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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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550年—577年),是中国南北朝时期由鲜卑族高洋建立的北朝的政权。因皇帝为高氏,又称高齐,历经六帝,享国二十八年。 胡三省在《资治通鉴》中的注解中认为,东魏权臣勃海王高欢爵号为齐王,高欢之子高洋继承了他的爵位,且高氏本就是勃海人,而勃海是故齐之地,所以高洋建国时,将国号定为“齐”。后世为将之与南朝齐相区别,以王朝存在的先后为标准称之为后齐,以皇帝姓氏为标准称之为高齐,以南北朝分属为标准称之...

北齐(550年—577年),是中国北朝时期由鲜卑族高洋建立的北朝的政权。因皇帝为高氏,又称高齐,历经六帝,享国二十八年。

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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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三省在《资治通鉴》中的注解中认为,东魏权臣勃海王高欢爵号为齐王,高欢之子高洋继承了他的爵位,且高氏本就是勃海人,而勃海是故齐之地,所以高洋建国时,将国号定为“齐”。后世为将之与南朝齐相区别,以王朝存在的先后为标准称之为后齐,以皇帝姓氏为标准称之为高齐,以南北朝分属为标准称之为北齐。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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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权东魏

北魏末年,内乱频起,永安三年(530年),权臣尔朱荣兵逼洛阳(今河南洛阳)打算谋朝篡位,被孝庄帝元子攸设计杀害,元子攸随后又被尔朱荣堂侄尔朱兆所杀,北魏朝局陷入混乱。尔朱荣麾下将领、出身怀朔镇(今蒙古自治区固阳县百灵淖乡城库伦村)兵户的高欢,在尔朱荣死后收编六镇余部逐渐壮大。普泰元年(531年),高欢攻破都城洛阳拥立北魏孝武帝元修即位。永熙二年(533年),高欢消灭尔朱荣残部,任大丞相、渤海王,把持军政大权。永熙三年(534年),元修与高欢争权失败,弃国投奔关中大行台宇文泰,宇文泰等毒死元修另立元宝炬为帝建立西魏。高欢改立孝静帝元善见即位,迁都于邺城(今河北省临漳县一带),史称东魏。

此后,高欢被封爵齐王,长期居住在晋阳(今山西太原),由嫡长子高澄入朝执政。武定四年(546年),东魏与西魏发生战争,在围攻玉璧时,遭遇西魏韦孝宽部的挫伤,高欢为此忧愤病逝,高澄继承父职及爵位继续辅政。武定七年(549年),高澄为密谋篡位屏退身边的侍从,遭其虐待对他不满的厨奴兰京趁其不备,将他刺死。

高洋建齐

高澄之死事发突然,引发朝野内外的惊慌。高澄同母弟、时年二十三岁的高洋出面处理变乱与政务,带兵缉拿、斩杀刺客,并赶赴晋阳,主持政务,安抚人心。武定八年(550年),孝静帝正式诏命高洋为使持节、相国、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大行台,加封为齐王,总揽东魏军政大权。五月,高洋派遣潘乐、侍中张亮等人劝孝静帝禅让,孝静帝被迫同意。高洋遂升坛祭天,举行禅让仪式,登基称帝,改国号为齐。

高洋称帝后,对内平定太尉彭乐叛乱,撤销相国府以加强中央集权,又整顿吏治,任用汉人士族,兴儒学,修国史,完善法律。对外于武定八年(550年)十一月,用军事演练的方式吓退西魏权臣宇文泰来犯。天保三年(552年)至天宝六年(555年),高洋先后出兵契丹、蠕蠕、山胡、库莫奚、 突厥等势力,最终扩张了背鳍的疆域。与此同时,北齐的人口也随之增长,农业、盐铁业、瓷器制造业都相当发达,国力日渐强盛。

高演篡立

高洋在位后期,沉迷酒色,疏于朝政,且劳民伤财,北齐国力开始衰落。天宝十年(559年),高洋病逝,皇位由长子高殷继承。高洋临终前曾托孤于自己的六弟高演,让他辅佐高殷。高殷即位后,高演独揽朝政,权势越来越大。乾明元年(560年),高演发动政变,自立为帝,废高殷为济南王,次年将其杀害。

高演即位后,认为北齐的当务之急是社会稳定与经济建设,为此他招贤纳士,明确统治阶级内部秩序,比如确立功臣继承人,以及统治阶级内部关于财产的继承制度;关心民生,轻徭薄赋,完善执法机构;文化上推行儒学,加强学校教育;虽与其西边的北周在对抗中处于上风,但高演执政时期并未与北周等政权发生大规模战争。 皇建二年(561年),高演坠病重,为保住儿子高百年性命,不使他落入高殷一般的下场,高演主动提出自己死后皇位会传给九弟长广王高湛。

国势转衰

大宁元年(561年)冬十一月,高演病逝,高湛登基,是为武成帝。高湛登基后宠信佞臣和士开,与其形影不离,和士开有时会留住宫中达几个月之久。和士开劝他及时行乐,高湛对此也深表赞同,愈发不思国事。河清四年(565年),高湛让位于太子高纬,自任太上皇,和士开却权倾朝野,还与高湛的皇后胡氏发生奸情。

