋时瓦的使用已普及到诸侯的建筑物。到战国时,用瓦更为普遍,瓦的生产已进入兴盛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列国的考古遗址中都有大量的瓦砾出土,从出土的瓦当中可以看出,各国房屋建筑都有着自己的特点。
这一时期居住条件的进步还表现在人们注意室内外的装饰。这时的房屋大都是雕梁画栋,门户、屋檐、房顶、墙壁都雕画有五颜六色的花纹,室内的地面铺着编织精美的席子,上面摆放着各式豪华家具。但一般劳动者居于茅屋草舍之中。
交通
东周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地区交往的加强,交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这一时期,各国都重视开渠修路,交通网四通八达。在南方,水道纵横,江湖之间交通都很通畅。由于邗沟和鸿沟等运河的修通,南方与北方的水上交通也有发展。在北方,陆路交通相当便利,在魏、齐、赵之间有着交错的"午道";从成皋沿黄河到函谷关有"成皋之路";在秦国有石牛道从汉中进入蜀地;在楚国有"夏路"从南阳通向中原;在三晋地区太行山两侧更是道路密布。这一时期人们已能在天险、大河上修路、架桥,秦在范雎为相期间,"栈道千里,通于蜀、汉",解决了从汉中到蜀地的交通困难。周赧王五十八年(前257年),秦又在黄河上架设了文献记载中的第一座浮桥,便利了河西、河东的交通。
东周时期,交通工具也有了很大的进步。陆行车辇,水行舟船,已为常见。这一时期的车是在商周时代车的基础上发展改进而来的,一般运输用牛车,贵族出行、作战用马车。这一时期的造船已达到相当的水平,据文献记载,当时航行于岷江、长江中的舫船可载50人和3个月食粮顺流而下,"一日行三百余里"。1958年在江苏淹城就曾发现过长达11米的独木舟。
东周时期,为解决交通食宿问题,不仅政府开设了驿站客馆,还有了私人开设的客舍。
婚姻
东周时期,婚姻制度处在以整易乱、由宽到严的过渡阶段。既保存了前代的一些传统,又形成了中国封建婚姻制度的雏形。
春秋时期,西周的一种特别的婚姻制度﹣﹣腰制,盛行于诸侯的婚配之中。周简王三年(前583年),宋共公娶鲁伯姬为夫人,卫、晋、齐三国都为之送腰。就是卿大夫娶妻,亦有随嫁之腰。鲁大夫穆伯娶莒国女子戴己为妻,戴己妹声己随嫁为滕。春秋时期腰制盛行,是政治生活中政治联姻的一种体现。这一时期,还存在着"报"婚姻。春秋时期,最普遍的婚姻形式是聘娶婚姻,"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但这一时期的婚姻结合是比较自由的《左传.昭公元年》记载了这样一件事,郑国徐无犯的妹妹长得很漂亮,引得两个公子求婚,徐无犯拿不定主意,请教于执政子产,子产让徐妹自己选择。这一时期的婚姻的自由还表现在男子的"出妻"、女子的"出夫"与再嫁都不受限制。
到了战国时期,在百家争鸣的时代精神的影响下,人们对爱情的追求有着更多的自由,"秦宣太后爱魏丑夫,太后病将死,出令曰:'为我葬,必以魏子为殉。"《庄子·盗跖》中的"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表现了生死不渝的忠贞爱情。
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统治阶级开始大兴礼乐用来巩固自己的统治,表现在婚姻上,以"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拜迎"为主要内容的婚礼初步形成了,婚姻开始禁锢在封建伦理道德的范围之内。
丧葬
丧葬在东周时期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首先表现在随着宗法制的瓦解,商周以来的"族葬制"正在动摇之中。根据考古发掘的情况,东周时期的公墓和邦墓比较多,虽然有些仍严格地保留着商周旧制,但有些则表现了"族葬制"的松弛。如在陕西凤翔发现的秦公1号陵园,墓地面积有20余万平方米,在墓地的南部分布着两座中字形大墓和一座甲字形大墓,三座墓中最大的一座是属于秦国国君所有,可它的位置并不在墓地的正中,并没有体现宗法制度下的昭穆关系,国王墓的地位是通过墓葬形制和规格来体现的。到战国末年,人们大多不再聚族而葬,而以财富的多寡自由地选择墓地了。