天统四年(568年),高湛逝世,高纬尊胡氏为太后。和士开与胡氏行事愈发不遮掩,关系公开化。高湛第三子、琅琊王高俨怒而欲除去和士开。武平二年(571年),高俨罗列大量罪名弹劾和士开,请求高纬将其法办。高纬遂令领军大将军库狄伏连设下伏兵,在和士开踏入宫门后将其擒杀。之后,高俨又集结三千人在千秋门发动政变,高纬派兵镇压,很快平乱。高俨为保命,只能终日藏匿在胡太后宫内。武平二年(571年)九月,高纬对胡太后假称要出门打猎,趁夜召高俨前来,将其处死。

高纬为政期间,除了宠信和士开外,还对奶娘陆令萱,将领高阿那肱、穆提婆(陆令萱之子)、高密郡公韩长鸾等人很是信任。这些人左右朝政,收受贿赂,卖官获利。北齐的异姓封王也因此数以百计,官僚机构庞杂、职权不明。为满足贪欲,高纬以各种名目征收赋税,百姓徭役繁重,致使民不聊生。北齐国力也持续转衰。

北周灭齐

武平三年(572年),因北齐名将、清河郡公斛律光在之前多次战胜北周,北周将领韦孝宽故意制造谣言,说斛律光谋反。而受高纬信任的奶娘陆令萱与斛律光也有仇怨,故意趁机使高纬对斛律光生疑,高纬便设计杀掉斛律光,称其谋反,还将斛律光满门抄斩。斛律光之死使北齐的边防力量遭到重创,勋贵集团与北齐皇室逐渐离心。

斛律光死后,朝臣祖珽逐渐掌握了内外大权,想借机澄清政治,改变北齐现状,但改革因触犯陆令萱等恩倖势力的利益、遭到他们的抵制,最终以失败而告终,祖珽也被贬外放。至此,支撑北齐政权的三支重要力量宗室、勋贵和汉人士族都遭到削弱和打击,而恩倖势力成为左右北齐政局的唯一力量。君臣上下也一味追求奢侈享乐。

与此同时,北周实行改革,对内通过灭佛政策,增加赋税收入以及兵源;对外与突厥和亲,与南朝陈通好,国力日渐强盛。武平四年(573年),北周欲伐北齐,高纬又因为猜忌,鸩杀了宗室将领、兰陵王高长恭。武平六年(575年)起,北周开始出兵伐齐,至次年十二月,高纬败退晋阳。

隆化元年(576年),北周军攻至高壁(今山西灵石县东南二十五里),北齐将领高阿那肱望风而逃。十二月,宇文邕逼降北齐守将韩建业后,继续向晋阳和北朔州(治新城,今山西朔州市西南)急进。高纬欲奔突厥不成,转奔京都邺城(今河北邯郸临漳),禅位于八岁的皇太子高恒。隆化二年(577年),邺城被北周军队攻陷,高恒与高纬逃亡途中被北周军俘虏,高玮被周武帝宇文邕封为温国公,北齐正式灭亡。同年,北周以高纬参与宜州刺史穆提婆谋反为名,将高纬、高恒等人一起赐死。同年十二月,高洋第三子高绍义受突厥佗钵可汗扶持称北齐皇帝,改年号为武平,统辖流亡北方的北齐人。两年后,北周和突厥和亲通好,他钵可汗应北周之请将高绍义交给北周,高绍义随后被北周流放蜀地,病逝而终。

疆域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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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洋代东魏建立北齐政权后,乘侯景之乱夺取南朝江北之地,北齐占据天下河流的四分之三,统治天下九大州中的五个(三四渎之三,九州之五),基本统一了中原的大部分地区。天保三年(552年)前后,高洋东逐契丹、西平山胡(属匈奴族)、北破柔然与库莫奚,疆域达到最大。武平年间,淮南之地被南朝陈攻陷。

北齐
未取南朝陈江北之前北齐政区

北齐政区基本上沿袭北魏,疆域最大时,河北辖有三十七州,河南辖有三十九州,淮南地区有二十九州,共计一百零五州,北齐灭亡之前,辖有九十七州,一百六十郡,三百六十五县。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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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魏书·地形志》载,东魏孝静帝武定年间(543年—550年),有一百八十九多户,约七百八十万人。据《通典》载,北齐灭亡前,有三百零三万户,人口超过二千万。侯家驹在《中国经济史 》中认为,短期内北齐的户均人口不可能猛烈增长,《通典》所载人口有待考证,以每户四人计,约一千二百万人。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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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官制

北齐大致循北魏官制。中枢置有太师、太傅、太保三师,位拟上公,以勋贵者居;设大司马掌中央军事,设大将军统领军队;另设品秩一品的太尉、司徒、司空三公,但三师三共多为虚号没有实权。下设九卿,职掌如前代旧制。

中央权力机构为三省,即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三省当中,门下省和皇帝关系密切,地位较高,掌纳谏和呈献群臣奏议,通摄六局。六局当中尚食局总知御膳事;尚药局负责御药之事;主衣局掌管御衣类之事;斋帅局负责铺设洒扫;殿中局掌管驾前奏引行之事,以及制请修补,比如耕种时提供耒耜等器具。

尚书省置录尚书事、尚书令、尚书仆射及六尚书。录尚书事位在尚书令之上,职掌与尚书令同,但不负责纠察。尚书仆射为尚书令副职,分左、右仆射。六尚书即吏部、殿中、祠部、五兵、都官、度支六部长官。左丞(左仆射)掌吏部、考功、主爵、殿中、仪曹、三公、祠部、主客、左右中兵、左右外兵、都官、二千石、度支、左右户十七曹,又主管辖台中事。有监察的责任。右丞(左仆射)掌驾部、虞曹、屯田、起部、都兵、比部、水部、膳部、仓部、金部、库部十一曹,也管辖台中,但不负责弹劾。六尚书分统列曹。

中书省负责负责皇帝的起居记录、起草书函、掌宫殿乐队、伶官等。中书省设监、令各一人,侍郎四人。又兼领舍人省,舍人省设中书舍人、主书各十人。

此外,还设置有掌管皇家典籍图书的秘书省;掌讽议、献纳的集书省,掌宫门守卫的侍中省;设御史台,掌察纠弹劾;设都水台,掌诸津桥;设谒者台,掌诸吉凶公事,导相礼仪事;还有各寺,如大理寺掌决正刑狱,太仆寺掌诸车辇、马、牛、畜产之属,光禄寺掌祭祀、朝会、宴乡酒澧膳馐之事,国子寺掌训教贵族之子等。北齐还特置“行台”,即在国都以外设中央机构,置有令、仆、丞、郎等官职,但具体官职会根据权责去设置。

地方官制

北齐地方官制分州、郡、县三级,但各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共九等。州长官分为州牧(从二品)、上州刺史(第三品)、中州刺史(从三品)、下州刺史(第四品)。诸州置三个六品刺史,一般为宗室一人,异姓官吏二人;郡长官分上郡太守(第四品)、中太守(第五品)、下守(第六品),诸郡置三太守(用七品者);县长官分上县令(第六品)、中县令(第七品下)、县令(第八品),县置三令长(用八品者)。州刺史、县令长需驻守所任之州县,太守一般空有其名,不参与实际行政事务。

上上州府,属官佐史共计三百九十三人,上中州、上下州递减十人;中上州比上下州少五十一人,中中州、中下州递减十人;下中州比中下州少五十人,其他两州再各递减士人。上上郡置太守一人,属官佐史共计二百一十二人,上中郡、上下郡各递减五人;中上郡减上下郡四十五人,中中郡、中下郡再各递减五人;下上郡减中下郡四十人,下中郡、下下郡各递减二人。上上县设令一人,属官佐史共五十四人。上中县、上下县各递减五人;中上县减上下县六人,中中县减中上县五人,中下县减中中县一人;下上县减中下县一人,下中县、下下县各递一人。

上、中、下诸镇,均置参军事的属官,比如镇将、副将、参议军事行政的长史、协助处理军事事务的录事参军,管理后勤事务的仓曹、掌畿内之兵的中兵、司禁防的长流、掌盗贼劳作事的城局等,以及将帅的幕僚铠曹行参军,负责市场管理的市长、仓督等员。

北齐官员,设九品,每品分从、正;又定禄秩,官吏的禄率分为三种,一分以帛,一分以粟,一分以钱。一般守本秩,政事繁忙时优待一秩,闲时降一秩。官吏不办事不朝拜皆不给禄。每品的禄秩不同,如正一品每岁禄八百匹,二百匹为一秩;从一品七百匹,一百七十五匹为一秩。二品岁禄六百匹,一百五十匹为一秩;从二品,岁秩五百匹,一百二十五匹为一秩。九品岁禄二十八匹,七匹为一秩;从九品二十四匹,六匹为一秩。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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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编制

北齐沿袭魏晋及北魏的中外军制,军队分为内外军,设外兵省和骑兵省分掌军事。外兵省分管外军事务,骑兵省分管鲜卑内军事务。内外军长官常授予皇帝之亲信,再以地位较低、和君主关系亲密的中书舍人负责办理具体军事事务,以便军队能牢固地掌握在国君手里。而中央六尚书当中的五兵尚书不掌军权,仅负责募兵、召役等行政事务。

内骑军

内军多由鲜卑骑兵组成,北齐时称内骑兵,为中央直辖军队。内骑军又分为京畿军和晋阳军。京畿大都督总领宿卫兵,但直接统率宿卫兵的是领军将军。晋阳军指驻扎在下都晋阳的部队。

晋阳为北齐的精兵基地,曾为北齐建立打下军事基础,北齐建立后被设为下都,并在高欢大丞相府基础上设置各部尚书,称为并省尚书。北齐诸皇帝经常住在晋阳,如天保五年(554年),高演曾为并省尚书令,高湛也曾为并省录尚书事。晋阳兵和京畿内骑军一般不轻易交与诸将。诸将请兵,除奉命领兵出征,只拨数千人为限。

外步军

外军多由步兵构成,称作外步军,包括镇戍兵和州兵、部曲兵等。镇戍兵多设置在北方和西方,北边镇戍兵用于防御突厥,西边的用以防御北周。州兵主要用于维持地方治安,有时也要出征。州兵主要有两道兵,是北齐王朝最主要的地方军。一是河阳道兵,一是幽州道兵。河阳道又称洛州道,其兵称洛州兵,由河阳道行台仆射兼洛州刺史统领。幽州道兵又称幽州兵或冀州兵,由幽州道行台仆射兼幽州刺史统领。部曲是豪族大姓所组织的武装力量,但不能随意组合,须得朝廷允许才能招集。部曲兵除跟随部曲将领出征外,多用来维持地方治安。