东周时期,宗法制度下的丧葬用鼎制度也逐渐废弛。如在河南陕县上村岭发掘的春秋初年的虢国太子墓中,就出土了大量的青铜器,其中有一套完整的大牢七鼎,很显然是僭越了礼的规定。到春秋末年、战国时代,诸侯、贵族都普遍地僭越了用鼎制度。
正是因为宗法制度的解体、礼的废弛,东周时期厚葬之风盛行。这一时期的厚葬之风,主要特征是高大土家的普遍出现。例如,楚国的贵族墓都有高大的封土,在今湖北江陵北的楚征南城的遗址周围至今仍可见到高大的古墓800余座,其中直径逾40米、高逾6米的约有40座。在其他地方,这样的大冢也是屡见不鲜。高大土冢如此普遍,生动地体现了东周时期贵族示贵、显富的情景。同时,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的发达,这一时期贵族墓的随葬器物,无论在种类、数量和质量上都是空前的。例如,在湖北随县发掘的曾侯墓,在190多平方米的椁室里,出土了乐器、青铜礼器、兵器、金器、玉器、漆器等7千余件。
也正是因为厚葬之风的盛行,西周以来已经开始衰落的人殉之风又开始有所回升,"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这在文献资料和考古发掘中都可以得到印证。东周时期殉人的身份有了较大的变化,殉人除近亲、臣下和家内仆从外,不少大臣和义士被卷入了殉人的行列。这一时期,殉死者很少与主人同穴,多是异穴、异地而葬。当然东周时期的这种厚葬、人殉之风是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的。
进入战国后,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为适应封建的等级需要,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丧葬礼仪已基本具备了。
文化
编辑宗教
神仙思想
东周前期,北方沿海的燕齐地区,受海市蜃楼的幻景和变幻莫测的大海的启示,盛传仙人和不死之药的说法,认为茫茫大海上有仙山,上面住着长生不死的仙人,还有不死之药。到战国时代,燕齐滨海的方士即造说海上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座神山,山上住着仙人,有不死之药,山上的禽兽是白色的、宫殿是用黄金白银造的,远远望去在云雾中隐现,及近了则在海水之下。凡人若接近,还未到就会被海风将船吹跑,难以靠近。说得活灵活现,以至战国时齐威王、齐宣王及燕昭王这些梦想长生不死的君主都曾派人出海去寻找。及至秦汉时代,秦始皇、汉武帝更是不惜一切,多次派人出海去寻找这些子虚乌有的仙人与仙药。
而东周后期兴起的神仙思想与方仙道,受到了道家思想及传统巫术、鬼神崇拜等思想的影响。
道家思想主张清静无为、顺乎自然。在养生上,道家承认有"长生久视之术",视即活也。《老子》说"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老子认为长生最重要的是要"载营魄抱一能无离",即要能使人的血肉之躯与灵魂合一而不分离,而要做到灵肉合一的关键则是"谷神不死"。"谷"养也,即炼养精神,使之永不衰竭。为此,就要做到清静无为、少私寡欲、知足常乐、与世无争,使心灵经常处于恬淡宁静的状态。随后的庄子更进一步描绘了各式神仙人物,并提出了各种长生方术。庄子描绘的神仙人物有:真人,登高不惧,入水不湿,入火不热;圣人,"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神人,"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庄子认为,修道能使人返老还童、延年益寿。为此,庄子提出了导引、守一、坐忘等方法。