兵员来源

晋阳兵及京畿兵的兵源主要由六镇鲜卑及洛阳六坊鲜卑兵构成。北魏时,六镇鲜卑、洛阳鲜卑及鲜卑化了的其他族人民为地位低下的兵户(称府户),以当兵为职业,且生活无保障,因而爆发了以兵户为主体的六镇起义等。他们是北齐军事武装的主要兵源,而北齐建立后,鲜卑成为新型的兵户,社会地位大大提高,也是内骑军的募兵来源。

州镇兵除了部分兵户外,还有从镇戍地征召的汉人,而部曲兵多由汉民组成。而北齐所募之兵,为二十至六十岁的成年男子,他们或参与打仗,或服军队力役。役期大约为一年。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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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法律在继承、总结前几个王朝法律的基础上,确立了律 (以刑法为主的法典)、令(作为以规定政治、社会各方面制度的法典) 两大类法典,并辅之以科或格或式的(作为单行法规汇编形式)中华法系特有的法律律系;完善了法典编制的体例,初步实现了儒家的礼教和法家理论当中之法律观念的完善结合,即所谓“礼法合流”。

北齐代东魏后,命精通法律的世族官员封术为主要起草人对东魏法律进行了修改,前后增损“十之七八”,河清三年(564年),北齐颁布《北齐律》,共九百四十九条,由十二篇组成,第一篇《名例》将晋律的刑名、法例合为一篇,主要用来规定定罪量刑。其他各篇则分别规定各类主要罪名及其刑罚。《北齐律》继承了魏晋以来法律改革结果,创立“重罪十条”制度,即将“最具危害”的罪名归为十类,即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犯有十罪的罪犯,一律不得在大赦时被赦免,不得享受八议、赎免之类的特权。这项制度经过隋代改革后,沿用至清朝末年。

北齐的令改编自《故事》即魏晋的令及惯例,根据行政机构当中的二十八曹分篇,共有四十卷。另把不宜于作为“法定”的法律改编为“权令”,把单行条例总称为“格”。

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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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侯景之乱后北齐对南朝心存轻蔑,但对北周防范心理较强,又由于其军事力量不足以同时抗衡西、南两条战线,北齐在外交战略上重北轻南。

与西魏、北周

高洋建齐前,东魏大将侯景不满高澄掌权,试图叛逃至西魏,与高澄所率东魏军发生战斗,东魏损失巨大。北齐建国后,与西魏间再无大规模军事战争,但双方互相仇视,几乎没有外交往来。

北齐

北齐建立之初周边政权概况

天保八年(557年),西魏权臣宇文觉取代西魏建立北周后,因宇文氏和高氏素有旧怨,双方在前期没有建交。期间,北周还曾联合突厥一起攻打北齐。河清四年(565年),北齐国势转弱,为防止北周与突厥形成合纵之势,才遣使请求与北周和亲。直到北齐灭亡前两年,双方一直通使往来。

与南朝梁、陈

北齐建立之初,南朝梁发生侯景之乱,萧氏子孙自相残杀,内乱不止,无法插手北齐事务,双方无外交冲突。天保四年(553年),北齐趁南朝梁国力衰落,通过军事手段夺取了江北的大部分地区,迫使南朝梁派质子萧庄于北齐。天保八年(557年),南朝陈国代梁,北齐扶持萧庄以及扶立他的王琳集团与陈国开战,最终被南朝陈击败。

大宁元年(561年),北齐主动遣使与陈建交。此后,齐陈共聘使往来27次,加强了文化和学术方面的交流。武平四年(573年),陈宣帝发兵攻打北齐,此后双方陷入战争,再没有使者往来。

与北方游牧民族

北齐建国初期,对曾长期与北魏保持经贸关系的蠕蠕(即柔然),以及与西魏相邻的吐谷浑颇为忌惮。为防给本国增添新的边患,北齐建立之后,一边着手对北方游牧民族的战争准备,一边遣使吐谷浑,试图与之保持友好的外交关系。

天保四年(553年),北齐通过军事手段夺取了南朝梁在江北的大部分土地,南方局势已定,并开始着手解决北方游牧部族侵扰边境的问题。该年十月,高洋御驾亲征并大败契丹,解决了契丹对北齐北部边境幽、翼、定等州的威胁,迫使契丹遣使朝贡。

同年,突厥迫使蠕蠕举国南逃,高洋“自晋阳北讨突厥,迎接茹茹(即蠕蠕、柔然)”,然后“亲追突厥于朔州”,最终突厥战败请降。北齐暂时解除了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威胁。河清四年(565年),北齐国势转衰,突厥和北周却有了和亲的关系,为防止两国成合纵之势,北齐也遣使求亲,许纳重金,突厥遂与北齐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北齐后期对北方突厥的外交以安抚为主。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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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役

北齐建立之初,沿袭北魏的授田制,男子成丁便授田,至其六十五岁时归还国家。天保八年(557年),北齐文宣帝高洋下诏徙民到土地较多的区域,以便更好的实施均田措施。河清三年(564年),齐廷再次下诏,规定十八岁男子授露田八十亩,妇人四十亩。号召女子营务蚕桑。授田数量较北魏增长了一倍。又每丁给二十亩为桑田或麻田,桑田和麻田可买卖,露田不能买卖。对受田奴婢的数目作了限制,但贵族官僚到一般地主仍可拥有六十人至三百人来受田。

此外,规定居十家为比邻,五十家为间里,百家为族党。男子十八以上、六十五以下为丁;十六以上、十七以下为中;六十六岁以上为老;十五以下为小。男子十八岁受田输租调,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调。

农业

北齐境内大致上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资源非常丰富,有着适合农业发展的有利地形和环境。在农业政策方面,沿袭了北魏的均田制,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北齐政府要求官吏恪尽劝农职责,河清三年(564年),齐廷又下令增加了授田亩数,即成年男子授露田八十亩,妇人四十亩。号召女子营务蚕桑。因为北齐政府对农业的扶持与重视,北齐农业得以恢复和发展。桑树的种植已不局限于自耕农的少量种植,桑蚕业在这一时期发展显著,一些大族拥有大片桑田。但由于北齐末期已无法遏制土地兼并,均田制逐渐名存实亡,致使大量农民破产,从而遏制了农业发展。

畜牧业

北齐重视畜牧业的发展,在管理机构上沿袭北魏旧制,在太仆下亦设驾部,掌车舆、牛马厩牧等事,下设司州别驾从事史,三等上、中、下州别驾从事史,厩牧令等职官;门下省设内厩局,有马医二人。在北魏代郡牧场基础上,建立恒州的代郡牧场等。畜牧品种有驼、牛、羊、马等,有了一定的养殖牛、马、猪等牲畜的技术。为了军务,还设有专门的牧田用于养马。马的产量很多,而在北齐,马不仅是畜产品,还是财富的象征。晋阳城内达官显贵常以拥有巨大数量的马匹,来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但总体而言,北齐的畜牧业不及北魏。

手工业

北齐手工业以官营手工业为主导,主要有纺织业、冶铁业、制瓷业、制盐业等。重视发展纺织业,蚕桑业在当时有了很大进步。河北为当时的丝织业中心,定州设有绸绫局。北齐丝织品种类很多,有纱锦、绫、罗、绸、缎、绢等,产量多。冶铁业和制瓷业也相当发达,铁器品种多样,产量大,冶炼技术也有不小进步,能成功烧制出白釉。制盐业主要有河东郡的池盐和山东的海盐,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做出很大贡献。除官营手工业外,北齐民间手工业生产也在缓慢发展。多为农民在种田外,种植桑麻,再制成丝织品。

北齐

北齐白釉双系瓶

商业

北齐商业,因为战乱和民族冲突受到限制,但北齐都城的邺城依旧为当时重要的商业都会,奢侈品贸易较为繁荣,经济地位仅次于洛阳。梁州(今河南开封)城内游食、工商者甚众。晋阳作为别都,也是当时的贸易中心,对外贸易频繁,外国商胡云集,多来自西域各国。为此,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供西方商人开展贸易的场所。当时的商品,除了少部分供给统治阶级消费的高级奢侈品外,大部分为粮食、食盐、织物、农具、铁器等日用必需品,还有城郊农民所生产的瓜果蔬菜。商业的发达,造成了许多巨商富贾。虽国家规定商人不可穿锦绣衣服,但无法实行。魏末齐初,洛阳富商刘宝在各重要城市都养着马和建有住宅,国内许多商品都被他控制。他的住宅和车马服饰,与王公贵族没什么两样。诸王的国臣府佐多是富商群小,很多大商巨贾通过买官当上了州县官吏。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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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

北齐建立之初,就诏令收集天下图书,征集国史资料,组织史官纂修国史,为统治者提供安邦治国的经验。天保二年(551年),下诏令魏收撰修《魏书》,虽因门阀争斗,《魏书》在北齐一朝先后修改四次,但魏收与阳休之、李德林两次议定国史起元,北齐修史工作一直进行。

北齐时,起居注和实录的编写较为发达,“实录”以编年史的体裁,专记某一皇帝统治时期的大事,如《黄初传天录》,另有起居注《文宣皇帝实录》等,专注记皇帝事,不做评述。

经学

北齐建立前,高欢便用殊礼厚待卢景裕和李同轨,置宾馆投经,后又征名儒为皇室诸子讲经,诸郡县也立学置博士助教授经。高洋执政时期,也推行儒经之学。北齐经学诸生多出自北魏大儒徐遵明门下,所习经学以徐遵明所传郑玄经学为主。

文学

北齐文学是北朝文学史上最鼎盛时期,在民族融合的背景下,鲜卑族、敕勒族、汉族文人都为北齐文学的发展做出贡献。武平三年(572年),齐后主高纬设文林馆,广泛搜罗招引文士,进行著书、文学创作与交流等相关活动。文士间相互劝进点评,形成多个文学团体,出现了邢邵、魏收、祖珽、阳休之、杨愔、崔季舒等文学人物。

北齐
北齐校书图(宋摹本节选)