除了道家思想的影响外,神仙思想还受到传统的巫术、鬼神崇拜等多种影响。像《山海经》上就有"不死之山"、"不死之国"、"不死之药"、"不死民"的记载。《淮南子》载有后羿窃得不死药,却被妻子嫦娥偷服,飞升到月宫去了,即嫦娥奔月的传说。此外,中国古代还有周穆王西游昆仑山,与王母娘娘宴饮唱和等传说,都反映了古人想长生不死、成仙的思想。
五帝崇拜
到了东周后期,周天子权力减弱,五行思想逐渐流行,这也反映到了宗教信仰当中,五帝崇拜是古代中国对五位传说中的帝王的崇拜和纪念。这五位帝王分别是黄帝、颛顼、尧、舜、禹。东周时期的五帝崇拜与早期的五帝传说有所不同。在东周时期,五帝被视为五位天神,早在周朝时,人们就以六辂祭祀昊天上帝和五方上帝。其中,昊天上帝为自然上帝,即苍天;五方上帝则在东、南、西、北、中五方辅佐昊天上帝,又称五行帝,分别配五行五色,金木水火土、白青玄赤黄,白帝金德、青帝木德、玄帝水德、赤帝火德、黄帝土德,五帝下有五行神兽,分为东方木之青龙、西方金之白虎、南方火之朱雀、北方水之玄武、中央土之黄龙。这些帝王被认为是中国古代的先民,他们的治理和管理使得中国社会得以安定和发展。五帝崇拜在东周时期得到了广泛传播和发展,成为了中国古代宗教信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巫与巫术
巫术是一种统治的工具,青铜器、玉器是行使巫术时所用的法器;而古代天文、历法、音乐舞蹈、诗歌、绘画、医术、占卜等技艺知识,都与巫的活动有关。周代以后,巫的活动继续存在,但已经逐渐丧失了早期那种重要的地位。从春秋战国的一些记载里,可知各国有掌管占梦、求雨等事的巫官,他们听命于国君,所言不验时会获罪被杀。民间也有以巫为业的人,他们以人神媒介的角色博取民众信仰,却未必能得到有识的地方官的敬重。在有名的河伯娶妇的故事里,魏文侯时的业令西门豹,便将一个年已七十的女巫,和她的十个女弟子,投之于河中。这个女巫平时一向和地方上的三老、廷橡合作,以河伯娶妇为名,向民众聚敛钱财,又将地方上的未婚女子选取作河伯之妇,浮送河中,以至没。所谓河伯娶妇,实际上是从殷商以来已有的用人性祭河神的一种传统,用意在祈涛河水不要泛滥。巫在这里居于河神和民众之间的媒介角色。但是这种传统在西门豹的眼里已经是一种陋习,而巫对他来说更是民众的大害。
百家争鸣
东周是中国历史上很重要的一个时期,是由封建领土制向封建地主制过渡的时期,在此期间新旧阶级、阶级之间的斗争复杂而又激烈。代表各派政治力量的学者或思想家,都从本阶级或本集团利益出发,对宇宙、社会以及万事万物作出解释,或提出主张。这个时期出现了诸子百家彼此诘难,相互争鸣的学术局面。各种思想流派和学派在中国大陆上兴起,同时相互竞争、交流和融合的现象。这些思想流派和学派包括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兵家、纵横家等等,涵盖了政治、哲学、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
据《汉书·艺文志》的记载,数得上名字的一共有189家,4324篇著作。
东周时期,各种思想学术流派的成就,与同期古希腊文明交相辉映;以孔子、老子、墨子为代表的三大哲学体系。至战国时期,形成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至汉武帝时,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于是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成为主流。百家争鸣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孔子和墨子的争论。孔子代表儒家学派,主张以仁治国,反对滥用刑法;而墨子代表墨家学派,主张兼爱非攻,反对战争。这两个学派的争论体现了当时社会上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各家各派的文化思想,奠定了整个封建时代文化的基础,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礼乐