其中邢邵擅长应用性文章的创作,他所作的文章包括军国文书及碑铭文。现存诗歌共计九首,全部都是五言诗,多为应诏诗、闺怨诗、咏怀伤志诗、写景抒怀诗等。魏收除编成《魏书》外,在诗阁文赋方面也有较高成就,诗歌可以分为闺怨诗、咏人诗、咏物诗、怀友诗、山水游宴诗,留世文赋有《南狩赋》《聘游赋》《皇居新殿台赋》《怀离赋》《庭竹赋》。此外,颜之推也在《颜氏家训》里提出了自己的文学思想。

由于帝王的倡导和喜好,以及当时儒学衰微、玄风盛行,文学主流追求“声色”,不注重作家主体情感的表露。诗歌偏爱轻艳题材,涌现大量描写女性、咏物、写景等诗歌;形式力求精致美观,雕琢辞藻的现象较为普遍,讲究使用典故、对仗、声律。

艺术

书法

北齐书法的表现形式多为石刻,有墓志碑文如张景仁的《隽修罗碑》等,有佛教刻经,比如铁山摩崖、冈山摩崖、泰山经石峪刻经等。这些刻经,书体有楷书和隶书。

北齐

泰山经石峪刻经

其中,泰山经石峪刻经为隶书体,字径45厘米左右,刻写在泰山东南的山坡之上,许多文字又被溪流所掩盖,不知全貌,传世拓本文字最多约一千二百余字,最少有九百六十余字的。此石未刻写年月,以书法特点来分析,或刻于北齐末年。

雕塑

北齐雕塑以佛像造像为主,而所造佛像以单体圆雕佛像为主,受到印度笈多时期佛像与南朝“曹衣出水”画风的多重影响,造像形态多丰圆适中、比例匀称及薄衣贴体的新风格。整体雕工简洁流畅,对佛像的眼部刻画较为用心,在技法上,除了继续保留直平刀法外,逐渐发展出了新式的圆刀法。代表作品有山东青州的北齐佛像。

北齐

山东青州的北齐佛像

石窟

北齐时期,在佛教思想和佛教文化影响下,形成了有佛教文化特色的石窟艺术。现存北齐石窟文化代表有山西太原天龙山、河北南北响堂山等。

天龙山石窟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西南,海拔一千七百多米,由高欢于东魏太昌元年(532年)首次开凿,北齐洞窟有三个,即东峰的第一窟和西峰的第十和第十六窟,第十六窟是天龙山最为完备的石窟。窟口呈圆拱形,拱端雕有凤鸟,左右岩石中各雕出一尊力士。在洞口外侧,还雕有前廊,面阔三间,廊侧为两根八角柱,柱子上面又雕出由人字柱和一斗三升组合成的屋檐。在窟外右侧的石壁上还雕出带首的碑形。石窟佛像及菩萨像皆承继北魏末的服饰,但在造型上趋向柔和的表情,衣褶亦较自然写实。

响堂山石窟分布在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的鼓山上,草创于北魏,建于北齐,分南北两处,俗称南、北响堂寺石窟。现存石窟十六座,大小佛像四千三百多尊。而北齐响堂山石窟刻经的书法艺术,成为研究中国书法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乐舞

北齐雅乐循北魏旧例,在郊庙朝会时,会使用十二镈钟,以及二十架编钟磐和鼓奏乐,用八佾作《皇始》之舞。后经过改革完善,高湛执政时期,将四郊、宗庙、三朝之乐分类制定。在不同的祭典使用不同雅乐。其中的鼓吹曲直接传承自汉代,只是改变了歌名和歌辞。北齐雅乐并不受重视,但由此创生了百戏,而百戏制作常“奇怪异端,百有余物”。

北齐的杂乐有西凉鼙舞、清乐、龟兹等,但自北齐建立前,齐人便喜好吹笛、弹琵琶、五弦及歌舞之伎,高湛执政时期,这些杂乐得以普遍推广。齐后主高纬也喜爱胡戎乐,常亲自谱曲、弹唱;祖珽会弹琵琶,能作曲。而这些杂乐常以伴歌舞的形式出现,比如朝臣魏收就好声乐,善胡舞。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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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法历算

北齐建立之初,沿用《兴和历》,同时命天文历算家宋景业协图谶造《天保历》。天保二年(551年)起,《天保历》在北齐颁行,成为北朝少数颁行的历法之一。北齐后主武平七年(576),董峻、郑元伟奉进《甲寅元历》,最终没有使用。同年,刘孝孙、张孟宾二人分别奉进《武平历》和《孟宾历》,与宋景业相互论争,但争论未出结果之时,北齐即已灭亡。

《天保历》的制作者宋景业为广宗(今河北省威县)籍贯人士,是历经东魏、北齐两朝的天文历算家,通晓《易经》,研习阴阳消长及行星占候之学,兼通天文历法。此外,北齐时还有历算家信都芳,曾为《古今乐事》《九章》十二图、《器准》作注。注后的《器准》成为《器准图》三卷,是中国最早的一部科学仪器专著,但已佚失。

容量权衡

北齐衡量单位沿袭北魏,制作出权衡器具武平铁权。武平铁权高5.3厘米、底径2厘米,重74克,呈葫芦形,鼻纽。权的一面刻“武平”,一面高3厘米、底径4.7厘米,刻“元年”,有长期使用造成的磨损痕迹。现今被中国国家博物馆藏。该权有长期使用造成的磨损。权的一面刻“武平”,一面高3厘米、底径4.7厘米,刻“元年”,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秤砣。

北齐

北齐武平铁权及其拓片

医学发展

北齐统治者乞求长生,对有名的医士、新来的仙方倍加青睐。太常置太医署,中书省置中尚药局,尚书省、门下省和中书省内均设有医师,对医药管理已有更明确的分工。此外,北齐医学已受到南亚医学的影响,比如北齐名医马嗣明,因为吸取了南亚医学知识,针灸孔穴,与汉医传统的针灸穴位明显不同。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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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沿袭北魏时的崇佛风尚,佛教在北齐时期的地位得到提升,北齐诸帝支持佛教信仰,比如高洋“敬信内法”,对禅师僧稠颇为敬信,请受普萨戒,还曾颁布《废李老道法诏》,公开禁止北齐境内的道教信仰,令道士改信佛教。社会动荡之下,人们多“礼佛陀以自慰”,加上佛教信徒可免交赋税,佛教徒众多。北齐一朝,皇家立寺四十三所,另有四万余所寺庙,约有僧尼三百万人,仅在山西地区就修建了晋阳大庄严寺、石窟寺、曲水寺、甘露寺、大崇皇寺、天龙寺等二十四座寺庙,开凿了天龙山石窟、姑姑洞石窟、瓦窑村石窟、石佛寺石窟、响堂寺石窟等佛教石窟。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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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主要的民族有鲜卑、汉、山胡等民族。其统治者为鲜卑化的汉人,并自认为鲜卑族。于是,鲜卑民族在北齐处于统治阶层,可以决定当时的社会主体的行政管理,且是中军的主要来源。

汉人世家大族如高乾、李元忠、封隆之、卢文伟等在高欢起兵初期给予支持,东魏、北齐政权的建立、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这些北方大族的支持。为此,高欢曾认高乾为族叔。但北齐建立后,出现反汉化倾向,较为蔑视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可汉族人数较多,在文化、经济上的力量也高于鲜卑人,北齐在国家管理上也不得不任用汉人大族,推行儒家文化。但在任用汉族士人的同时,北齐视汉族普通百姓为奴隶,民族政策不平等。鲜卑人的习俗和文化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汉人。出现了汉人学习鲜卑语的现象。

除了汉族和鲜卑族外,北齐境内还有山胡民族。山胡族多在山西境内活动,最北到达今山西忻州一带,最南到今山西临汾一带,主要在离石与西河一带(今山西吕梁地区),以从事农业为主,多居于山谷间,以麻布为衣,与汉人杂处。人口数量多达六十万。后由于遭到镇压,陆续融入汉民族中。

社会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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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

北齐时,处于分餐制向合餐制转变、一日两餐向一日三餐转变的饮食时期。以麦为主食,已出现了能发酵的蒸饼、馄饨等食品。此外,粟类也是主食之一。受鲜卑族影响,中原地区饮食胡风化。牛羊肉、奶制品在饮食中占有一定比例。“炙”的烹饪手法较为普遍。羊肉在肉食品中居首,猪的品种和质量也有所提高,鸡肉是普通百姓餐桌肉食首选,但普通百姓日常只能吃蔬菜,主要蔬菜品种有葵、蔓青、菘菜、茄、韭等。葱为主要调味品,有了做酱和做醋的技术,醋在当时被称作苦酒。有胡椒酒、葡萄、胡桃、胡蒜、胡豆等食品传入。

服饰

北齐男服中的官服依照北魏旧制,大致可分为冕服、朝服、公服、常服四等。冕服,亦称“祭服”,是最庄严的服饰之一;朝服又称“具服”,在君臣百官议政时穿着,主要用于朝会,但有时可代替祭服用于祭祀;公服又叫“从省服”,是官吏的制服,较朝服简便;常服是宫廷日常服饰,百官可着此拜会、礼见,但不能用于祭祀和重大朝会。官服会因身份的不同,会有一定的等级区分。北齐皇帝的冕服一般分为冕冠、上衣、下裳、舄以及蔽膝、绶、佩等配饰,一般为玄衣纁裳。君臣都佩玉,尊卑有等级之差,绶是用来贯穿佩玉表示相承受之意。

北齐

北齐贵族服饰

北齐女子发髻灵活多样,多借助假发梳成。皇后、内外命妇等贵族女子在祭祀谒庙等重要场合都以假髻为专门头饰,以花钿多少来区分等级。皇后所著主要为六服,依据场合不同而有所区别。皇后冕服上的玺、绶、佩都与天子相同,金步摇,戴十二钗钿,钗上有八雀九华装饰。

北齐

北朝平民男子服饰

庶民之服并没有制度上的规定,中原地区服饰在汉服基础上出现胡化,流行辫发胡服,外衣多为圆领、小袖、对襟,腰部束革带的样式,中衣不管男女,均是紧身小袖的上衣,满裆合袴的袴褶。头带胡帽,足部穿靴。

住所

北齐时期,以汉民族生活的传统的农业区内,房屋主要为用土木材料为干打垒做墙壁的结构。屋顶用悬山顶或平顶,窗狭小而长,居民院内设有厕所和畜舍(圏)。多用木家俱、陶制器具等生活用具,胡床普遍。而牧业为主的少数民族,建造居所形制相对简单,多以木盒毛毡为主要材料的穹庐毡帐,室内用具也比较简单,就是胡床、绳床等。上流社会的居所较为讲究,有庭院式的大宅和楼阁式的大宅,以庭院式府邸为主流,格式多样,如日字型、三合式、四合式、曲尺型等。楼阁式府邸少则两三层,也有高至五六层的。