礼崩乐坏
西周王室宗统与君统结合,形成周天子独尊一统的绝对权威和王权贵族的统治秩序,其礼乐制度、礼乐文化,确实发挥了它特殊的、极其重要的作用。“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它是王室文化的体现,更是王权统治的象征。
但到了东周时期,国力日衰,各诸侯国的国力增强。周初分封的“八百诸侯”,经兼并战争,打破了小割据,兼并为一百七十多个大小侯国。周王室无法控制各诸侯国争霸称雄的局面。至春秋后半期.西周以来的贵族统治秩序和各种原有的等级制度被彻底打乱。维护周天子王权结构的礼乐文化观念,在诸侯们心目中日渐淡漠,并遭到蔑视,乐舞等级制度的统慑力和约束力丧失殆尽。”礼乐征伐白诸侯出”,“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这就是所谓的“礼崩乐坏”。“礼崩乐坏”最突出的表现,是各地诸侯和新兴的社会阶级纷纷“僭于礼乐”。这种对礼乐制度的僭越行为,直接导致用乐形式、规模、等级和场合的各项明确规定均被彻底破坏,旧王室乐官奔走流散,宫廷雅乐式微,新兴“郑声”风靡。
战国乐舞
而到了东周后期,随着民间乐舞的全面兴盛,日益世俗化的“金石之乐”成为宫廷乐舞艺术的主流。郑、卫等地隆盛的民间乐舞,涌现出很多乐伎舞女,时称“郑姬”“郑女”等,并大量进入各国宫廷。在各国诸侯贵族追求享乐、纵情声色地慕羡追逐下,形成并发展出了宫廷女乐歌舞。被后世儒家贬斥为“靡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命之日伐性之斧”。然各国统治者出于他们追求享乐、没落衰败的本质,奢靡无度,纵情声色,致使源于郑、卫之音的宫廷女乐歌舞,在发展的过程中又逐渐被改造,终蜕化成真正的“淫志”“溺志”的靡靡之乐、亡国之音。比如周景王二十三年,单穆公劝阻周景王铸大钟,周景王未予理睬,劳民伤财,最终还是铸了大钟。
文学与史学
东周时期的著名文学成就有诸子散文和以屈原为代表的楚辞。战国时代的诸子都是优秀的散文家,他们大量吸收民间语言,思想开阔,语言丰篇,文辞多采,议论风生。其中以孟、庄、荀、韩四家文学价值最高。孟子的议论语言犀利,善于辩论;庄子的文章想象丰富;荀子的文章气势磅礴,说理透晰;韩非的文章峻峭尖刻,锋芒毕露。以楚辞为代表的战国诗歌吸收了南方民歌的精华、融合了古代神话和传说,打破了《诗经》四字一句的格式,采取三言至八言参差不齐的句式,形式活泼多样,适宜于抒写复杂的社会生活,表达丰富的思想感情,篇幅和容量可根据内容的需要而任意扩充。东周时期的重要史学著作有《左传》《竹书纪年》《战国策》等。
书法
由于毛笔的使用和宗教风俗的改变,绘画也发展和创新起来。由于鬼神之说不再盛行大多国家均废除了用活人祭祀的礼仪,改用画像祭祀,宗庙神祠中也出现了大片的壁画,推动了绘画的发展。
东周(包括春秋、战国)是书史发展过程中处于奠基期的繁荣阶段,变乱的时代特点,使各民族之间的文化有了交流、汇合的机会。当时的文化领域,出现了商代、西周所未曾有过的兴旺发达景象,为书法艺术的繁荣创造了良好的历史条件。
东周青铜器铭文书法在艺术上力求更新,达到了一个高度的艺术境界。
列国都有自己所铸造的青铜器(大多铸刻铭文),其中许多铭文书法具有浓烈的地方色彩,形成了各有艺术特点的不同书风。从地区来看,有南北书风之分。北方书风,以中原地区为主;南方书风在自己原有的文化基础上又受到中原文化熏陶,形成一种新的书风。
中原地区以黄河流域为中心,以秦、宋、郑、晋、齐、鲁等国为代表,铭文书法厚实、朴茂,带有西周铭文书法传统。南方书风以长江流域的中下游一带为中心,书法秀逸,其间也有奇宕怪谲的书体出现,如鸟虫篆、缪篆等。这种书风以楚国、徐国、蔡国以及吴国、越国之铭文书法为代表。
值得指出的是,东周时期的刻石文字在中国书法史上有重大意义。东周以前,虽也有刻石文字,但都不是成篇的,仅刻有几个字。到了东周时代,开始出现有较长篇幅、有精细的镌刻技法的刻石文字书法,比如秦国的《石鼓文》《诅楚文》。此外还有中山国的《河光石刻文》。
东周的玉器铭文,有山西出土的晋国的《侯马盟书》。
除上列书法样式外,东周时代有书写形态的深具美感的简牍书法、缣帛书法、针刻文字。玺印印文也有较多出现。他者尚有货币书法、漆器书法、铁器书法。东周时代的诸多的书法艺术品类十分丰富。
陶俑和木雕
从春秋晚期开始,陶俑开始取代部分活人的陪葬,从山东临淄郎家庄古墓的17个陪葬坑中有6个陪葬坑用陶俑随葬。这些陶俑形体较小,但有男女之别。男俑多。
在战国时代,陶俑随葬习以为常,但总体上这一时期的俑制作比较粗陋。
现在能找到的最早的木雕是战国作品。战国时代木俑制作日渐兴盛,尤以楚国最为流行。湖南长沙和湘乡牛形山、湖北江陵、河南信阳长台关、山西长子等地均有战国木俑出土。这些木俑的主要种类有男女侍从、奴婢、司厨、舞乐和武士俑,分别为全身和半身像,姿态不一。一般较注意面部刻画,往往利用彩色颜料对五官进行涂染勾描,服装衣饰也加以彩绘。
河南信阳长台关楚墓木俑雕出宽大的袍袖,有些木俑还在头部加上丝织假发或真人头发,并身穿绢衣,表现出一种模仿真人的意图。比较起来,河南信阳和山西长子的木俑在尺寸上比两湖地区的稍大,制作也较为细致,人体及五官比例更为准确、自然。
楚墓中的木雕镇墓兽与木俑具有同样性质,是作为土伯偶像而随葬墓中。河南信阳长台关1号、2号楚墓出土的漆绘木雕双伏虎鼓架及双鹿角形彩漆木雕,湖北江陵望山1号墓的彩漆木雕鸟兽座屏和随县擂鼓墩及江陵拍马山出土的彩漆木卧鹿等,都是木雕艺术珍品。
歌舞杂技
东周时期的音乐在文化生活中是很繁盛的。一方面周王室衰败,一些宫廷雅乐开始向民间下移,许多音乐家也走向民间。伯牙和钟子期通过音乐结为“知音”的故事,传为美谈。另一方面乐器演奏也已普及。典故“滥竽充数”虽有哲理的一面,但也说明丰富的音乐演奏场面。当时民间演唱水平已相当高,如韩国的韩娥,沿街卖唱乞讨,其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而与音乐走向民间一样,民间歌舞于这一时期亦开始兴盛起来。适如《汉书·礼乐志》所说“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舞技、舞艺的提高,促进了表演性舞蹈艺术的发展。
中国杂技的雏形应在东周时期。以前所谓技巧只不过是劳动技能的演习、锻炼和愉悦游戏本能的反映。这时民间已有杂技表演。《刘子·说符》中,记述了宋国有两个叫兰子的在表演高跷、飞剑和燕戏中技艺高超,使人叫绝。还有一部分杂技艺术创作者是诸侯的门客。其门客中的武士、甲士、力士都为杂技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科技
编辑医学
东周时期,随着医学的发展和对疾病的认识,医学也逐渐脱离巫术而独立。此时期医学发展的表现主要在医方、名医两方面。战国时期对医药的认识已十分丰富,所使用的药物种类也逐渐增多。一些精巧的医疗技术被发明并在临床得到应用。《灵枢·四时》记载了中国医学史上最早的腹腔穿刺术。
天文
东周时期,杰出的天文学家齐人甘德有《天文星占》,魏人石申有《天文》。他们发现五大行星中的荧惑(火星)和金星(太白)有逆行现象,测定金星和木星的会合周期长度,并定火星的值星周期为一点九年,木星为十二年,与现代科学测定极为相近。石申对二十八宿距度和其它一些恒星什宿度的测量,是早期恒星定量观测的重大成果。后人将两人的著作合称《甘石星经》。
战国时,关于二十四节气的划分和安排大致齐备,对农业生产起了重要的作用。秦朝实行颛顼历,以夏正十月为岁首,九月为岁尾。
交通
东周时期,大国争霸,战乱频繁。各诸侯国为其政治、军事和经济的需要,在商、西周交通干线的基础上,不遗余力地将道路扩展到更为遥远险绝的地方,因而在客观上促进了交通的发展,东周的丝绸西传路线甚至横贯欧亚大陆。