交通

北齐时期,骑马出行之风盛行,但贵族除了骑马外,还会乘牛车、羊车、船只出行。普通百姓也可以借助一个叫鹿车的人力木制手推车载乘,深受欢迎。

婚俗

北齐盛行早婚,女子十三四岁可婚,二十岁以后未嫁属于晚婚。由于鲜卑贵族对汉族士族较为歧视,汉族的门第婚姻逐渐消失,出现了士族官宦婚姻与民族婚姻并存的现象,贵族嫁娶重视钱财,民间也形成了重聘厚娶之风。北齐鲜卑族具有质朴开放的婚姻观念,妇女悍妒,百官无妾。鲜卑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具有较高地位,拥有婚姻自主权。不仅男子可以休掉其妻,妻子也可主动要求离婚,妇女再嫁者众多,封建礼教的束缚远没有后世那样严重。寡居妇女还可以自主选择再婚对象,而男子不会因此对其鄙薄嫌弃。妇女贞节观念也较为淡薄,女子私结情好之事颇多。

丧俗

北齐时,死者离世后,首先举行招魂礼,即由人手持死者生前所穿的衣服,站在屋顶面北呼叫死者三次,接着将死者衣服扔下,由另一人接住后,盖在死者身体上,若死者不能“复生”,亲属才开始放声痛哭。其次,举行沐浴仪式,为死者修剪手脚指甲、修剪胡须、整理遗容等。接着,用珠、玉、米、贝之类的东西放入死者口中,举行饭含仪式,以示不让死者饿着肚子离开人世间。然后为死者穿好衣服放入棺内。贵族朝臣去世后,皇帝一般会赐命服作为其敛衣。所用棺椁主要包括木棺和石棺两类,木棺较多,石棺较少。丧礼之后需要居丧。居丧需守礼,不能婚嫁宴饮等,但北齐皇帝及诸王大都不遵守居丧礼仪。

家庭形态

父权在家庭中占据首要地位,统管家庭财产,有卖子权和主婚权,掌握着子女的生死婚嫁。汉族女子受儒家文化影响,在出嫁前处于卑幼地位,婚嫁多听从父母之命。鲜卑族女子则多遵从自己的意愿。不管官学还是私学,都不接纳女子成为学生,女子教育权受限,没有财产继承权,但对自己的嫁妆享有特权,丈夫也不可随意处置女子的嫁妆。北齐女子特别是鲜卑族女子,在家庭中地位相对较高。诸子有嫡庶之别,嫡长子地位优越,庶子受轻视,社会地位不高。母改嫁,子女一般留在父亲身边;父亡后母亲再嫁,只要尚有同宗可依,子女也不会落入异姓之家。

帝王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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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号

谥号

姓名

生卒年

年号

年号使用时间

高祖

献武/神武皇帝

高欢

496年-547年

-

-

世宗

文襄皇帝

高澄

521年-549年

-

-

显祖/威宗

文宣/景烈皇帝

高洋(高欢次子)

529年-559年

天保

550年-559年

无 

废帝(济南闵悼王)

高殷(高洋长子)

545年-561年

乾明

559年-560年

肃宗

孝昭皇帝

高演(高欢六子)

535年-561年

皇建

560年-561年

世祖

武成皇帝

高湛(高欢九子)

537年-568年

太宁

561年-562年

河清

562年-565年

 无

灵炀帝/后主

高纬(高湛长子)

556年-577年

天统

565年-569年

武平

570年-576年

隆化

577年

 无

元成皇帝

高延宗(高澄五子)

 544年-577年

德昌

577年

无 

殇皇帝/幼主

高恒(高纬长子)

570年-577年

承光

577年

无 

末帝/范阳王

高绍义(高洋三子)

 ?-580年

武平

578年-580年

参考资料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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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a]

羊车:并不是用羊拉车,而是驾车者多为儿童,头梳羊角辫髻,故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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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目录
  1. 国号
  2. 历史
  3. 当权东魏
  4. 高洋建齐
  5. 高演篡立
  6. 国势转衰
  7. 北周灭齐
  8. 疆域和政区
  9. 人口
  10. 政治
  11. 中央官制
  12. 地方官制
  13. 军事
  14. 军队编制
  15. 内骑军
  16. 外步军
  17. 兵员来源
  18. 法律
  19. 外交
  20. 与西魏、北周
  21. 与南朝梁、陈
  22. 与北方游牧民族
  23. 经济
  24. 赋役
  25. 农业
  26. 畜牧业
  27. 手工业
  28. 商业
  29. 文化
  30. 史学
  31. 经学
  32. 文学
  33. 艺术
  34. 书法
  35. 雕塑
  36. 石窟
  37. 乐舞
  38. 科技
  39. 历法历算
  40. 容量权衡
  41. 医学发展
  42. 宗教
  43. 民族
  44. 社会风俗
  45. 饮食
  46. 服饰
  47. 住所
  48. 交通
  49. 婚俗
  50. 丧俗
  51. 家庭形态
  52. 帝王世系
  53. 注释
  5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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