当时马车的使用已很普遍,春秋、战国的墓葬出土众多的车马遗迹和遗物。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车马饰尤具地方特色。东周的水路交通十分发达。为争夺水路交通的控制权而引发的战争非常激烈。此外,东周的地图以及符、节等交通凭证也有出土,使对东周的交通状况得以全面了解。
数学
战国时的《墨经》中,有许多几何命题,如两条并行线之间等距、三点共一直线,同圆的半径相等、矩形四角皆为直角等。发明了计算工具算筹,用十根小棍摆成不同的形状来表示数字,进行计算,大大加快了计算的速度,此外,光学八条也是墨经的重要成就。《考工记》中有分数的简单运算法和特殊角度的概念与名称。《周髀算经》的成书可能在汉初,但它是先秦测量学的经验总结,其中使用了相当繁复的分数算法和开平方法。
物理
墨子画像
力学知识在《墨经》中也有很好的阐述。《墨经》认为,力是人体所具有的使运动发生转移和变化的手段,指出杠杆平衡与两端的重量和力臂的长短都有关系,发现船的形体大小与其在水中下沉深浅有一定的均衡关系,是关于浮力原理的朴素表述。
历代帝王
编辑谥号 | 姓名 | 在位时间 |
周平王 | 前770年—前720年 | |
周桓王 | 姬林 | 前720年—前697年 |
周庄王 | 姬佗 | 前697年—前682年 |
周釐王 | 姬胡齐 | 前682年—前677年 |
周废王 | 姬颓 | 前675年—前673年 |
周惠王 | 姬阆 | 前676年—前652年 |
周襄王 | 姬郑 | 前652年—前619年 |
周顷王 | 姬壬臣 | 前619年—前613年 |
周匡王 | 姬班 | 前613年—前607年 |
周定王 | 姬瑜 | 前607年—前586年 |
周简王 | 姬夷 | 前586年—前572年 |
周灵王 | 姬泄心 | 前572年—前545年 |
周景王 | 姬贵 | 前545年—前520年 |
周悼王 | 姬猛 | 前520年 |
周废王 | 姬朝 | 前520年—前516年 |
周敬王 | 姬匄 | 前520年—前477年 |
周元王 | 姬仁 | 前477年—前469年 |
周贞定王 | 姬介 | 前469年—前441年 |
周哀王 | 姬去疾 | 前441年 |
周思王 | 姬叔 | 前441年 |
周考王 | 姬嵬 | 前441年—前426年 |
周威烈王 | 姬午 | 前426年—前402年 |
周安王 | 姬骄 | 前402年—前376年 |
周烈王 | 姬喜 | 前376年—前369年 |
周显王 | 姬扁 | 前369年—前321年 |
周慎靓王 | 姬定 | 前321年—前315年 |
周赧王 | 姬延 | 前315年—前256年 |
参考资料: |
注释
编辑展开[a]
关于春秋战国分界线的说法不一,一说以周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为分界线
[b]
冀国,春秋时期的一个诸侯国
[c]
(敬王积年,据《左传》为四十四年,《史记年表》作四十三年。两者皆可,不过周年和虚年之分)
[d]
古戎族,今河南西部伊河、洛河之间
[e]
发掘者根据地层关系和出土遗物,推断东周王城的城墙约始建于春秋中期以前,战国时代至秦汉之际曾迭加修补和增筑 新的考古发现表明,只是到了战国时期,东周王城区域才修建起了外郭城垣。关于战国早期东周王城始筑城垣的历史背景,有学者推测系公元前440年“(周)考王封其弟于河南”(《史记·周本纪》),建立西周公国时所为,郭城东墙将春秋时期的王陵区一分为二的做法,只能是东周王城早已东迁成周,而西周公国建立时才能发生的事'“。如是,则战国时期的王城,主要是西周公国的领地和都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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